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部的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實行“12年義務教育製度”。
實踐證明,目前我國的區域和城鄉發展水平和收入水平有很大的差距,在不平等的經濟基礎上采取相同的政策是難以達到均衡發展的,必須采取非均衡性的政策方式來進行協調。所以,我們建議在西部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實現12年義務教育政策,這樣即可以比較快地發展這些地區的教育事業,縮小與發達地區的差距。城市可以堅持9年義務教育的政策不變。與此同時,我們也建議,可以考慮在貧困人口比較集中的地區、民族貧困人口比較集中的地區,中專和職業中專類學校,實行對貧困家庭子弟就學免費的政策。
2.國家要啟動貧困地區的教育移民投資專項政策。
在國家的扶貧開發政策中,有許多政策是非常成功的,如以工代賑、小流域治理、以糧代賑、希望工程、生態家園工程等。除此之外,建議把教育移民作為一項專門的扶貧政策,給予特殊的政府資金保障,製定相應的規劃和管理製度,從而豐富和創新我國的扶貧政策體係。教育移民專項資金作為扶貧資金定性,既可以與扶貧專項資金一起下撥,也可以單獨建立扶貧專項資金管理程序,單獨運行和管理。從國家財政部、國家扶貧辦、一直到省市縣三級扶貧辦,都要建立統一的教育移民專項資金管理製度,實行目標管理。
3.教育移民在中長期規劃中的地位要提高。
在重要的發展規劃中要有這方麵的內容。目前,我國各地已經完成了“十一五”的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的製定工作。可以把教育移民作為特例規劃,在有關解決“三農”問題的規劃中給予補充。西部地區的各級政府要創新目前已經出台有關大力發展勞務經濟、有關解決“三農問題”、有關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規劃和戰略,增加教育移民方麵的內容,使教育移民與高素質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以及跨國轉移等成為新的移民形式。在教育部門也應該把教育移民作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內容考慮進中長期發展規劃之中。
4.教育移民在人口發展戰略中要作為重點。
國家和地方的人口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中要有這方麵的內容。在控製人口增長、穩定低生育水平、落實計劃生育獎勵政策的同時,要把關於提高人口發展質量和教育移民方麵的政策扶持內容增加進去,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要重視教育移民的問題。建議國家財政部、教育部、扶貧辦、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領導和決策部門,共同協商和出台有關教育移民的政策。特別是對於貧困地區農村符合計劃生育的有關政策規定的家庭貸款供養後代上大學、甚至出國留學的,要有獎勵性的政策支持規定。
5.配合教育移民政策,貧困地區的中學教育發展要突出重點學校、重點師資和重點地區。
要用重點帶動全麵發展。通過對甘肅省幹旱地區的幾個貧困縣的調查,我們發現,走教育扶貧和啟動教育移民政策是比較理想的戰略選擇。同時,我們還發現,許多貧困縣的政府和農民也已經深刻認識到了發展教育對於貧困地區實現轉變的重要性,所以,全社會已經形成了關注教育和支持教育的氛圍。但是,貧困地區由於各種原因畢竟教育資源貧乏,通過發展教育實現大規模移民的條件還不成熟。所以,迫切需要各級政府通過正規的渠道在專項資金、基本建設、教育師資、實驗設備、學生補助等方麵給予大力扶持。貧困地區的政府在地方性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中也要把教育發展的重點向這方麵傾斜,突出重點學校、重點地區,通過多建設幾個品牌學校帶動農村教育的全麵發展。
6.在西部貧困地區選擇若幹縣,確定為教育移民示範縣,給予特殊的政策性投入。
以西北地區為例,甘肅省選擇中部幹旱貧困地區,陝西選擇陝北幹旱地區,寧夏選擇西海固地區、青海選擇海東地區的貧困縣。在政策設計上重點解決這樣幾個問題:一是名稱定為“貧困縣教育移民政策”;二是範圍定在國扶貧困縣內;三是在運作上采取先試點後推廣的方式;四是教育移民資金的管理在前期采取專項管理的辦法;五是每個教育移民貧困縣可以選擇2個重點學校作為政策實驗學校;六是能夠享受教育移民政策的學生必須是本地貧困農村的孩子,其他生源不享受這項待遇;七是對列入教育移民政策的縣的發展情況要有嚴格的考核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