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權威學術刊物按照《蘭州理工大學認定的權威學術刊物名錄(試行)》(蘭理工發[2004]363號文件)施行。

D.SCIE、EI、ISTP、《新華文摘》(全文)、《人大複印資料》(全文)收錄論文以科技處委托授權檢索機構檢索結果為準。

E.來源於校內的經費(如省基金B類課題、課題自籌基金、校基金、博士、碩士科研啟動基金、“兩個計劃”、其他專項經費等)不作為科技進款。

F.申請學術1~3級崗位者,上年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必須是良好及以上。

G.學院(部)對學術1~3級崗位應有明確的學科建設、青年教師培養等方麵的具體工作要求。

H.承擔省級精品課程、學校量大麵廣的公共基礎課、學科基礎課的教師申報學術兩崗、3崗的必須在上崗前一年取得標誌性的教學成果,具有以下4條中的兩條:

a.國家級(排名前5名)、省部級(排名前3名)教學成果獎一項;

b.學校教學優秀獎;

c.評教成績本學院排名在前5名;

d.主編編著並正式出版教材一本。

省級精品課程、學校量大麵廣的公共基礎課、學科基礎課包括:

大學英語、高等數學與線性代數、概率與數理統計、數值分析與計算方法、計算機語言(導論)、電工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政治經濟學B、毛澤東思想概論與鄧小平理論、法律基礎、工程圖學、工程力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大學物理及實驗、機械原理與機械設計、微機原理與接口技術、企業管理與技術經濟、大學(工程)化學、金工課、體育。

2.管理崗位上崗與考核要求:

(1)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無任何工作事故。

(2)全麵完成本崗位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秉公辦事,廉潔奉公,勤政高效,業務素質高,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3)各崗位津貼標準的計算按對應的最低檔起始級別,再根據在現崗位連續工作時間等因素調整,同級崗位的最高檔封頂。

A.每滿兩年上調一檔;

B.近5年在同一級崗位有三次年度考核為優秀者上調一檔;

C.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被聘任在4崗或5崗、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的被聘任在7崗及其以下崗位的崗位津貼上調一檔。

(4)年度考核不稱職者按年度考核製度執行。

3.服務係列崗位上崗與考核要求:

(1)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無任何工作事故,較好完成工作任務,盡職盡責。

(2)全麵完成本崗位規定的各項工作,盡職盡責,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3)年度考核不合格按年度考核製度執行。

六、組織領導

學校有關部門與學院(部)要加強對崗位津貼製度實施的管理。

(一)學校成立崗位聘任委員會,成員由全體校領導、有關部(處)負責人及部分專家組成。其職責是:

1.確定全校崗位聘任方案。

2.製定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

3.審核院(部)級崗位聘任委員會名單。

4.審核學院(部)、部門和附屬單位崗位聘任方案。

5.審議擬聘崗位數及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