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正在崛起的發展中國家(5)(1 / 3)

第三節 發展中國家的對外政策與對外關係

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關係,發展中國家之間的關係,以及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舞台上的活動,構成了發展中國家對外關係的主要內容。

一、發展中國家的對外政策

發展中國家在處理對外關係時,雖然存在著各自特點與種種差異,但發展中國家作為一個整體,其對外政策的基本原則是一致的,即推行“不結盟政策”或“和平、中立與不結盟政策”,也稱“獨立自主政策”。

將不結盟作為一種外交政策,最早是在印度獨立初期開始實施,埃及、印尼、柬埔寨、斯裏蘭卡等亞非新興獨立國家則仿效推行這一政策。1955年亞非萬隆會議確立了著名的十項原則,即:尊重基本人權;尊重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尊重一切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承認一切種族的平等,承認一切大小國家的權力;不使用集體防禦的安排來為任何一個大國的特殊利益服務,不對其他國家施加壓力,不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通過和平方法解決一切國際爭端;促進相互的利益和合作;尊重正義和國際義務。這十項原則為不結盟政策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礎,構成了不結盟政策的基本內容。1961年6月,在第一次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上,明確規定了加入不結盟運動的五個條件:推行和平共處和不結盟基礎上的獨立政策,支持民族解放運動,不卷人大國衝突和不參加大國軍事聯盟,不與大國簽訂雙邊聯盟條約,不允許在其國土上建立外國軍事基地。不結盟運動誕生後,不結盟政策成為不結盟成員國的共同法則,貫穿於各國對外關係的各個方麵,不僅各國推行這一政策,而且發展中國家作為一個整體,也將不結盟的各項原則廣泛應用於國際事務之中。

不結盟政策與不結盟運動是時代的產物。眾多發展中國家麵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兩大軍事集團嚴重對峙局麵,為求得生存,隻能實行獨立的中立的不結盟政策,既不同美國結盟,也不同蘇聯結盟,兩邊不得罪,並從中得利。經過曆次不結盟會議和其他有關的國際會議,不結盟政策的內容不斷豐富與發展,其含義已遠遠超出了“不參加大國聯盟”這一較狹隘的範疇。

歸納起來不結盟政策有以下幾點:

●反殖、反帝、反霸,維護民族獨立,鞏固政治獨立鬥爭成果,發展民族經濟,支持第三世界各國人民的民族解放鬥爭;

●反對各種形式的種族隔離,承認一切種族平等,承認大小國家一律平等;倡導和平、中立和不結盟,積極參加和支持不結盟運動,不參加並反對任何大國軍事集團;

●遵守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並以此處理與各國之間的關係;

●遵守聯合國憲章,通過談判用和平方法解決一切國際爭端,不得以武力或武力相威脅;加強第三世界各國的團結,實行南南合作,擴大對話和合作渠道,促進共同發展;

●呼籲南北對話,消除和縮小日益擴大的南北經濟差距,采取有利於世界各國的方式解決全球的經濟、社會、人口和環境問題;

●依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以及聯合國憲章,建立國際新秩序,為世界的和平與發展而努力。

上述各點中,和平、中立與不結盟政策的核心內容和根本目的,在與維護本國利益,即維護本國的獨立、自主、生存與發展。不結盟的本質就是獨立,就是為國家利益服務。

兩極格局瓦解後,不結盟運動麵臨新抉擇,但不結盟運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內容仍實用於今天的現實。這一政策對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利益,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鬥爭具有重要作用。1991年9月,不結盟運動第十次部長會議《阿克拉宣言》明確聲明,不結盟運動繼續維持原來的名稱並公開宣布,“不結盟運動的目的和宗旨繼續有效”。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90年代的不結盟運動,將更多地側重經濟問題,並不斷探索其活動方式和途徑,使不結盟運動更富有生命力。

二、南北關係

南北關係即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關係,它是與東西關係相對應而產生於20世紀80年代的一個地理政治概念。因為發展中國家大多數位於南半球,發達國家大多數位於北半球,故稱南北關係。

(一)南北關係的形成

南北關係可以追溯到資本主義的殖民統治時期,那時,現在的南方國家多是北方國家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和附庸國。在南方國家獨立前,南方與北方國家的關係是統治與被統治、剝削與被剝削、壓迫與被壓迫、掠奪與被掠奪的極端不平等關係。

從殖民主義者入侵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南北關係大致經曆了三個時期。

(1)15世紀初至18世紀中葉南北關係的萌芽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