(二)市場定位標準

按照這一標準,擔保公司應該根據目標企業的特征,尋找以該類企業為目標市場的銀行。不同的銀行其市場定位不同,開展業務的側重點也有所差異。如果被擔保企業符合銀行的市場定位,銀行將擁有信息優勢,也有助於擔保公司與協作銀行商定貸款條件。

(三)市場需要標準

擔保公司的協作銀行必須有進一步開展信貸業務的需求,即存在一定的存款餘額。銀行隻有麵臨著流動性過剩,才能夠也願意開展中小企業保證業務,擔保公司也能更順利地與協作銀行達成擔保協議。

11.1.3協作銀行的確立

構建甄別協作銀行的標準後,擔保公司應該以此為基礎,確定協作銀行,下文將具體論述如何確定協作銀行。

按照業務優勢標準,協作銀行應具有較高的效率且對目標企業比較了解。股份製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立足於本地和本區域,與當地的中小企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所以,這些銀行對作為目標企業的中小企業比較了解。在目標企業所在地區同時存在國有銀行、股份製商業銀行或者城市商業銀行的條件下,擔保公司應該以股份製商業銀行或者城市商業銀行作為協作銀行。如果隻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擔保公司應該具體分析各個銀行的情況,選擇對目標企業較了解的銀行作為協作銀行。根據前文的分析,一般而言,較之國有商業銀行,股份製商業銀行的效率較高,從而能夠對中小企業的借款申請迅速做出反應。所以,較之國有商業銀行,股份製商業銀行更合適作為擔保公司的協作銀行。

按照市場定位標準,協作銀行應以中小企業作為自己的目標市場。一般來說,規模更小的銀行向中小企業所發放貸款在該行總貸款額的比重更高。在美國,資產規模在5億美元以下的小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數占總資產的比重達到了10%以上,占總貸款額的比重則在50%~80%之間。

對於資產總額在100億美元以上的特大型銀行來說,上述兩個比重分別隻有2.3%和15.6%。

我國銀行業也呈現出類似特征,規模越小的銀行以中小企業為目標市場的可能性越大。民生銀行自成立以來,到2000年止,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貸款客戶數占總貸款客戶數的95%,貸款額占總貸款額的50%以上,並且在新增加貸款額度中,有70%是投向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鶴心,2001)。因此,在我國目前的銀行體係中,擔保公司應該以股份製商業銀行或者城市商業銀行作為自己的協作銀行。

根據市場需要標準,協作銀行應該具有進一步開展業務的願望和需求。前文對我國銀行業貸款存款比例的分析說明,我國銀行業普遍麵臨著流動性過剩的問題,存在著大量的存款餘額。因此,幾乎每個銀行為了提高利潤,都有開展業務的需要。表11.1同時表明,股份製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過剩情況更嚴重,消化過多存款餘額的迫切性更緊迫。綜上所述,股份製商業銀行更適合作為擔保公司的協作銀行。

總之,在所在地區同時存在各類銀行的情況下,擔保公司應該以股份製商業銀行或者城市商業銀行作為協作銀行。如果隻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擔保公司應該按照三個甄別標準,選擇更合適的某家銀行作為協作銀行。在股份製商業銀行或者城市商業銀行中,擔保公司也應該基於以上三個標準甄別其中最合適的一家銀行作為協作銀行。

11.2“橋隧”模式下貸款條件的商定

11.2.1貸款條件商定的原則

(一)合法、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合法的原則是指貸款條件的協商要符合有關法律規定。自願的原則要求擔保公司和協作銀行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都要出於自己本身的願望,不能在存在非經濟強製的環境下簽訂。在我國,商定貸款條件時,特別要注意排除政府部門行政幹涉的影響。誠實信用原則說明,一旦貸款條件協商完成後,各方都要守信盡力履行自己的義務,以確保合同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