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論賦稅(5)(1 / 2)

對個別人終身給予或者終身給予一群人都可以用終身年金的授予借款方法,後者在法國用發明人的名字命名,叫做頓廷法。當年金授予個別人終身時,受領年金者一旦死亡,即解除了國家收入對他的負擔。因為,哪怕金額相等,未死者有承受全部年金的權利,還是會比由個別人單獨領取的年金有更大的價值。而人對自己的運氣天生都有幾分自信,這也是彩票生意成功的根據。由於人們的這種自信心理,頓廷年金所賣得的價格,通常都高於其實際價值很多。在政府通常用給予年金去籌措款項的國家,都喜歡采用頓廷法。政府幾乎總是喜歡采用能夠籌到最多款項的方法,那些能夠解除國家收入負擔最快的方法往往得不到他們的青眛。

戰爭中征收的大部分賦稅在和平時期並不能解除。戰爭時所借款項的利息都是用那些賦稅支付的。如果舊稅新稅在支付利息及開支政府經常費用之外,還有剩餘部分的話,這部分剩餘將會轉作償還債務的償債基金。不過,第一,此基金即使不做他用,在可以預期的和平時期內它也遠遠不夠償付戰爭所借的全部債務;第二,就是該基金幾乎全都移做他用。所以,和平時期並不能解除他們在戰爭中征收的大部分稅賦。

償付以此為擔保的借款利息的惟一方法就是征收新稅。若有剩餘,那剩餘的部分,大概都是出乎意料或計劃之外的,所以很少有很大的數額。減債基金的產生,通常都是由於以後應付利息減少,而很少由於收到的稅額超過應付利息或年金的數額。所以,這種基金償還債務,往往不足。1655年的荷蘭減債基金,1685年教皇領地的減債基金,都是由利息減少而形成的。

政府覺得開征新稅,不如挪用減債基金來得便利。當國家升平無事,而有種種特別開支的必要時,政府便挪用減債基金擺脫當前困難。不論開征任何新稅,人民都會感到很多痛苦,因而會引起怨聲和反對。征稅的種類越繁多,已征的各種稅越重,人民對於新稅的怨聲必越大,於是另征新稅或加重舊稅,就顯得更加困難。至於暫時停止償還債務,人民是不會馬上感到痛苦的,因此不致引起怨言。

有人認為,歐洲各債務國的公債,特別是英國的公債,是國內其他資本以外的另一個大資本;有了這個資本,商業的擴展,製造業的發展,土地的開墾和改良,比較單靠其他資本所能成就的要大得多。持此主張的人可能沒有注意到這些事實,即最初債權者貸與政府的資本,在貸與的那一瞬間,已經由資本的機能,轉化為收入的機能了,換言之,已經不是用以維持生產性勞動者,而是用以維持非生產性勞動者了。就一般情況而言,政府在借入那資本的當年,就把它消耗、浪費了,無望其將來能再生產什麼。固然,貸出資本的債權者,往往不僅收到了和該資本等價的公債年金,這年金無疑會償還他們的資本,使他們能進行和從前一樣或更大規模的實業或貿易,而且他們可賣出此年金,或以此年金作擔保借款,向他人取得或借入等於或多於他們所貸與政府的資本的新資本。但是,他們像這樣由他人取得或借入的新資本,以前一定是存在這個國家中,並且與其他資本同樣用以維持生產性勞動。一旦轉入國家債權者手中時,雖然從某一方麵來看,對這些債權者是新資本,但對該國家並不是新資本,那不過是由某種用途抽去轉作其他用途的資本罷了。所以,就私人來說,其貸與政府的資本,雖有所取償,但就整個國家來說,卻無所取償。如果他們不把這資本貸與政府,那國家用以維持生產性勞動的資本或年生產物,就不隻一份而是兩份。

以當年未用作擔保的賦稅籌措收入為政府開支政費時,人民的一部分收入,隻不過是從維持他種非生產性勞動,轉移到維持某種非生產性勞動罷了。人民用以付稅的款項中,若幹部分無疑是能由他們儲蓄起來成為資本,用以維持生產性勞動。但其大部分還是要消費掉,用來維持非生產性勞動。不過,國家費用在開銷巨大的場合,無疑會多少成為新資本進一步蓄積的阻礙,但不一定會使現存的資本遭到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