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思路
2003年學校新一輪學分製改革的核心主要體現在進一步擴大選課範圍,全麵取消重考,實行按學分收費等三個方麵。學生選課範圍將覆蓋全部課程,凡不及格的課程一律重修,並將原有的按學年交納學費改為按學期所選學分交納學費。它的總體思路是以彈性學製為前提,以完全選課製為核心,以競爭機製為動力,以學生的自我發展為中心,以學分績來衡量學生的學習質量,以選修學分為收費計量單位。新一輪學分製改革的目的是以學生為主體,全麵實施因材施教。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從2005年秋季開始,對理論必修課程不合格的學生給予一次免費補考,考核仍不合格者,必須繳費重新修讀該門課程。
二、主要內容
(一)學製與學期
1.學製(實行彈性學製)
我校本科生基本學製為四年(建築學、城市規劃專業為五年)。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培養計劃規定的各類課程、教學環節及學分總數方可畢業。凡提前修滿規定學分的本、專科學生,允許提前畢業;學生因某種原因不能在基本學製內修滿規定學分者,可延長學製。我校本科生的基本學製、在校時間和在籍時間(含休、停學時間)規定如下:
(1)基本學製為4年的本科生,在校時間3~6年,在籍時間3~7年;
(2)基本學製為5年的本科生,在校時間4~7年,在籍時間4~8年;
2.學期
我校每學年設置兩個學期,全校各類課程的實踐性教學環節原則上集中安排。
(1)理論教學16周(原則上安排在第1~16學周);
(2)課程考核1~2周(原則上安排在第17.18學周,個別課程安排在期中);
(3)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2~5周(原則上安排在第18學周以後)。
(二)學分的計算
學分是測量學生對某一課程學習所需要投入的時間和精力的一個度量單位。一個學分原則上是指在一個學期內,每學周完成一個學時的課程量。學分的最小計算量為0.5,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理論課:每16學時計一個學分;
2.體育課及人文類的選修課程:每30學時計一個學分;
3.集中進行的實踐性教學環節每周計一個學分,分散進行的按累計到一周計一個學分;
4.分散在理論教學中的實驗、上機等環節,按理論課計算學分。
(三)培養計劃、課程設置與分類
我校學分製培養計劃由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兩部分教學內容組成,其中理論教學部分由公共基礎課、學科基礎課、專業課三大塊課程平台組成。同時,在培養計劃中:
1.所列課程按其屬性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兩種,選修課的學分數占總學分的30%以上。
2.增加學科基礎層麵的跨學科選修課和專業課層麵的跨專業選修課。
(1)學科基礎課中的選修課分為本學科選修課和跨學科選修課。跨學科基礎選修課由“理工”、“經管”、“文法”三大類組成,學生必須選修除本學科以外的另兩類跨學科選修課,並取得規定的學分。
(2)專業課中的專業選修課分為本專業選修課和相鄰專業的專業選修課(稱為跨專業選修課)二種。
3.設置創新教育學分
學生獲得“挑戰杯”、“大學生數學建模”、“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大學生機器人大賽”“CCT考試暨神速杯競賽”以及高層次體育比賽等獎項或名次,可獲得1~3個創新教育學分,該學分可以衝抵相關課程學分。
培養計劃在新生入學後向學生公布,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製訂學習進程和選課計劃。
(四)課程選修與收費
1.課程選修原則
(1)學生要依照培養計劃及修讀順序指南並聽取導師意見,選定課程及上課時間;
(2)學生在修完學科基礎課以後,根據個人誌願、社會對專業人才的需求和辦學條件,可在本專業內自主選擇專業方向;按大類招生的,可在修完學科基礎課以後,根據個人誌願、社會對專業人才的需求和辦學條件,在所在專業大類下自主選擇專業:
(3)學生可自主選擇上課時段與上課教師。在一學期內有多位教師同時開同一門課時,學生可根據自己學習的特點,選擇適合自己的上課時段與授課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