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房地產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除了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外,還有信托公司,其與房地產有關的業務主要是房地產資金信托業務、房地產財產信托業務、房地產投資基金業務;證券公司,主要承擔房地產證券的承銷、房地產股票上市公司的改製輔導等工作;保險公司主要是承接與房地產領域的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關於信托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的有關業務我們將在以後的章節中做詳細論述。
2.房地產金融組織體係的發展構想
房地產金融組織體係是指在一定的經濟條件下,為房地產開發、經營和消費過程籌集、融通、清算資金,提供多種金融服務的若幹金融經濟組織構成的一個整體。對於是否要建立健全房地產金融組織體係,尤其在是否要建立政策性房地產金融機構上有這樣兩種主要觀點:一是不讚成再建立房地產金融機構,認為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房改金融業務仍將由國有商業銀行承辦;二是要建立全國性房地產金融機構,如國家計委、建設部提出的建立國家政策性住宅銀行的設想。由於我國土地所有權的公有製(鄉村土地歸村民集體所有,而城市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以及房地產開發建設周期較長、風險難以完全確定等因素的影響,房地產業的發展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場力量的自發作用等來調節。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國及地區性的政策性房地產金融機構來引導與規範房地產市場的運行,從而平抑風險,確保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最終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以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組織體係。
三、關於完善我國房地產金融體係的建議
隨著我國經濟體製和金融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化,以證券市場為主的資本市場已對資源配置和宏觀經濟流程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但銀行作為主要融資渠道的融資體製並沒有發生多大的變化。經濟運行中的諸多矛盾和風險向銀行集中,經濟波動所產生的死賬、壞賬、欠賬最後大都沉澱在商業銀行,使得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不斷上升。在房地產領域,截至2003年11月,全國空置商品房超過1億平方米,占用銀行貸款數千億元,如何緩解空置已成為這幾年房地產界關注的焦點。如何居安思危防止“泡沫”,更是目前房地產金融研究的重中之重。中國房地產業要從根本上防止“房地產過熱-信貸膨脹-市場萎縮-壞賬呆賬”的狀況,除了要繼續實行“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以外,還應探索建立完備的中國房地產金融體係的道路。
1.建立科學的房地產信貸決策機製,分散銀行風險
現在大多數房地產開發商隻有一種融資渠道,那就是銀行貸款。根據我國金融管理部門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隻要具有一定的自有資金,均可以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經過商業銀行的貸款審查之後,就可獲得相應的貸款。
銀行是經營貨幣的企業,經營利潤通過貨款的回收得以實現。由於房地產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從獲取土地到房地產開發經營的各個環節均麵臨多種不確定性。如果開發商的產品不能及時轉化為貨幣,銀行的貸款就難以回收,呆賬、壞賬的出現就在所難免,從而增加了整個金融業的風險。
因此,從保護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角度,金融界應盡快研究將風險較高、時期較短的房地產開發建設貸款和風險較小、時期很長的房地產銷售抵押貸款適當分離。前者主要由商業銀行承辦,後者主要由儲蓄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承辦,當然也可以由商業銀行的不同部門辦理。通過建立建設貸款製度,引進邀請貸款約定(TakeoutCommitment)和備援貸款約定(StandbyCommitment)等約束機製,將開發貸款的風險集中在建設階段,將房地產的市場租售風險轉移給提供長期抵押貸款的金融機構。同時,金融機構在開展信貸業務的過程中還必須建立一個科學的信貸決策機製,在項目實施之前,必須對投資或信貸項目進行科學的投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