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深諳控權方略,權力既要能放下去也要能收上來(2)(1 / 3)

海爾集團老總張瑞敏、華為集團老總任正非……這些依然在一線的企業創業者對企業的影響力更不用說。

集權而不專權,放權而不放任;一手軟,一手硬,一手放權,一手監督;大權獨攬,小權分散,以權統人,調動部屬,這就是中國領導的授權之術。

那麼,對於一個正在發揮重要作用的領導或者主管來說,哪些大權是他必須抓的呢?

(1)財權。錢是企業的命脈,把財權交出去,不是開玩笑嗎?

(2)人事任免權。這主要涉及非常重要的人事調動和安排。

(3)知情權。即使某些時候不參與決策,對所有重大決策也應該有知情權。

(4)最終決策權。亦即對一般及重要決策進行最後拍板的權力。

“權”字好說不好用,怎樣用得遊刃有餘、得心應手,才是領導所關心的。作為領導,並不意味著他什麼都得管。應該大權獨攬,小權分散。做到權限與權能相適應,權力與責任密切結合,獎懲要兌現。

中國的企業領導應明白,能否駕馭下屬,最關鍵的一環就是有沒有權力。有權力就能駕馭人,無權力就不能駕馭人。領導為了達到上令下達的目的,通常都把權力集中在自己的手中。身為領導,就必須要大權集中在手,才能有效地駕馭員工,如此方能上令下達,保證命令和措施得以快速地貫徹實行。

與大權集中相對應,中國的領導也喜歡把小權分散給員工,如“中國式管理之父”曾仕強教授所言:“中國的管理者善於用巧勁兒,拿出一部分權力分給屬下,他們做的隻是以權統人。領導應該是帥才,總攬全局;其他管理者則是將才,他們應當各司其職,管好‘線’上的工作;而員工則是士兵,應當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點’上的事情。”

身為管理者,要先明白大權須集中、小權要分散這個道理。大權集中,也可稱之為集權,是指部門中的一切事務的決策權都集中在自己手中,部下的一切行為措施必須按照領導指令、決定去辦。小權分散,也就是分權,是指下屬在其管理的範圍內的一切措施均有自主決定權,不必請命於領導,而領導對其員工權限內的事項也不隨便加以幹涉。處理好大權與小權的關係,要做到大權攬得住,小權散得開,不能大小權力一把抓,大權管不住,小權亂插手。領導隻有做到大權集中、小權分散,才能利用有限的精力實現有效管理。

放權,但定期檢查不可少

作為領導,一旦授權,你還應當采取必要的監督措施。

一旦你把一項任務授權,就要讓你的員工有充分嚐試的機會,不要幹涉。讓員工去做,哪怕做得並不好。一旦把任務委托出去,你就千萬不要越權。要明白你委托給員工的是整體的、重要的工作,而且你的確已經授權了員工負責這些工作。授權就像是放風箏,要給它足夠的空間去翱翔。如果你把任務收回或是簡化了,你的幹涉隻能挫傷員工的積極性,使他們難以圓滿地完成任務。

作為領導,你在一些問題上給員工及時的指點是必要的,但必須明確區分越權和指導的界限。策劃一係列的成功授權來幫助員工成長和提高,並不是說授權的時候要尋找一切機會避免犯錯。不是所有的授權任務都能正確地完成。實際上,錯誤是你從經驗中學習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部分,它告訴你什麼是不能去做的。知道什麼不該做的人比從來不被允許去冒險而犯錯誤的人要明智,從不犯錯誤人的往往聽命於犯過錯誤的人。當然,你不希望你的員工因犯過多次錯誤而失去信心,你會限製他們犯錯的機會。

員工沒能正確地完成任務可能意味著你的授權不徹底,你的控製有可能也不管用。如果員工沒有完成授權任務,你應該尋找原因,回頭看看所設的目標是否陳述清楚、是否現實,在整個授權過程中你是否進行了督導。正確的督導體係可以防止大的或嚴重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