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業設置應適應國家和區域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遵循高等教育發展規律,正確處理好需要與可能、數量與質量、傳統與特色、近期與長遠、局部與全局的關係。
2.專業設置應有利於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效益,並符合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及有關要求。
3.專業設置應符合學校發展規劃,有利於形成合理的專業結構與布局,有助於提高學校和專業的規模效益,促進學校相關專業的建設和發展,有較穩定的人才需求。
4.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學院經過充分論證,可申報新專業。學校鼓勵跨學院、跨學科聯合申報和建設新興、邊緣、交叉專業,鼓勵學院按照引導性專業目錄或專業大類組織招生,分專業培養。
二、本科專業建設
1.堅持麵向經濟建設和社會需求,遵循學科專業發展的規律,本著以學科建設為龍頭、社會需求為導向、課程建設為核心、突出特色為重點的原則,大力發展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的應用型專業,積極扶持新辦專業,加強重點優勢專業建設。
2.專業建設包括定位與規劃,師資隊伍、教學條件、教學改革、教學管理、教學研究等內容。
3.學校應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適時製定和調整專業建設發展規劃。學院要把本科專業結構調整和專業建設作為學院戰略發展和學科建設規劃的重要內容,並根據學校專業建設規劃和自身定位,製定學院專業建設實施計劃。
4.學校加大專業建設的投入力度,設立專業建設基金,重點用於新辦專業、重點優勢專業建設。
三、本科專業管理與評估
1.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根據社會需求、現有專業設置情況、學校發展需要,對學校擬申報增設或調整的專業以及專業建設中的重大事項進行評議,對專業設置與建設進行指導、檢查與評估,為學校本科專業建設提供決策、谘詢意見。
2.建立專業評估製度。依據《蘭州理工大學本科專業評估指標體係》,對專業進行定期或隨機性評估,評估結果與專業建設專項經費的投入掛鉤。
3.每五年對所有專業進行一輪評估,對新辦專業招生後第三年進行隨機評估。
4.對於人才需求量大、辦學條件好、就業形勢好、在本科專業建設評估中排名前10%的專業,給予經費支持並適度擴大招生規模,凡符合重點與優勢專業條件的授予“校級重點優勢專業”的稱號。
5.對疏於建設和管理、社會需求量小、就業情況不好及本科專業評估中達不到要求或排名後10%的專業,壓縮招生規模,適時進行專業調整,限期整改,專業所在學院3年內不得再申報新專業。整改複評仍達不到要求的專業必須停辦。達不到重點優勢專業條件的取消其“校級重點優勢專業”的稱號。
6.學校對重點優勢專業給予重點扶持和動態管理。重點優勢專業評選條件:
(1)具有較長的辦學曆史,原則上具有五屆以上畢業生。
(2)具備良好的生源質量,招生錄取過程中第一誌願錄取率較高。
(3)人才需求市場前景較好,具有較高就業率,畢業生的社會評價好。
(4)專業教師師資結構(學曆、職稱等)合理,高級職稱、碩士以上學曆教師所占比例較高;師資隊伍建設狀況良好。
(5)具有省級重點學科支撐,專業建設與學校學科建設協調發展。
(6)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教育教學改革成果明顯。
四、本科專業建設經費管理辦法
1.對於校級重點優勢專業及新辦專業學校將按照建設計劃,給予一定的經費資助及支持。
2.專業建設經費須專款專用,主要用於教材建設、圖書資料、實驗條件、教學調研及教學改革等。
3.年初由學院列出專業建設經費的詳細使用計劃,並報教務處審批;每年末學院須對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總結,教務處核查後,作為對下一年度撥款的依據。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蘭州理工大學新一輪本科學分製實施方案
學分製是一種在教學過程中充分發揮學生主體作用的、貫徹因材施教原則的教學管理製度。為了更加主動地適應高等教育大眾化的發展形勢,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人才,學校決定在1997年本科生試行學分製教學管理製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和深化學分製改革,從2003級本科新生開始,在完全選課製的框架下,全麵實施新一輪學分製管理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