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和資本這兩大收入源泉所生收入的大部分,如把它由其所有者即對每塊特定土地的良好狀態和對每項特定資本的良好經營都具有直接利益這一批人,移轉到另一批沒有這種直接利益的人(如國家的債權者)手中,久而久之,必定導致土地的荒蕪和資本的濫費或遷移。國家的債權者,對於該國農業、製造業及商業的繁榮,從而對於土地的良好狀態和資本的良好經營,無疑是具有一般利益的,因為那三者中任何一個如遭到失敗或衰退,各種稅收,就不夠支付他應得的年金或利息。但是,國家債權者單就其作為國家債權者來說,對於某塊特定土地的良好狀態,對於某項特定資本的良好經營,是不感興趣的。即使土地或產業荒廢了,他有時全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也不關心,因為這不會使他直接受到影響。作為國家債權者,他對於這一特定土地或資本,既無所知,也無從視察,他不會留意到它們。
舉債方法不當曾使許多國家趨於衰落。首先采用這種財政政策的是意大利各共和國。意大利各共和國中惟一兩個獨立的共和國——熱那亞和威尼斯,都因舉債而走向衰落。西班牙從意大利各共和國那裏學得這種財政政策,久而久之,西班牙甚至變得比意大利更加沒落。早在16世紀末以前,西班牙政府就曾經背負了沉重的國債,而此時,英格蘭還未借一個先令的公債。盡管法國自然資源豐富,也同樣苦於負債。荷蘭共和國的情況也是如此。可以說,因舉債而衰弱、荒廢的國家,比比皆是。
公債額一旦增大到某種程度,它就不可能被公正地進行償還了。此時,國家的債務通常通過宣布破產予以勾銷,但這些破產有的是政府坦白承認的,而有些虛假的還款也意味著實際上的破產。
當國家破產時,政府常常借口提高貨幣的名義價值,也就是提高價格的辦法來償還公債。例如,國家會依照議會或者皇家的公告,將6便士的銀幣或20枚6便士的銀幣的名義價值提高為1先令或1英鎊。那麼,一位按舊的名義價值借入20先令或約4盎司銀的人,以新的名義價值計算,隻須20枚6便士的銀幣或略少於2盎司的銀,便可償還其債務。英國有大約1.28億英鎊的國債,如照此方法償還,隻須約為現幣的6400萬英鎊就行了。類似這樣的償還,隻不過是有名無實的償還罷了。政府提高價格的辦法償還公債,使每個債券者的收入都被打了折扣,所有的私人債權者,也都遭受了相應的損失。也許國家的債權者對他人也應承擔巨額債務,他們依此償還,這樣他們的損失也許可以得到彌補。但是,在多數國家中,公債的債權人多半是富人。他們多半隻會借錢給他人,而不會向他人借錢。因此,這種名不副實的償還辦法,就會讓公債的債券者損失慘重。國家沒有得到一點利益,而眾多無辜的人民卻要蒙受損失。這種辦法使勤勞、節儉的債權者吃虧,而使那些懶惰、負債累累的欠款人得到好處;這樣,國家的大部分資本就有可能從那些可能使資本良好運營的人手裏轉移到那些不善於經營,可能使資本繼續虧損的人手裏。因此,國家不得不宣布破產的時候,公開、公正和坦白地承認破產,會盡可能地保全債務者的名譽,也能盡可能地保護債權者的利益。而當國家為了隱瞞實際破產的尷尬,采取這種欺瞞百姓的政策時,則會極大地傷害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度,也會極大地破壞這個國家的榮譽。
提高貨幣的名義價值隻能使所有國家貨幣的價值減少。同一價值下的銀幣中的含銀量也會在此情況下比原來的含銀量更少。
國家在鑄幣中摻雜較大量的合金以降低鑄幣的標準成色,也就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比如說,按照現在的法定標準,每重1鎊的銀幣,隻能攙入18本尼威特的合金,若攙入8盎司的合金,這種銀幣的1英鎊或20先令的實際價值,就等於現在的6先令8便士。也就是說,現幣6先令8便士所含的銀量,則幾乎提高到1英鎊的名義價值。這個道理也是所謂的直接提高貨幣的名義價值的做法。
降低貨幣標準成色的做法,都是十分秘密的,而增大價值或直接提高貨幣名義價值的做法是公開的。這種方法,使從前重量較輕的貨幣,有了與從前重量較大的鑄幣一樣的名義價值。造幣局竭力設法使新幣在重量、體積及外貌上保持舊觀,不易辨認,但其實際價值卻比從前的錢幣相差甚遠。例如,法國國王約翰為了償還債務,降低鑄幣標準成色。那時,所有造幣局的官吏都得發誓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