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總結煙台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運行經驗的基礎上,2002年10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德國施豪住房儲蓄銀行與中國建行合資成立中德住房儲蓄銀行,注冊資本為1.5億元,建行和施豪銀行分別擁有其中75.1%和24.9%的股份。2004年2月15日,中德住房儲蓄銀行在天津正式開業。中德住房儲蓄銀行的經營模式完全從施豪銀行引進,資金封閉運作,隻向住房儲蓄客戶吸存,也隻向自己的住房儲戶放貸,此外不進行任何其他投資,儲戶的存貸利率差是它唯一的利潤來源。其最大的經營特色,就是提供低息住房貸款,目前推出的最優貸款年利率僅為3.3%,遠低於國內的各種個人住房商業貸款。
住宅信用合作社。住宅信用合作社又稱住宅合作社,是指由居民自願組織起來的一種不以盈利為目標的互助合作性公益團體。它通過籌集社員資金來解決社員的住房,減少了中間環節,降低了建築成本,從而向社員提供了價格低廉的住房。住宅合作社在國外已經有了200多年的曆史,近50年來發展得尤為迅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受戰爭嚴重破壞的國家裏,為了盡快解決住宅問題,居民自發地恢複和組織了大量新的住宅合作社,政府也通過各種手段鼓勵住宅合作社的發展。據國際合作社聯盟統計,目前世界上有40多個國家建立了住宅合作社,總數為7萬多家,社員近2000萬戶。
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我國的一些城市中就出現了住房合作社。如1986年上海玩具出口公司組建的“新欣住房合作社”,1987年武漢市組建的麵向城市居民的“常碼頭住宅合作社”,昆明市的“馬灑營住宅合作社”等。住宅合作社集住宅的專業生產與消費於一身,提供從資金的籌措,到住房的建設、消費、維修,直至住宅的分配、交換等全過程的服務。住宅合作社社員的住宅將依靠合作社來解決,這自然就割斷了職工(社員)在住房問題上與單位的依附關係,使得住宅合作社成為住宅社會化的一種形式,這與我國住房製度改革的社會化、專業化目標是相吻合的。
住宅合作社的內部關係由其章程規定,實行民主管理、社務公開、財務公開、入社自願、退社自由的原則。在合作社中,社員們自籌資金,合作建房,並合作維修、護理和管理住宅。在住宅分配上,一般以入社時間的長短和住房儲蓄的多寡為順序,以期激發社員增加儲蓄,用自己的力量解決自己的住宅問題。當然,住宅合作社的建房用地一般在價格上享受政府的優惠。
(2)兼營房地產金融業務的機構。在我國現行的房地產金融機構體係下,兼營房地產金融業務的機構主要是指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其中,商業銀行的房地產信貸部最具有代表性。
1988年1月,國務院召開全國住房製度改革工作會議,確定住房製度改革的整體方案,住房製度改革進入擴大試點階段。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同時也是為了適應住房製度改革的實際需要,一些地區結合房改具體情況和實際過程,委托商業銀行(當時稱作專業銀行)經人民銀行批準成立房地產信貸部,辦理本地區房改金融業務。商業銀行的房地產信貸部由此產生,並逐漸從原來的房改金融業務擴展到房地產業金融主要業務,成為我國房地產金融機構的主體之一。
房地產信貸部與商業銀行其他部門比較,具有以下兩個特點。
①實行雙重領導的體製。房地產信貸部作為商業銀行的一個部門,首先要接受銀行內部的領導,按照銀行內部規章製度辦事,維護銀行整體利益。其次,由於房地產信貸部是地方政府委托商業銀行成立的,因此它還必須接受地方政府的領導,在住房基金管理、信貸投向和利潤分配等方麵,執行地方政府的有關政策。
②相對獨立地開展業務。房地產信貸部雖然依托商業銀行而設置,但仍然表現出相對的獨立性。首先是信貸管理體製上的獨立性,房地產信貸部的信貸收支計劃單列,自成體係,自行管理,自求資金平衡。房地產信貸部的信貸計劃是國家綜合信貸計劃的組成部分,每年由人民銀行綜合平衡後,單獨下達給各商業銀行總行,不同的房地產信貸部之間不能相互調撥資金,房地產信貸部與銀行之間的業務屬於同業往來,不存在資金調撥的關係。其次是房地產信貸部的財務核算較為獨立,其財務收支不並入商業銀行的大賬,收益歸地方,其稅後利潤與當地財政部門商定留成辦法。同時,房地產信貸部門還實行單獨繳稅,就地完稅,即房地產信貸部應當在當地辦理稅務登記並照章納稅,而不實行商業銀行統一納稅的管理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