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部門照此方案辦理的結果,大家都覺得此事辦理得極其合理。這個方案其實隱藏著這樣的思路:
第一,無論你如何分配指標,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都會引起大家的非議。
第二,分配指標的結果,必然會將本地人與外地人區分開來,導致大家的不滿,不利於企業內部的團結與融合。
第三,隨機抽簽的方式,在管理中看似極不嚴肅,但在這種特定情況下,實則是將大家置於同一對等的平台之上,通過大家公認的最公平的方式消除人為的不公平因素。
財務耽誤了員工的行程
很多事情,單純從原則的角度去解決,會將小事變大,鬧得滿盤皆輸,大家都不高興。而利用職場中的橫向資源,采用變通的方式來“暗度陳倉”,最終做到息事寧人,就會帶來皆大歡喜的局麵。
這是2002年,我在順德某家具集團擔任董事長助理兼人力資源經理時遇到的一起真實事件。
一名車間員工申請離職,並且獲得了公司的批準。該員工在公司規定的日期內按要求辦完了所有交接手續後,去財務部詢問明天上午是否可以結清工資後離廠。財務主管和出納肯定地回答:“可以。”
員工仍然有些不放心地說道:“如果確實可以,那我現在就去訂明天中午的火車票,明天來結了工資後就走了。”
財務主管再次肯定地答複他:“去吧,明天早點來結工資。”
當天晚上,員工便到鎮上的火車票代售點買好了第二天中午的車票,準備第二天上午結完工資後直接乘車去火車站。
第二天上午,該員工按約去財務部結算工資。可是,他卻聽說出納請假了,財務主管也外出辦事了。而且,財務部其他人都說不能代辦手續,財務主管也沒有交代此事,隻有等到主管回來才能為他結算工資。於是,員工坐在財務室外麵一直等啊,等啊,等了一個上午,財務主管還是沒有回來。眼看要趕不上中午的火車了,員工便讓財務部當時在崗的職員打電話詢問財務主管回來的具體時間。財務主管答複,要下午上班才能回來辦理。此時,員工已來不及辦理退票,火車票就在這等待中作廢了。
下午一上班,財務主管就急匆匆回到公司。守候在財務室門外的員工跟著財務主管進入財務室結清工資後,拿出過期的火車票,要求公司負擔因拖延結算工資而導致車票過期的經濟損失110元。財務主管不願承擔,於是雙方將延誤的責任你推來,我推去,最後大聲爭吵起來。吵鬧聲引來了辦公樓內許多職員的圍觀。
聽到喧嘩聲,我出門來到財務室,先讓其他圍觀的職員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去,然後讓財務主管和離職員工一起來到我的辦公室內。等到雙方先後說明了爭吵的事由和原因之後,我讓財務主管先回去正常工作,讓這名離職員工在我的辦公室外稍等一會兒,此事由我來負責解決。
實際上,此時我麵對的是一個四難局麵:第一,這件事雖小,但如果捅到老板那裏,老板就會感覺我們這些管理者自身的工作沒有做到位,才引出了這些亂七八糟的是非。作為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我和財務主管兩人都脫不了幹係。第二,如果讓公司來承擔這筆費用,在情理上確實說不過去,老板支付了工資讓我們來辦事,我們出錯了,卻要老板來埋單,老板豈不成了冤大頭?第三,員工行程延誤的經濟損失,是由財務人員的工作失誤造成的,員工隻是要求賠付票麵金額。從良心上講,他的這一要求並不過分。如果我們拒不賠付,顯然有失公平。其他員工看到這類現象,就會感覺寒心。從長遠看,甚至會導致企業失去人心,失去凝聚力的後果。第四,財務人員雖然確實有錯,但這個特殊部門在民營企業,基本上都是“皇親國戚”或老板的絕對親信。平時,這個部門的許多人我們得罪不起。現在因為這件小事輕易處罰財務,會給自己留下隱患。這些有來頭的財務人員,遲早會給你小鞋穿,讓你在今後的工作中額外增加了幾分顧慮和防範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