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西部少數民族人口理論研究前沿問題(2 / 3)

2.少數民族表示“少數”的問題應該重視,也允許提出質疑。

在我國的少數民族中,人口數量最多的少數民族,如壯族1617萬人、滿族1068萬人、回族981萬人、維族894萬人、藏族839萬人、土家族802萬人等。這些民族是中國的少數民族,但實際上這些少數民族的人口規模為國外許多國家總人口規模,壯族和以上提到的人口巨大的少數民族的總人口規模,有的是幾個小國家的人口總和。因此,我們不能不思考“少數民族”這個概念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問題。

3.結論性看法。

(1)中國的少數民族人口應該是一個具有相對意義的概念,名義上講“少數民族”,實際上並不表示嚴格意義上的人口“少數民族”。

(2)少數民族成立的意義在於,是相對於漢族而言的,而不是相對於國家而言的。

(3)對於我國的少數民族概念應該進行重新界定,其人口應該有一個在實踐和理論上能夠站得住腳的規模標準,不應該是沒有標準的。

(4)中國是多民族國家,但並不表示中國是人口少數民族多的國家。

(5)過分強調少數民族問題,也有可能引起一些國際上的不利於我國的議論。因為在國外,多數國家講土著民族、地方民族和特有民族等,而不講少數民族。

三、關於民族地區人口自然增長率高的問題

民族地區人口自然增長率仍然比較高,對計劃生育工作的實際效果有多大的影響,我們應該怎樣認識這個問題?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通過對甘肅省的少數民族人口發展情況的分析做些說明。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布資料顯示,甘肅省有少數民族47個,少數民族人口218萬人(2000年),占全省總人口的8.69%。關於少數民族人口的結構,我們研究了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數據,結果反映,在甘肅省,人口比較多的少數民族有回族109萬人,藏族37萬人,東鄉族31萬人。

由於經濟開發和政策扶持,這些年來甘肅省的民族自治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有一定的進步,但是問題仍然很多。到目前為止,甘肅的民族自治地方除去個別地方發展比較快而外,多數地方發展很慢,仍然是貧困非常集中的地方。目前,甘肅省的少數民族縣市有21個、民族州有2個。在這21個民族縣中,有4個縣是國扶貧困縣,有2個縣是省扶貧困縣。從地理條件看,有5個縣是處在高寒陰濕地區,有10個縣是牧區縣,有6個縣是未開放縣,有1個縣是邊境縣。

民族自治地方由於各種原因,人口發展的狀況不是樂觀的。從人口自然增長情況,2000年全省少數民族人口的出生率是15.72‰,死亡率是5.98‰,自然增長率是9.74‰,而同期甘肅省的人口自然增長率在7‰左右。由於人口增長的難以有效控製,使得人均經濟實力提高很慢。2004年,甘肅省少數民族地方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000多元,農民純收入為1300元。分別比全省的平均水平低2000元和500元。甘肅河西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2004年達到3500元,是民族地區的2倍。實踐證明,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口發展和計劃生育工作如果做不好,對於這個地區的整體人口發展將產生極其不利的影響,也是一種特定意義上的積極政策的效果扣除。

四、關於少數民族人口生育政策問題

對於人口眾多的少數民族,要不要采取與漢族相同的計劃生育政策?對此是否應該允許討論,是否需要創新計劃生育政策體係?

1.計劃生育政策也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作為中國公民的任何一種民族人口,在理論上都應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要求,不能搞例外。搞例外是對其他民族人口擁有社會公正人權的不尊重。人口發展權力與人權應該是一致的和統一的,不應當有差異。不能說人口數量多的民族人口的人權比人口數量小的民族人口的人權重要或者有限;同樣,也不能說人口數量小的民族人口在人口生育方麵有什麼特權。

2.從1973年到2005年,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已經有32年了,可謂成就輝煌。但是,在許多少數民族地區,人口的自然增長率都比較高,一般都在10N0左右,有的地區更高。如果這種局勢延續下去,那就會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其他方麵和其他地區的部分計劃生育工作效果。幾十年來,我們的國家做了許多方麵的工作,特別是在城市和漢族農區,實行了比較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政府和社會個人兩方麵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由此換來目前的計劃生育國情和比成熟的工作機製、政策機製、服務機製和管理機製。保護這種機製和成效取得可持續發展的可能,社會各個民族人口都有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