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中國供給經濟的製度變遷分析(2 / 3)

(6)供給波動的極度不平衡性與負供給、負增長並存。回顧中國改革開放前30年的供給經濟變動軌跡,不難發現,我國的供給波動呈現極度不平衡性特征。在 1953年~1978 年26 年間,GDP出現負增長的有6 年,其中1961年達-27.3%。在其餘20年間,增長最快的1958年達21.3%,最慢的1974年隻有2.3%。中國前30年供給經濟中的負供給現象則除表現為6年的經濟負增長外,還表現在環境汙染嚴重、投資決策失誤及不正常死亡等方麵。關於傳統計劃經濟體製下的環境汙染問題,波蘭學者布魯斯等人曾有過深刻的分析論證。他們認為,“蘇聯式發展戰略的目標的性質,以及與之相伴隨的高耗費特征對環境問題也產生了廣泛的消極後果。而過去曾經認為,隻有社會主義才具有‘內化外部性’的預期能力,才關心環境問題。實際上,在‘現實的社會主義’國家,強製實現嚴格選定的目標上的和隻要認為長期影響幹擾了選定目標就對這種影響置之不理的專斷,經常導致對環境的損害,其損害的程度極其嚴重。與理論的假設相反,事實證明,單一的生產資料國家所有製對於防止汙染、毀林和其他形式的破壞自然平衡的行為,與其說是幫助,不如說是障礙。”從供給決策失誤所造成的損失看,李先念在 1979 年承認,大躍進使得國民收入損失了1 200億元。這還隻是物質財富方麵可以計算出來的損失,尚不包括無形損失,尤其是人們在精神狀態方麵造成的嚴重損失。有的學者估計,“文革”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億元左右。另外,20 世紀 60 年代搞三線建設。要每一個省建成一個“小鋼鐵廠”,損失在 4 000 億元左右。因此,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20 多年,重大決策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5萬億元以上。至於不正常死亡人數,理論界則存在不同的口徑。政府的口徑為,1959 年~1961年全國人口總數減少了1 346萬人。1960年人口減少1 000萬,全國人口死亡率達到25.43‰,比 1957年高近1.5倍。學者的口徑各異,對於“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後全國非正常死亡人數,學者的不同估計在1 500萬~3 000 萬人之間。據統計,1958 年~1962年死亡人數在1000 萬~3000 萬之間,有的研究者甚至估計死亡人數在4 000萬以上。此外,如考慮到由營養不良導致的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則在這場“大饑荒”中還少出生了大約3 400萬人。而據西方學者的估計,這幾年增加的超過正常死亡率的死亡人數為1 600萬~2 700萬。

三、1949年~1978年宏觀經濟調控的幾點啟示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的主要結論有以下幾點:(1)何時重視有效供給問題,何時我國的國民經濟就能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同時它也充分驗證了有效供給創造需求這一人類社會經濟運行的基礎性規律,即供給主導型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永恒的主題。(2)增加有效供給是人類社會永恒的主題。鄧小平的“貧困不是社會主義”的名言可進一步解釋為“短缺不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更應該重視有效供給問題。(3)經濟短缺不等於短缺經濟,過剩經濟中也有短缺,短缺現象的消失不一定等於短缺經濟的終結。經濟過剩不等於過剩經濟,短缺經濟中也有過剩,過剩現象的顯現不一定等於過剩經濟的到來。(4)中國既要重視發展國民經濟,又要避免大起大落、猛升猛降、時熱時冷的狀態的重複出現。因此,追求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這是新中國前 30 年宏觀經濟運行的最重要的教訓。(5)計劃經濟的雙重效應尤其是計劃經濟效率的遞減性說明,我們隻有通過市場取向改革,即用市場聯係的方式和市場競爭的機製來解決企業的供求銜接和生產激勵問題,才能使我國的宏觀經濟在微觀經濟充分活躍和講究效率的基礎上獲得較高的總體經濟效率。(6)傳統體製下就業過度與效率損失並存的症結在於混淆了就業權和實際就業機會。改革的方向在於在不否認勞動者對於公有的生產資料具有所有權和相應使用權的前提下,把勞動者的就業權和實際就業機會分開。就業機會應完全由生產的實際需要決定,由企業對就業者進行選擇。(7)由於自 20 世紀 90年代中期以來至今,在中國需求不足、供給過剩運行的表象的背後,其實質卻是有效供給不足。因此,為真正徹底解決中國當前經濟生活中的需求不足、供給過剩問題,努力實現黨的十六大報告所提出的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我們在刺激、擴大需求的同時,還應重視解決有效供給問題,重視激勵、優化、提升、增大有效供給,走供給主動之路。

第三節 1979年~2003年供給經濟的製度變遷分析

如果說新中國成立後30年的供給經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在改革開放後,24年以來的供給巨變則更令世人矚目,堪稱中國奇跡。本節則對1979年~2003 年的供給機製創新及其帶來的供給巨變與供給變遷的特征等問題進行簡要的回顧、總結。

一、中國在改革開放後的24年中供給機製的創新

(一)供給主體的重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供給機製的創新首先表現在供給主體即微觀經濟主體的重構上。它具體又包括以下兩個方麵:

(1)農村微觀主體的重構。中國的改革開放首先是從農村開始的。安徽小崗農民則首創“包產到戶”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在中央經曆了由“不許”變為“不要”(1978),再變為“有條件的允許”(1979),繼而“肯定”(1980),最終完全放開(1983)的過程。1983 年中共中央 1號文件《關於當前農村政策的若幹問題》,不僅從理論上係統論述了家庭聯產承包製的優越性,而且第一次概括地提出了家庭分散經營和集體統一經營的雙層經營思想,從而標誌著農村新的微觀經濟體製在理論上的初步形成。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是一場“集體所有、農戶經營”使農村土地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的是自己的”追加產出全歸自己的產品分配方式的、重構土地資源產權合約的革命。它與人民公社體製相比,具體體現了以下四項製度創新:把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直接結合;把家庭經營引入到集體經濟中來,形成了家庭經營這個基礎;把農民個人財產引入集體中來,形成了集體(土地)、個人所有的混合所有製;把農戶的投入與農戶的收益緊密聯係起來,形成了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的以上創新,誘發了農民追求更多收入的生產積極性,並直接帶來了農業生產的大發展。據統計,1979 年~1984年,農業總產值平均每年遞增7.9%,比1978年前 26年平均2.7%的增長速度高 1.8 倍。更值得關注的是,從 1978 年~1981年農民家庭人均年純收入增加89.87 元,比1957 年~1978年21年增加60.62元多得多。到 1984年,中國農村幾十年沒有解決的吃飯問題,短短六七年時間就達到了糧食基本自給,1984年糧食人均達 400 公斤。實踐證明,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製、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製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可以容納不同水平的生產力,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它是中國農民在黨的領導下的偉大創造,是集體經濟的自我完善和發展,絕不是解決溫飽問題的權宜之計,一定要長期堅持,不能有任何的猶豫和動搖。

(2)城鎮國企改革的探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過去、現在還是今後,國企都是我國改革、發展和穩定的主要依托。正因為如此,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為搞好國企進行了各種嚐試,進行了一係列的改革嚐試和探索。1978 年國家對國有企業一改統收統支,實行企業基金製度;1979 年~1980 年,進行了擴大企業自主權的試點;1981 年~1982 年,試行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製,如利潤包幹、利潤遞增包幹、虧損包幹等;1983年~1984年9月,實行第一步利改稅;1984年10月~1986年實行第二步利改稅;1987 年至今,又進行了完善企業經營責任製的改革,全國各地實行的辦法很多,主要有承包製、股份製改革、租賃製、股份合作製、企業兼並、企業托管等等,並最終提出了構建現代企業製度的改革主張,從而為我國的國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供給載體的市場取向改革

1978年以來的經濟改革,在供給載體即供給調節機製的選擇上,就是引進和發展市場調節。因為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是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可逾越的階段,是實現我國經濟現代化的必要條件。中國經濟隻有市場化,才能成為世界市場經濟的一個分支,並在經濟全球化中謀求自己應有的地位。具體而言,中國24年來的市場取向改革又可劃分為兩個大的階段,五個小的階段。

(1)市場化的準備階段,或萌芽階段(1979年~1991年)。其主要特征是“破”計劃經濟體製的階段,具體又可區分為以下三個小階段:A。經濟調整與改革的起步階段(1979年~1984年),實行計劃經濟為主,市場經濟(調節)為輔。這一階段的改革重點在農村,即在農村全麵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城市改革則處於試點、探索階段。它是在計劃經濟體製的前提下放鬆管製,摻進了微量的市場成分,允許發展個體私營經濟,放開小商品及部分消費品價格,是商品經濟得到解放的階段。B。推行全麵經濟改革的階段(1984 年~1988年),並提出社會主義經濟是“在公有製基礎上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這一階段的改革重點由農村轉向城市,重點是進行國企改革。但仍是以行政性分權為主線,政企仍然沒有分開。此時的市場經濟成分已具有一定數量,國有企業市場化程度也有一定提高,全國經濟體製已不是傳統計劃經濟體製,而是含有一定市場化程度的計劃經濟體製。C。治理整頓、維護穩定階段(1988年~1991 年)。由於在第二階段,改革有些措施操之過急,結果引發搶購、擠兌、物價劇升、社會不穩,從而使改革進入治理整頓、維護穩定階段。這一階段雖在宏觀層麵較少有新的改革舉措,但在微觀層麵上,市場化程度仍在提高,非公有製經濟仍以各種形式發展,市場化取向改革成為不可逆轉,從而為第二個大階段的展開鋪墊了基礎。

(2)市場化改革的實施階段,或生長階段(1992年至今)。其主要特征是“立”市場經濟體製的階段。具體也可區分為以下兩個小階段:A。正式確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階段(1992年~1997年)。它是由強計劃經濟體製與弱市場經濟體製組合,逐步發展到較強計劃經濟體製與較強市場經濟體製組合的階段。市場經濟體製正在走向主導、主體地位,並出現經濟過剩的端倪。B。市場化改革的攻堅階段(1997年至今)。從1997 年之後,我國市場化改革進入最後攻堅階段。在這一階段,我們將麵臨通貨緊縮的治理、國企改革的最後攻堅、攻克計劃經濟體製的最後堡壘、入世等種種挑戰,從而使改革更困難,更富有挑戰性。

總之,經過24年來的市場取向改革,目前我國商品市場調節價比重已超過 90%,即我國九成以上商品價格已是“市場說了算”。

(三)供給客體的市場屬(有效)性取向

伴隨供給主體即市場經濟微觀主體的重構,及供給載體即資源配置機製的市場取向改革,供給客體即供給產品也由麵向計劃轉而麵向市場,即一切為了滿足市場的需要。是否符合市場需求,成為衡量供給客體即供給產品是否有效的惟一標準。

二、中國改革開放後24年來的供給巨變

改革開放24年來,中國供給經濟變動之迅疾深廣,可謂史所罕見,世所罕見。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邱曉華曾形象地說,現在我國每一天都能新創造出近245億元的財富,幾乎不到3天時間創造的財富就等於新中國成立初期 1952年全年創造的財富。三天等於一年,世人矚目。據統計,從縱向比較看,GDP由1979年的4 517.8億元,增長了到2001 年的95 933 億元。新中國成立以來,GDP增長了 56 倍。人均 GDP則由 1979 年的417 元增加到2000年的7 063元。1979年~2001 年 GDP平均增長 9.5%。斯蒂格利茨則認為,“在過去的20年間,中國經濟的發展是驚人的。總收入從 1978年的1 440 億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8 350億美元。人均收入———分別用1978 年的9.56 億人和1997年的 12 億人除以中國的總收入———1978 年為將近 150 美元,相比之下,1997 年為680 美元。這意味著平均年增長率高達7.9%。”

從橫向比較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的GDP以年均8.3%的速度增長,尤其是改革開放 20 多年來,GDP年均增長率更是高達9.5%,這個速度是同期世界平均經濟增速的3倍,是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速的2倍,發達國家的4倍。換言之,發展中國家走一步,我們走兩步;發達國家每走一步,我們就走四步。世界銀行對中國20 多年間天翻地覆的變化的評價是,“中國隻用了一代人的時間,取得了其他國家用了幾個世紀才能取得的成就。”。

杜威特·帕金斯教授曾說過,中國過去的 50 年是輝煌的,今後的50年將更輝煌。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中國經濟增速的預測,2000年~2005年為6.9%~8.1%,2005年~2010年為6.4%~7.8%。而國外機構中的亞洲開發銀行、世界銀行、美國高盛公司對 21 世紀前 10 年中國經濟增速的預測分別為 6%、6.9%和7.2%。法國萊曼兄弟公司在其《中國:巨大的潛能和現實》的報告預測,在今後 20 年中,中國經濟將以每年平均6%的速度增長,使其在2030年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強國。並認為,為使樂觀的增長目標得以實現,不斷進行經濟結構的改革是至關重要的。正如美國《時代周刊》所預言的,“如果說 20 世紀是美國世紀的話,21世紀將是中國世紀。”

第四節 對1998年~2003年實施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回顧與反思

為治理國內的內需不足、通貨緊縮,應對國外的金融危機與經濟衰退,自1998年10月開始,我國已連續六年對國民經濟實施以積極財政政策為主旋律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但至今仍未取得預期目標。如何評價1998 年~2003 年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十五”後期中國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調整取向如何?本節將對這些問題一一進行分析。

一、中國積極財政政策實施的曆史背景及標誌

我國經濟的宏觀調控在處理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關係方麵,大致經曆了以下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基本上與我國的經濟管理體製、經濟發展階段及麵臨的特定經濟問題相聯係。

(1)在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體製下(1949 年~1978年),我國政府的宏觀經濟調控始終采取“大財政小銀行”的宏觀調控模式,財政政策是國民經濟管理的主要政策。財政政策的主要變量,如消費支出、投資及社會購買力等,在國家對國民收入再分配的強有力的計劃管理之下,對社會經濟生活形成嚴密的製約效力。而貨幣政策則僅限於以現金通貨以及數量微小、範圍狹窄的信貸資金的管理,而且必須服從財政政策的總體要求。貨幣政策的主要中介變量,如利率、貨幣供應量等,並不發生任何經濟調節作用,貨幣的功能僅限於作為交易媒介,對經濟過程不發生實質性的影響。

(2)在計劃經濟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轉軌時期(1979 年~1998年),我國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則逐漸由注重財政政策轉向注重貨幣政策。伴隨以行政幹預為主要手段的計劃調節機製的弱化,導致以財政政策為主體的宏觀經濟調控效率呈現遞減趨勢,而貨幣政策則在抑製體製轉軌過程中的通貨膨脹、維持經濟持續穩定增長方麵成效顯著,並充分顯示了其調控宏觀經濟的有效性。

(3)從 1998 年開始,我國則轉而實施以積極財政政策為主,同時輔之以穩健的貨幣政策為內容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俗稱擴大內需政策。這一政策的實施,有其深刻的曆史背景。概括起來,從外因方麵看,主要是為了應對 1997 年開始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對我國外貿增幅明顯放緩的巨大影響。而從內因方麵分析,則又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麵的原因:其一,自1996 年我國經濟實現“軟著陸”後,中國經濟增長明顯趨緩,1993年~1997年的GDP增長率年均下降約 1個百分點,並出現“經濟過剩”、內需不足和通貨緊縮現象。其二,自 20 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的國企改革進入攻堅戰階段,伴隨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在我國的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了大量的“下崗分流”人員和失業壓力。如何緩解失業壓力成為決策層、理論界和社會各方所關注的焦點問題。其三,1996 年以來我國貨幣政策連續、密集運用,但政策效果不夠明顯。針對我國經濟“軟著陸”過程中的情況,中央決策層在貨幣政策方麵采取了一係列放鬆銀根、刺激需求的政策措施。比如在1996年5月至1998年 12月的 31個月內,中央銀行連續 6 次降低存、貸款利率,一年期存款利率由9.1%一路降至3.7%,其降息密度和幅度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所未有的。同時在 1998 年初取消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限額控製,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改革存款準備金製度,降低法定準備金率;下調貼現及再貼現率;增加銀行呆賬準備金,發行特種國債,補充國有商業銀行資本金,增強國有商業銀行貨幣投放能力;頒布積極實行貸款支持的指導意見等等,以求擴大企業貸款需求,刺激投資。但實際效果十分不理想,其操作餘地已經相對狹小,從而不得不啟動財政政策。1998 年下半年,財政政策走到宏觀經濟調控的前台,以財政政策為主導的擴大投資手段成為啟動需求、刺激經濟增長的主要政策手段。由此可見,我國從1998年開始實行的積極的財政政策,是上述幾方麵的情況疊加在一起,中央決策層為確保 1998 年 8%的經濟增長目標不得已被迫采取的應急措施。1998年6月16日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在《人民日報》發表的《財政宏觀調控與啟動經濟增長》的文章是此次財政啟動經濟政策開始的標誌。同年12 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正式將擴大國內需求、開拓國內市場作為中國經濟發展的基本立足點和長期戰略方針。

二、1998年以來開始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的基本內容

(一)1998年積極財政政策的基本內容

1998年下半年開始,國家開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當年采取的財政政策包括:(1)向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行1 000億元10年期付息國債,重點投向增加農田水利和生態環境建設投資,繼續加快鐵路、公路、電信和一些重點機場建設,擴大城市環保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建設國家糧食儲備庫,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建設工程,擴大經濟適用住宅建設規模等六個方麵。(2)提高多種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同時進一步改進出口稅管理工作。(3)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在規定範圍內,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4)整頓收費,取消不合理和不合法的收費。(5)調整支出結構,增加180億元用於科教投入、國企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和搶險救災支出,以促進國企改革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製度的改革等。

(二)1999年積極財政政策的基本內容

1999年,由於內需仍然不足,為鞏固國民經濟的良好發展勢頭,我國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其主要內容有:(1)發行1 100億元長期建設國債,用於在建的基礎設施、一些重點行業的技術改造、重大項目裝備國產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環保與生態建設以及科教基礎設施等方麵。(2)調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城鄉居民收入,重點是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以實施投資、消費雙拉動。(3)調整部分稅收政策,如提高出口商品退稅率,減半征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對涉及房地產的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給予一定減免,征收利息稅等。(4)注意積極財政政策與預算平衡原則的協調等。

(三)2000年積極財政政策的基本內容

2000年,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我國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其主要內容包括:(1)發行1 500億元長期建設國債,主要用於增加基礎設施投入、支持國企技術改造、加大西部開發和生態環境建設力度、發展科技教育等方麵;(2)繼續全麵執行1999年出台的調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城鎮低收入居民收入;(3)繼續全麵執行1999年出台的稅收政策,穩步推進稅費改革等等。

(四)2001年積極財政政策的基本內容

2001年,我國繼續實行積極財政政策。其主要內容有:(1)中央財政發行 1000 億元長期建設國債,用於基礎設施建設;(2)發行500億元特種國債,用於支持西部大開發;(3)適當改善居民收入,刺激消費,先後兩次提高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4)調整相關財稅政策等。

(五)2002年積極財政政策的基本內容

綜合考慮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麵臨的國內外形勢,為實現我國經濟的穩定增長,按照中共十五屆五中全會和2001 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2002 年我國仍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其主要內容有:(1)發行1 500億元長期建設國債,主要用於在建國債項目、西部開發項目、重點企業技術改造、知識創新工程、環境治理工程、公檢法司和高校擴招所需基礎設施等方麵的建設;(2)把擴大內需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深化經濟體製改革、增加就業、改善人民生活與可持續發展相結合,這既是對近幾年來擴大內需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也是對擴大內需政策的豐富和發展,從而對正確地貫徹執行擴大內需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六)2003年積極財政政策的基本內容

2003年,我國內需不足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繼續堅持1998年以來的擴大內需的方針,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以便為結構調整、治理通貨緊縮和解決失業問題創造必要的宏觀環境。2003 年我國發行1 400億元建設國債,加上2002年結轉的100億元國債,國債發行的規模與2002年大體持平。國債資金主要用於續建和收尾項目,並繼續調整和優化國債資金使用方向和結構,重點向改善農村生產條件、經濟結構調整、生態環境建設、中西部地區等方麵傾斜。

2003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2004 年,我國仍然堅持擴大內需的方針,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

三、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績效分析

(一)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取得的成果

自1998年以來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對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政治穩定和社會進步發揮了重要作用。概括起來,具體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1)有效地擴大了投資需求,促進了經濟發展。據有關部門統計分析,1998 年、1999 年、2000 年、2001年的積極財政政策分別拉動國民經濟增長1.5百分點、2 個百分點、1.7個百分點和1.8個百分點。使當年的GDP增長分別達到7.8%、7.1%、8.0%和 7.3%。按這個比例計算,1998 年~2001年,國債投資拉動經濟的作用在 GDP總量中的比重分別為:20%、28%、21%、25%。(2)集中力量建成了一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從1998年至2001 年底,國家發行了5 000億元國債主要用於一大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辦成了一些多年想辦而未辦成的大事。(3)加快了企業技術進步,促進了產業升級。國家利用國債資金還實施了一大批技術改造、高科技產業化、裝備國產化項目,推進了產業結構升級。(4)推動西部大開發邁出實質性步伐,有利於促成地區生產力布局調整和優化。據統計,1998年~2000年,每年安排西部地區的國債投資占當年國債投資比例保持在 1/3以上,2001年超過 40%。國債投資的西部傾斜戰略,有利地推動了西部地區與東部地區經濟的協調發展。(5)加強了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促進了可持續發展。(6)改善了人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了社會事業的發展。此外,積極財政政策還健全了我國基本建設管理製度,推動了各類工程的建設質量,加強了對國債項目的稽查,走出了一條政府出資項目管理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