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管理製度
第一條采取借貸記賬法記賬,采用權責發生製,即凡是收益已經實現,費用已經發生,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入賬,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益或費用處理:
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入賬,凡是用於增加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各項支出都應記資本支出,不得計入費用作為收益支出,凡是為了取得收益而發生的各項支出,都應作收益支出,同時計入成本費用。
第二條會計年度采用曆年製,自公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條記賬用的貨幣單位為本位幣,憑證、賬簿、報表均用法定文字書寫。
第四條會計科目:
執行根據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及行業協會製訂的“企業會計製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而製訂的會計製度中所訂的會計科目。
第五條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並注明交接日期,由主管人員監交,並由交接雙方簽章,未按規定辦清交接手續的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第六條會計報表:
根據國家製定的“企業會計製度”並根據董事會有關規定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填報時間、份數執行。
第七條會計憑證:
1.使用自製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自製原始憑證指進貨驗收單、領料單、出庫單、差旅費報銷單、費用開支證明單、調撥單、收款收據、借款條等。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係時,由對方開給本單位憑證、發票、收據等:
2.公司統一使用借貸複式記賬:
3.會計憑證保管期為15年,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須開列清單,經領導審查,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方可銷毀。
第八條其他:
1.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登記,做到手續齊備,摘要簡明,內容完整,準確及時。有關會計處理方法,前後期必須一致,不得任意改變:
2.公司的各項財產,應按實際成本核算,不論市價是否變動,一般不調整賬麵價值:
3.劃清資本支出與收益支出的界限,不能相互混淆:
4.建立內部稽核製度,對款項的收付、債權債務的發生與清算各項經濟業務,都要有明確的經濟責任,有合法的憑證,並經授權人員審核簽證;
5.會計核算,根據公司具體情況,主要項目為:貨幣資產及往來款項、存貨、固定資產、成本和費用、營業收入和利潤以及投入資本的核算。
第九條會計憑證、賬簿設置與使用的會計科目:
1.原始憑證的製定、填寫、取得,都應按照有關基本要求執行,記賬憑證包括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也要按照基本要求填寫及簽證,據以記賬並歸檔保管好:
2.對外開出的憑證,要妥善保管好存根,備查:
3.尚未使用的重要空白憑證(支票簿、現金收據等)要妥善保管,嚴格領用責任:
4.對於電腦記錄的錯賬,要另行填製記賬憑證更正,對於手工記錄的錯賬憑證,可采用畫線法或另製憑證更正:
5.賬簿設置:
現金及銀行日記賬(訂本式及電腦賬):
外幣及銀行日記賬(訂本式及電腦賬):
各類明細分類賬(包括多欄式明細賬):
總分類賬。
6.對於會計憑證、會議賬簿和會計報表、會計師查賬報告等必須按有關規定妥善保存或銷毀。
中小企業會計核算製度
一、為了規範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製定本製度。
二、本製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本製度中所稱“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製定的《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三、符合本製度規定的小企業可以按照本製度進行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製度》。
1.按照本製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本製度的同時,選擇執行《企業會計製度》的有關規定;選擇執行《企業會計製度》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企業會計製度》的同時,選擇執行本製度的有關規定。
2.集團公司內部母子公司分屬不同規模的情況下,為統一會計政策及合並報表等目的,集團內小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製度》。
3.按照本製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如果需要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等,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製度》;如果因經營規模的變化導致連續三年不符合小企業標準的,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製度》。
四、小企業可以根據有關會計法律、法規和本製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製度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製定適合於本企業的具體會計核算辦法。
五、小企業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六、小企業填製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會計期末編製財務會計報告。
本製度所稱的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曆起訖日期確定。會計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小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小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采用業務發生時的彙率或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彙率折合。期末,小企業的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期末彙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
九、小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十、小企業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小企業應當按照交易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僅以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3.小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或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5.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
7.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製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於理解和運用。
8.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凡在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9.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期末,小企業的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期末彙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
10.小企業的各項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各項資產賬麵價值的調整,應按照本製度的規定執行。除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製度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麵價值。
1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12.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
13.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業如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應按以下原則處理:
1.以換出資產的賬麵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人資產的入賬價值。
2.非貨幣性交易中如果發生補價,應區別不同情況處理:
(1)支付補價的小企業,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麵價值加上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人資產的入賬價值。
(2)收到補價的小企業,應按以下公式確定換人資產的入賬價值和應確認的損益:換人資產入賬價值=換出資產賬麵價值一(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麵價值一(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應交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 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應確認的損益=補價×[1一(換出資產賬麵價值 應交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
3.在非貨幣性交易中,如果同時換人多項資產,應按換人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占換人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換出資產的賬麵價值總額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等進行分配,以確是各項換人資產的入賬價值。
十三、小企業如發生債務重組事項,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以低於債務賬麵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麵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賬麵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或當期損失;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麵價值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如果債務人以多項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按取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重組應收債權的賬麵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和進行分配,按分配後的價值作為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持有的股權的賬麵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麵價值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