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爐法則”認為,當下屬在工作中違反了規章製度,就像去碰觸一個燒紅的火爐,一定要讓他受到“燙”的處罰。這種處罰的特點在於:
(1)即刻性。一碰到火爐時,立即就會被燙傷。
(2)預先示警性。火爐是燒紅擺在那裏的,誰都知道碰觸則會被燙。
(3)適用於任何人。火爐對人的“燙傷”不分貴賤親疏,一律平等。
(4)徹底貫徹性。火爐對人的“燙傷”絕對“說到做到”,不是嚇唬人的。
企業領導必須兼具獎罰兩手,實施起來還要堅決果斷。獎賞人是件好事,懲罰雖然會使人痛苦一時,但絕對必要。如果執行賞罰時優柔寡斷,瞻前顧後,就會失去應有的效力。
領導實施懲罰的藝術
懲罰一般分為批評、紀律處分、經濟處罰和法律製裁四種方式。無論采用哪一種方式,實施中都要講究方法和藝術。
正確處理教與罰的關係,要教重於罰。懲罰不是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教育下屬和調動其積極性。因此,要以防為主,防懲結合,教懲結合,不能為懲處而懲處。要從教育人、挽救人、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出發,把教育與懲罰緊密結合起來。一定要堅持思想教育在先,懲罰在後;要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以懲罰為輔。實施懲罰時,要“重重舉起,輕輕打下”,平時教育從嚴,處罰從寬,思想批判從嚴,組織處理從寬,重教輕罰。領導在懲罰前,如果不預告警示,勢必使下屬產生無過受罰之感,弄得人心惶惶,進而離心離德。所以,領導要先教後罰,多教少罰,這樣不僅能使犯錯誤的人減少,而且還能使下屬心服口服。
正確處理法與罰的關係,要罰前得先製定製度。獎賞是以功績為依據的,懲罰是以過失為依據的。製度是人們的行為界定的規則,是維護人們正常生活、工作等秩序的手段,也是判定人們過失大小的依據。因而,有製度才有懲罰。沒有製度,懲罰就沒有標準,也就沒有真正的懲罰。所以,領導在實施懲罰前,必須首先製定有關製度,讓下屬有明確的行動準則和禁界,以自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然後方能對違犯者依製度懲處。否則,就不足以服眾,難以達到懲罰的目的。
正確處理寬與嚴的關係,要寬嚴適度。領導對待犯錯誤的下屬,要像醫生對待病人一樣寬嚴相濟,根據病情,找出病因,說明其危害程度和嚴重性。作為一個領導,要嚴格掌握懲罰的度。在實際工作中,對違規者一定要具體分析其錯誤的性質和情節,區別是偶然還是一貫,考察其一貫表現及認錯態度,全麵地、曆史地具體分析有關問題。根據錯誤的大小、性質及危害程度,區別對待,需經濟懲罰的則經濟懲罰,該行政處分的要行政處分,對確實作出了各種努力真心實意想把工作做好,但由於種種原因致使工作有些失誤的,要從寬對待。總而言之,一味地過寬或過嚴,過輕或過重,都會削弱懲罰的效果。過寬,不足以製止不良行為;過嚴,會造成逆反心理,不僅起不到懲罰的作用,反而會適得其反。領導對人對事,該寬該嚴,都不能從自己的主觀好惡出發,更不能感情用事。領導隻有鐵麵無私,從實際出發,寬嚴公道,才能有效調動下屬的積極性。
正確處理罰與理的關係,要罰後明理。懲罰兌現之後,不論是行政紀律處分,還是經濟處罰手段,都代替不了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的領導對下屬的不良行為,動不動就以處分、罰款、扣獎金了事,以罰代教,結果造成不良影響,甚至造成對立情緒。必要的處罰作出以後,事情並沒有完結,要把思想工作跟上去,具體指出他錯在哪裏,幫助其查找犯錯誤的思想根源,讓其真正認識自己的錯誤,使其增強改正錯誤的決心和信心,並為其改正錯誤創造條件。
正確處理罰與情的關係,要情罰交融。領導對有過失的部下,也要尊重、理解、關心,要關心他們的實際生活,為其排憂解難,讓其充分體會到領導的溫暖。但這不能以喪失原則為代價,也就是說既要講人情味,又不能失去原則性。否則,應處分的不處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樣不僅不能使下屬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還會助長歪風邪氣,喪失製度的嚴肅性和威懾力,降低自己的權威性和號召力。因此,切不可把人情味庸俗化。人情味要講,原則性更要講。隻有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人情味才能更有效,更具有教育性和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