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製度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生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生產作業必須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廠長(總經理)負責製,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各部門及個人務必嚴格遵守本製度。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廠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麵負責全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製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放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下屬各生產部門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的領導任命,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廠長(總經理)是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部門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職責
一、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製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二、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三、製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製度,並對這些製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到緊急的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主管。
五、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六、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七、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落實。
八、根據有關規定,製定本部門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九、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製定防止職業傷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十、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部門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部門主管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製度,處理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主管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製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主管。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辦法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
一、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麵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社會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後果幾個方麵進行教育。
二、法規教育。主要是學習有關法律法規,企業已有的具體規定、製度和紀律條文。
三、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的防護;職業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專業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線輻射等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的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一、三級教育。在所有工傷事故中,由於新員工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生率最高,所以對新員工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介紹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的作用,容易發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二、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可以結合本部門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後會、安全交底會、事故現場會、班組園地或牆報等方式進行宣傳。
爆炸、火災預防辦法
第十五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災的一切隱患。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主管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十七條預防爆炸發生的措施。
一、防止產生爆炸性混合物。加強管理,消滅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氣從而達到爆炸限度。
二、防止產生火花。防爆區的電機、照明應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觸不良、絕緣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火花或著火;正確鋪設避雷裝置;檢修照明設備,采用安全燈;避免機械性撞擊。
三、防止產生靜電。工作人員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四、嚴格遵守防火製度。嚴禁在生產區內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內裝設電熱設備。
五、完善安全裝置。如安裝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有些設備和管道上可安裝防爆板。安全裝置要按規定維護核對,確保處於良好狀態。
第十八條預防火災發生的措施。
一、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大宗燃料應按品種整齊碼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雜質;對酒精、丙酮、油類、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二、采取防火技術措施,設計建築物和選用設備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庫和油缸周圍應設置防火牆等。
三、配備消防設施,廠區要按規定配備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車等。生產車間應配備必需的消防用具,如沙箱、幹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氯溴甲烷滅火器、泡沫滅火器等。器材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四、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既要組織專業消防隊,也要建立群眾性防火滅火義務消防隊伍,並通過學習和實地演習,提高滅火技能。
毒、害作業管限
第十九條為員工配備或發放防護用品,各部門必須教育員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二十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身體素質。
第二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身體檢查。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或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做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二十二條禁止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設備安全使用
第二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或帶缺陷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或改造。
第二十四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一切電器設備,使用前必須注意機器功率與電源是否相匹配,嚴禁超負荷用電。
二、活動電源拖線,必須注意線板、插座、拖線是否完好,線芯是否裸露。
三、使用活動拖線電源要注意拖線保護,防止損斷,造成短路。
第二十五條內燃機使用的注意事項。
一、內燃機使用前,必須注意油管、油箱、油路完好,無漏油現象。
二、內燃機長期存放,需清除油箱內的油料。使用時應運到現場方可加油。
三、油料暫時存放,應置於鐵罐中,嚴禁用膠罐裝油。內燃機不準室內作業,運輸途中應停機運送,不準走員工通道,應走專用通道。
第二十六條搬運起重器械的使用注意事項。
一、使用時需檢查行走部分是否靈活,受力部分是否有傷痕,是否牢固。
二、檢查液壓提升部分是否有效,油門開關是否靈敏,液壓缸是否漏油。
三、提升重物時,必須確認重物下沒有人方可操作:重物放下時,操作者必須得到指揮口令,方可放下重物,動作要慢,切不可掉以輕心。
四、使用三腳架時,必須注意固定好三隻角位,並用繩連成一平麵三角;提升重物時,重物必須在三角形內,以防止翻架。
第二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使用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國家的安全要求。
勞動場所管理
第二十八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九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必須平坦、通暢,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三十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三十一條請外公司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製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財產損失者,需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三十二條外聘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需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需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安全檢查
第三十三條安全檢查是預防和杜絕工傷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一項有效措施,還可以起到交流經驗、互相促進、互相學習的作用。
第三十四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製度。安委會組織全麵的檢查,每年不少於兩次;各生產部門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製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五條安全檢查範疇。
一、查有無進行三級教育。
二、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三、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四、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五、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六、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七、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八、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三十六條安全檢查的方法。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製度規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等專業檢查),還有節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
另外,教育班組成員養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的最重要的方式。
第三十七條自我安全檢查。
每一次生產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線的生產人員,因此必須學會自我安全檢查。特別是對於那些新上崗的員工,要堅決製止“邊幹邊學”的極端錯誤做法。自我安全檢查包括五類注意事項:
一、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台穩固,地麵和工作台麵平整。
二、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汙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三、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四、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製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五、其他防護的安全性。注意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是否合適,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三十八條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九條屬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術措施經費項目列支。
安全生產考核
第四十條本標準以100分為基準分,采用扣分製,用於檢查、評定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