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國有企業的實踐與理論的分析認識,不僅在中國,在世界各國都是或曾是熱點討論的問題。“效率”、“私有化”、“社會福利”、“就業”、“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等概念經常與國有企業聯係在一起。這些理論與實踐研究,都使我們認識到“國有企業是特殊企業”(金碚,1995,2002),它不同於市場經濟法律體係下的一般私營企業。從“產業特質”角度去分析國有企業的特殊性,為我們認識、改革、治理國有企業提供了全麵、客觀的體係與視角。通過對全球國有企業及所在產業的發展演進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國有企業的產業分布具有明顯的分布偏好特征。國有企業在公用事業、電信、石油、鐵路、交通工具製造等自然壟斷性、戰略性及涉及國防工業的產業具有集中分布偏好。發展中國家國有企業的產業分布比發達國家更加廣泛,尤其是在戰略性製造業的分布比發達國家更普遍,這與發展中國家國有經濟比重更高是一致的。
國有企業的產業分布偏好與這些特定的產業特性有關。國有企業集中分布於這些產業的原因在於這些產業具有的某些特性:如公用事業、鐵路等行業的壟斷性、基礎性、公共性、規模性等特征;國防工業的涉及國家安全性、高科技性特征;戰略性產業的資本密集性、資源性等特征。這些產業特質都與政府的某些政治經濟目標相聯係。因此,是產業特性決定了國有企業的分布。
國有企業的成長衰落與所在產業的發展演進密切相關。隨著產業的發展演進,產業特質也會發生變化,實現這些產業特質的政策手段也在創新,進而導致了國有企業的成長衰退周期。公用事業自然壟斷性的結構變化導致了其部分產業環節可競爭性的增強,而促使產業的自由化與民營化;國防工業在有效的軍事采購體係與政府規製的配合下可以有效取代國防工業國有化經營管理機製;戰略性產業隨著經濟增長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其戰略地位的變化也會促使該行業領域的國有企業的民營化。
國有企業的民營化必須與其所在產業特質相關的政府管製的完善相配套。在國有化經營的情況下,國有企業集中分布產業所具有的產業特質都是通過“國家所有權”來規範和實現。一旦實行民營化以後,民營機製下並不能自動實現政府對於這些產業的特殊要求。成功的國有企業民營化,並不是簡單的產業轉移,而是存在這樣一個等式:國家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政府規製。國有企業的私有化必須要輔之以相關產業的外部規製製度的完善,同時應對於不同的產業特質,製定相對應的規製機製、政策。
當前中國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是:從所有權控製走向政府管製。在近30年時間裏,中國國有企業改革是非常成功的,其中的一個表現是:國有資產逐漸向部分關鍵產業和大型國有企業集中。而這些國有企業集中偏好分布的產業與市場經濟下國有企業的產業分布規律是一致的,並且在這一規模與布局的調整過程中,國有企業在這些自然壟斷、國家安全以及戰略性產業內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同時,中國的大型國有企業已經走上了“間接部分民營化”的道路,民營化是絕大部分產業國有企業改革的必然方向。綜觀全球國有企業發展與改革經驗,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所要關注的不是如何加強對這些大型國有企業的所有權控製,也不僅是如何完善大型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而應把重點放在如何完善大型國有企業所在行業的政府管製。通過政府管製來剝離國有企業的社會和政府目標,這不僅有利於提高現有國有企業的經營效率,也為今後國有企業進一步有效率的民營化創造外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