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間接增值作用
本書探討的外部組織整合對新產品開發績效的間接增值作用主要是指吸收能力的中介作用。吸收能力是指企業識別新外部知識的價值,消化並將之最終應用於商業化目的的能力。Grant(1996)認為通過外部組織的整合,可擴大組織的知識存量,甚至可衝擊原來擁有的知識而產生新知識,這些知識可能是新能力的一種形式,它能提高了企業的吸收能力(Daghfous,2004)。另外,企業獲取知識的能力與信息交流的頻率與數量成正比,複雜的信息僅通過高質量的信息交流來傳遞(Levin,Crossetal.,2002)。良好的協作關係可以消除彼此的誤解,形成共識,有助於提高企業對所獲知識的理解和消化程度(Abrams,Crossetal..2003)。供應商參與適當的設計及製造,並幫助企業解決新產品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問題,企業可以在與供應商整合的過程中與供應商分享顯性與隱性的知識,從而提高企業的吸收能力。客戶參與新產品開發對企業提供如產品設計、工藝技術、市場信息(RitterandWalter,2003)等方麵的指導,可增加企業進行產品設計和商業化推廣經驗知識,從而提升了企業的吸收能力。
對於吸收能力與新產品開發績效的關係,通過前麵的文獻分析可知,吸收能力能可以加快企業新產品開發的速度,促進企業的知識和技術轉移,有助於提高企業的新產品開發績效。因此,綜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吸收能力在外部組織整合對新產品開發績效的影響中起中介作用。
4.3.3漏損作用
盡管外部組織整合對新產品開發績效具有直接與間接的增值作用,然而外部組織整合也是一把“雙刃劍”。外部組織整合對新產品開發績效可能具有一定的漏損作用。下麵本節將從收益、成本、風險的角度用數學表達式來表示組織整合的漏損作用。假設TR表示外部組織整合的總收益,表示外部組織整合風險係數,TC表示外部組織整合的總成本,則組織整合的淨收益:
當時,組織整合對新產品開發績效的淨影響為正,而TR+TC就是外部組織整合的漏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