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院(係)管理職能

加強院(係)職能,增強院(係)活力,由院(係)具體安排自身的教學、科研、開發等工作,統一管理本院(係)人、財、物和思想政治工作,實現院(係)辦學目標,使院(係)真正成為擁有相應的自主權、能相對獨立運行的辦學實體。

其職能主要如下:

(1)院(係)可以根據學校有關規定,提出院(係)屬係、所設置方案,報學校備案;在學校核定的幹部人數內,可以任免或聘任院(係)屬的係、所主任,報學校備案;

(2)院(係)根據學校的總體要求,製定本院(係)各專業教學計劃,在學校控製的專業數內,提出專業設置規劃和進行專業方向調整;負責本院(係)所設課程任課教師的聘任;檢查和協調教學工作;按照學校的有關規章製度,負責學籍管理;負責院(係)所屬課程建設和教學改革,保證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3)統籌全院(係)的學科建設與發展,負責重點學科、碩士點、博士點的申報;負責院(係)的科技開發工作;

(4)按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各類學生的培養和管理,以及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5)在學校核定的教師編製和結構比例範圍內,根據需要,決定本單位調入、調出人員,報學校批準後執行;

(6)負責本單位講師及以下職稱的評定,報學校備案;

(7)院(係)在學校核定工資總額範圍內,在不改變國家現行工資製度前提下,按實際工作業績自行製定辦法計發。積極探索以崗定薪、按勞分配的工資分配製度。院(係)有權聘任離退休人員及院(係)以外的人員兼任教學、科研工作,並按其工作數量和質量,給予相應的報酬;

(8)按照國家的財務製度和學校規定,院(係)全麵負責校撥經費、本單位創收經費的管理,製定適合本單位的經費管理辦法,在保證教學及重點工作的原則下,合理使用經費;

(9)院(係)有權對本單位成績突出的各類人員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違法違紀人員按有關處分權限執行;

(10)負責本單位文書檔案管理、統計、保密、安全、計劃生育工作等。

(校、院(係)管理職能劃分細則見附件一)

(二)符合建院條件的係成立學院

學院是學校教學、科研、行政的基本管理單位,是一級相對自主的辦學實體。

學院的建立要有利於強化教學和科研兩個中心的職能,提高人才培養的質量;要有利於形成相關學科群優勢、發揮學科特色、促進學科建設;要有利於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全麵提高辦學效益;要有利於實行科學管理,在責、權、利相一致的前提下,全麵提高管理效能;要有利於院一級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學校對建院條件成熟的係將組建學院。擬建院的係應具有一定辦學規模,學科建設有一定特色,教學、科研、管理有一定水平,隊伍素質高,結構合理,具有一定規模的科研和實驗基地、圖書資料,能較好地完成辦學目標。建院需由係提出申請,學校批準。

(三)院(係)經費動態包幹方案

1.院(係)人員工資總額動態包幹方案

根據教育部深化和完善高校工資總額動態包幹,推進校內綜合改革,實施目標管理,促進學校各項工作水平的提高的要求,現製定我校人員工資總額動態包幹方案。

(1)院(係)人員工資總額動態包幹辦法

人員總額動態包幹工資中又分為固定工資和津貼兩部分計算,然後統一劃撥到各院(係),由院(係)自主確定分配辦法。

第一部分:院(係)各類人員檔案工資中的固定部分及各種政策性補貼,按實有人數計算總額核撥。

第二部分:津貼部分,包括檔案工資中的30%的津貼部分,課時酬金,校內業績津貼等,按下列公式核撥。

G=(A×560)+(B×5820)+(C×2400)

其中:G——院(係)津貼總額/年;

A——院(係)教學標準學生總數;

B——院(係)黨政管理人員、輔導員、實驗技術人員編製總數;

C——除專任教師和黨政管理人員、輔導員、實驗技術人員編製數以外剩餘的教師實有人數。

①560元/生——根據學校財力確定

②5820元/人·年——工資中30%部分+校內津貼

③2400元/人·年——工資中30%部分

(2)院(係)教學標準學生數(A)計算辦法

建立教學標準學生數和標準學生數的概念,主要目的是經費劃撥與招生學生數或承擔課時量的大小掛鉤。

教學標準學生數(A)=標準學生數+(E-e)/21

其中:標準學生數=博士生人數×3+碩士生人數×2+全日製普教本、專科生人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