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美國金融監管改革的總體框架及具體思路(14)(2 / 2)

在確定那些外資公司必須遵守一級金融控股公司的製度時,聯邦儲備委員會將考慮在美國營業的外資公司與美國本土的金融公司之間的國民待遇原則和競爭機會平等的原則。聯邦儲備委員會也將考慮這些確定辦法對行政部門談判的國際協定的影響。此外,美國提出的對銀行控股公司身份“資本充足”和“管理優秀”的新測試將適用於在美國營業的外資金融機構,這種測試跟美國對自己的金融機構的測試方式一樣,同時將考慮他們的法律形式(如分公司)與美國同行的差別。

根據目前的現代金融機構法案,擁有或控製一家美國銀行的外資銀行必須遵守美國國內銀行控股公司取得銀行控股公司地位的相同要求,也就是所有外資銀行控股公司或外資銀行在美國的分支機構必須“資本充足”和“管理優秀”。既不擁有也不控製一家美國銀行的外資銀行,但通過設在美國的分支機構、代理機構或商業貸款公司在美國營業,它也必須“資本充足”和“管理優秀” ——如果它被選擇成為銀行控股公司。如果一家外資銀行通過其分行和分支機構在美國營業,無論是外資母銀行和其分支機構都必須“資本充足”和“管理優秀”—— 如果它被選擇成為銀行控股公司。

(2)擴大對對衝基金的監管。美國敦促國際社會貫徹G-20倫敦峰會的承諾,要求衝基金或其管理人員進行登記和適當的信息披露,以評估它們單個或集體對係統性風險造成的影響。

G-20集團領導人同意要求對衝基金的注冊或對其經理實行門檻限製並要求對衝基金在現行的基礎上披露適當的信息,以便允許監管機構評估它們單個或集體對係統性風險造成的影響。

美國的監管改革建議擴大到了G-20集團的建議,包括私人資本池顧問的登記,以及交易記錄保存和要求給投資者、債權人和清算對手方進行額外的信息披露。

8.引入更好的薪酬機製 依據在G-20倫敦峰會上的承諾,美國敦促各國當局拿出合適的、調整長期股東價值與薪酬相一致的、薪酬機製不要成為鼓勵過度冒險行為的指導方針,也建議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抓緊整合把薪酬機製納入其風險管理指導方針的金融穩定理事會原則。 金融危機凸現了與薪酬機製相關的許多問題,那就是薪酬機製沒有將風險和公司的長遠目標考慮在內。2009年4月,G-20領導人肯定了由金融穩定理事會製定的、調整大型金融機構的薪酬與企業的長遠目標和審慎的風險承受能力相一致的原則。美國財政部建議國內的監管機構頒布銀行和銀行控股公司的薪酬計劃標準。

9.就審慎監管、洗錢/恐怖主義融資(AML/CFT)和稅收信息交流領域推進強有力的標準美國試圖提高美國和全球的監管標準,改進和協調這些標準的執行,並進而彌補地理意義上監管的空白。 倫敦G-20峰會之前,美國財政部長蓋特納提出了通過大量地利用客觀評估、盡職調查和客觀的同行審查這一“三連勝式”的美國的倡議,以提高在審慎監管、稅收信息交流、反洗錢/恐怖主義融資(AML/CFT)領域的國際標準,《G-20倫敦峰會宣言》也讚同了美國的這一倡議。

(1)美國敦促金融穩定理事會盡快開展和協調對國際監管標準遵守和貫徹情況的同行審查和評估,並且側重注意審慎監管標準的國際合作要素。

作為美國倡議的一部分,金融穩定理事會與國際標準製定機構(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國際保險監管機構協會和國際證監會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開始聯合工作,擴展評估和同行審查的使用。金融穩定理事會和標準製定機構將借鑒標準製定機構製定的、已經使用的、現有的適用程序評估經營合規性狀況。金融穩定理事會將會對與信息交流和國際合作相關標準的遵守狀況給與特別的關注。

(2)美國表示他們將努力貫徹最新的國際合作審查團(ICRG)同行審查程序,並與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 的同行們一道應對那些不遵守國際反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標準的司法管轄區。

10.提高會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