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除校曆規定的停課外,所有停課情況(包括停課原因、停課課程、授課教師、學時數等)應在教學日誌中詳細填報。

七、對於承擔教學任務的副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還須經主管教學校長批準後方可調課。

八、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蘭州理工大學學院(部)教學工作量結算及津貼發放辦法

一、教學工作量結算遵循的原則

1.統一下達、統一標準

校本部研究生、本專科生和繼續教育學院各類學生的教學任務均按指令性任務由學校統一下達,並在教學工作量結算及津貼發放和考核等環節上執行統一標準。

2.工作量分級結算

學校對學院(部)結算或學院(部)之間相互結算,學院(部)對教師結算,即學校教學主管部門根據教學計劃對各學院(部)按本辦法進行教學工作量統一結算;任課教師本人或其所屬的係的教學工作量結算,一律按各學院(部)自定的辦法執行。

3.加強教學質量監控

引入教學質量係數,以體現教學工作按質按量結算與取酬的原則。質量係數中包括校督導團的督導、學生評教及領導幹部聽課等。

4.采用“大係數”計算

教學工作量采用“大係數”的計算方法,即將教學進程計劃中各種教學環節所考慮的因素,以大係數的形式折算到教學進程計劃學時數內,以此來計算各學院(部)的教學工作量。

二、學院(部)教學工作量的結算

(一)理論教學

1.主講(含備課、講課、輔導、考試、批改作業等環節)

教學工作量:教學工作量=理論授課學時×K1×K2×K3×K4

式中:(課程內的實驗教學工作量單獨計算)

K1——人數係數

本專科生以30人為一個自然班K1=0.7;自31人起,每增減1人,係數增減0.01;計劃招生為單班的專業課,K1取0.8;研究生以15人為基本計算單位,K1=1.0;每增減1人,係數增減0.01。

K2——層次係數

碩士學位課、校級重點課K2=1.1;研究生輔導方式課程K2=0.75;其他各類課程K2=1.0。

K3——課程係數

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毛澤東思想概論、鄧小平理論、數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結構力學、流體力學、製圖、電工基礎、電子技術基礎、電路、物理、機械原理課,K3=1.1;其他課程K3=1.0。

K4——質量係數

優秀K4=1.2,良好K4=1.0,合格K4=0.9,基本合格K4=0.8,不合格K4=0.5。

2.專任輔導(指助教及其以下技術職務或新調入的人員)包含聽課、做習題、輔導、批改作業等環節。

輔導教學工作量=課程計劃學時×0.75×(K1-1.0)

(每次上課為二個自然班或65人以下時,不配專任輔導;二個自然班或65人以上時,原則上配備專任輔導,輔導需事先向教學主管部門申報備案)。

(二)實踐教學

采用計劃學時數(或周數)乘以係數折合成理論教學工作量的辦法進行結算,各種實踐教學環節均應進行質量評估並引入質量係數,對尚未進行質量評估的實踐教學環節,其質量係數暫按1.0計算。

各種實踐教學環節切塊工作總量折算辦法如下:

1.課程內的實驗教學工作量:

實驗教學工作量=計劃課程內實驗學時×0.8×班數

2.單獨開設的實驗課:

實驗教學工作量=課程計劃學時×0.04×人數;

3.計算機上機輔導:

上機教學工作量=課程計劃學時×0.02×人數;

4.外語聽力課:

聽力教學工作量=課程計劃學時×0.02×人數;

5.指導課程設計(每30名學生配備2名指導教師):

課設教學工作量=計劃周數×0.6×人數;

6.指導實習(每30名學生配備2名指導教師):

認識和生產實習工作量=計劃周數×(外地0.64,本地0.5)×人數;

畢業實習工作量=計劃周數×(外地0.96,本地0.76)×人數;

7.指導畢業設計:

畢設教學工作量=計劃周數×0.6×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