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住房改革全麵啟動(3 / 3)

(六)推進住房公用事業改革

住房公用事業改革的滯後是俄羅斯住房製度改革的一大缺陷。住房公用事業包括冷熱水、電、氣、取暖、維修、電梯、垃圾清理等30多項與住房有關的服務。過去這項費用主要由地方財政補貼,地方財政負擔較重,許多地方政府因此拖欠熱力、電力、天然氣等生產企業巨額債務,企業則因缺乏資金經常停工,從而造成居民生活困難。而且房屋和各種管道長年得不到維修,公用設施老化程度嚴重,事故頻發,已危及居民安全。俄羅斯政府下決心進行住房公用事業改革,計劃逐步提高居民公用事業收費的繳費比例。但如果住房公用事業費支出在居民家庭總收入中的比重超過22%,國家則給予相應補貼。這項改革雖然在向前推進,但實際效果與聯邦規定的繳費比例標準仍有較大的距離,而且居民的反應也較強烈。在過去8年的時間裏,莫斯科對住房公用事業費不滿意的人數增長了大約2.5倍,從19%增至46%。因此,俄羅斯目前正在通過成立業主委員會、引入競爭機製、應用節能技術和機製等方式解決住房公用設施發展滯後問題。作為試點城市的莫斯科從2007年起要求高收入居民自願全額繳納住房公用事業費,許多官員表示將帶頭交款。由於此項改革涉及千家萬戶,政府表示將慎重推行,逐步過渡到所有居民全額交費,對低收入居民給予直接補貼。

(七)製定對個別群體的專項扶持政策,特別是年輕家庭

國家住房優先項目給需要住房和需要改善居住條件的年輕家庭提供預算支持。國家可以為他們購買或自建住房付部分款項,或者為他們的住房抵押貸款付首付款。有可能獲得支持的家庭是夫妻雙方年齡均未超過30歲,或者有1個或多個子女的單親家庭,並且家長年齡未超過30歲。

老戰士和殘疾人的住房由聯邦預算保障。他們享有《聯邦老戰士法》和《俄聯邦殘疾人社會保障法》所規定的權利,國家給他們提供現成的住房。為此,2006~2007年國家投入84億盧布,為3.01萬人改善居住條件。

此外,有一些人屬於享受住房優惠的範疇,如複員軍人及其類似人員、從拜加努爾遷移出的居民、從北極或類似地區遷移出來的居民、參與核輻射事故善後處理的人員、強製性移民等。這類需要改善居住條件的家庭在2005年年初的時候有70萬。為保證他們的住宅供應,國家以住房優待券方式給他們發放補貼,住房優待券可以兌現的數額按他們擬買住宅當地的市場價格核定。為實現該項計劃,到2010年擬撥款1330億盧布,這樣,到2010年就可以解決13.2萬戶家庭的住房問題。對於享受住房優惠的人群,補助標準為:單人家庭為33平方米;雙人家庭為42平方米;三人家庭或更多人口的家庭,人均18平方米。

(八)其他措施

俄羅斯住房改革的其他舉措還包括鼓勵居民自建住房、對建築部門和城建管理進行改革和完善房地產市場交易機製。為了促進個人建房,有關低層住宅建設聯邦係列法修正案已提交國家杜馬。這將涉及《民法》、《住宅法》、《土地法》、《城市建設法》以及《不動產產權和交易國家登記法》的修訂。在對建築部門進行改革方麵主要采取的措施是建築企業私有化和構建職業建房權人製度,在城建管理方麵,則要依法形成建築用地分區製度和建築用地招標製度。房地產市場交易機製方麵,在逐步完善產權和房產交易登記、不動產項目調查登記、不動產評估、保險、不動產管理,規範信貸機構和房地產經紀公司的服務,目標是形成健康運行的房地產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