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勞動關係管理概述(1 / 1)

11.2.1 勞動關係管理的含義、內容與意義

1.勞動關係管理的含義

勞動關係管理是指通過規範化、製度化的管理,使勞動關係雙方(企業與員工)的行為得到規範,權益得到保障,維護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促使企業經營穩定運行。

2.勞動關係管理的內容

勞動關係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員工招收、錄用,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的配置與協調等項事務。在勞動關係管理中表現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勞動法律行為。具體說,就是保障與實現主體雙方各自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我國《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的主要權利有:勞動權、民主管理權、休息權、勞動報酬權、勞動保護權、職業培訓權、社會保險權、勞動爭議提請處理權等。勞動者承擔的義務有: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學習政治、文化、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製度,保守國家和企業的機密。同時也規定了用人單位的主要權利有:依法錄用、調動和辭退員工,決定企業的機構設置,任免企業的行政管理人員,製定工資、報酬和福利方案,依法獎懲員工等。用人單位的主要義務有:依法錄用、分配、安排員工工作,保障工會和職代會行使其職權,按照員工的勞動質量、數量支付勞動報酬,加強員工思想、文化和業務的教育、培訓,改善勞動條件,搞好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

勞動關係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環節,理順勞動關係管理模式的過程實際上就是確定人力資源管理主體的過程。因此,勞動關係的建立、變更、解除、終止、延續等過程要與人力資源管理的其他各個過程進行有效的銜接與融合。如勞動關係的建立要與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和人員招聘工作相對接;勞動關係的變更要與公司的人員調配、人員培訓相對接;勞動關係的解除要與企業人員考核相對接等。通過銜接與融合,不僅能有效降低甚至規避勞動糾紛與爭議的發生,同時也能不斷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範化、專業化、合法化,推動人力資源管理邁上一個新台階。

3.勞動關係管理的意義

勞動關係是企業中最基礎的社會關係,勞動關係是否融洽,關係到是否能夠提高員工的滿意度以及對組織的歸屬感,融洽的勞動關係有利於發揮員工的潛力,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正確處理和改善勞動關係具有以下意義:

(1)保障企業與員工的互擇權,通過適當的流動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

(2)保障企業內部各方麵的正當權益,開發資源潛力,充分調動積極性;

(3)改善企業內部勞動關係,尊重、信任、合作,創造心情舒暢的工作環境。

11.2.2 勞動關係管理的基本要求

勞動關係管理的目的在於確保企業能充分利用人力資源進行價值創造,同時確保勞動者的利益,盡量減少企業中的勞資糾紛,充分發揮企業員工的積極性。為了達到這種管理目的,勞動關係管理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規範化原則

(1)合法性要求。企業的勞動關係管理必須是在國家政策法規之下進行,依據企業所在國的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同時滿足企業所在地政府相關勞動關係管理的規定,從法律上保證企業勞動關係管理的有效性。

(2)統一性要求。企業內人力資源管理或相關部門在進行勞動關係管理時,其管理的規則、製度內容以及管理方式等必須針對企業全體員工,在執行過程中保讓一致性。就企業勞動關係管理而言,不能是製度、規定等專門針對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團體,這樣容易導致歧視現象發生,對企業員工的心理、生理等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浪費企業有效資源,同時對有效的企業文化建設也是一種破壞。在員工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證的前提下,員工的潛能是無法發揮的。另外,企業也應該在同一時期確保勞動關係管理的統一性。

2.製度化原則

(1)明確性要求。企業在進行勞動關係管理時,必須明確管理者的具體職責和管理權限,通過標準明晰其內容;同時需要明確遵守勞動關係的一些標準,便於日常工作中的具體操作,避免在勞動關係處理問題上暗箱操作、非規範化操作。

(2)協調性要求。企業任何製度、管理方式都要隨著企業的發展變化而有所變化,對於勞動管理的相關內容也是如此,應該隨著企業的發展而進行階段性調整。當然,隨著企業所在國家、地區的社會經濟形勢的變化,以及國家、地區關於勞動管理的政策法規的變化,企業勞動關係管理的內容、方式、手段等也應該進行適應性調整,從而確保企業能夠更好地協調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