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黨政管理人員編製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全校黨政機關人員編製占學校事業編製的14%,為243人。

校部機關人員一人一編。

院(係)專職黨政領導人員一人占一個編製;雙肩挑領導,正職一人算0.6個,副職一人算0.4個編製。成立院的領導職數中必須設一名專職行政副院長,一名專職學生副書記。

每個院(係)隻設一個綜合辦公室,可以內設教學秘書、科研、行政、資料、雜務等不同的崗位,院(係)的黨政管理總編製為4.5~9人。

六、產業人員編製

按照1997年核編計劃,宏觀控製總編製數,並按事企分開的原則,逐步與學校事業編製脫鉤,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按合同聘用製補充企業人員,逐步將自然減員空出的事業編製用於增加教師和科研人員。目前暫按現有編製核編。

七、後勤服務人員編製

目前暫按現狀核編,按照後勤社會化的原則,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按合同聘用製補充後勤服務人員,逐步過渡,把自然減員空出的事業編製用於增加教學科研人員。

八、附屬單位人員編製

原則上維持現狀,近一二年內不再增加編製,若有特殊需要另定。

附件二

院(係)目標管理責任製考核實施辦法

(試行)

一、考核目的

院(係)目標管理責任製考核應遵循《方案》的總的指導思想,以各院(係)《工作目標管理任務書》為主要依據進行,通過考核,促進各院(係)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其他工作的發展,激勵教職工的辦學積極性,全麵提高院(係)辦學質量和效益。

二、考核內容

1.學科、學位建設與研究生教育;

2.本專科教學;

3.科學研究及科技開發;

4.師資隊伍建設;

5.學生工作;

6.黨建、思想政治工作與精神文明建設;

7.安全保衛與綜合治理;

8.人事、財務、國資及其他行政管理、計劃生育等。

三、考評辦法

對院(係)的考核評分,采取先單評定,再綜合評定的辦法。

1.單項評定

學校對以上八個方麵的內容製定考核細則,考核時分別按相關標準評分,根據得分評定每項工作的等級。90分以上為優,80~89分為良,60~79分為合格,59分以下為不合格。

2.綜合評定

根據八個方麵的考核情況,最後綜合評定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綜合評定等級的標準為:

優秀——單項評定結果全部為優秀或七項為優秀、另一項為良好;

良好——單項評定結果之少有六項為良好或優秀,餘項為合格;

合格——單項評定結果原則上都為合格以上;

不合格——單項評定結果有兩項或以上不合格。

四、考核組織

學校成立考核組,由相關職能處(部、室)負責人參加,學校領導擔任副組長。平時的單項考核,由相關職能處(部、室)采取抽查方式進行。

五、考核程序

1.各院(係)年終據實寫出自評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院(係)一年來的基本工作情況,並分別對八個方麵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按考核標準進行自評,並做出自評等級。

2.職能部門分別按考核細則向校考核組提出初步單項考核評分。

3.校考核組深入各院(係)采取聽、看、議、評的方法進行實地考核,並結合單項平時考核評分,提出院(係)年終考核等級並做出考核報告。

4.考核等級和考核報告提交黨委常委會和校長辦公會議審核批準。

5.學校按《蘭州理工大學管理權限重心下移,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方案》(試行)的相關內容兌現獎罰條款。

關於全麵實施管理權限重心下移,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的意見

校屬各單位:

學校管理權限重心下移,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甘工黨發[2000]第009號)試行一年來,各項目標基本實現,試點學院的改革運行良好,基層辦學活力有了增強。根據“積極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2001年全校全麵實施改革方案的內容。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級領導要進一步認識管理權限重心下移對學校進一步發展具有的重大意義,要切實改革管理觀念、管理方法上還存在集中管理較多,院(係、部)辦學缺乏應有的自主權的弊端,轉變管理模式,”把以條為主的管理方式改變為以塊為主,真正使基層做到責、權、利相統一,激發院(係)辦學的活力和工作的主動性、創造性,實現管理權限的重心整體下移。學校機關各級領導首先要認識到位,加強為基層服務意識,同時基層單位的領導也應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真正做好自我發展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