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朱世祿對於朱世壽的這種做法不置可否。畢竟朱世祿當著一個已經是越來越大的正規企業的領導,對於國家的有關政策,比朱世壽這種“農民遊擊隊”的暴發戶了解得多。對於朱世壽的做法朱世祿不願意說,是因為他覺得自己對於朱世壽的這種做法在內心裏是一種兩難心理。一方麵是他覺得朱世壽這樣做,畢竟也是在為他朱家人的臉上增光添彩,另一方麵也覺得朱世壽這樣做有些太過。但他也知道自己的這個二弟,隻要是他要做的事,其他人是阻止不了的,並且從他到現在為止所做的事來看,基本上都是對的。因此,想阻止朱世壽,朱世祿又覺得自己還沒有找到能夠說服自己這個兄弟的足夠理由和說辭。

馬麗娟去世後,朱世壽並沒有因為因此就把馬麗娟的父母忘掉,而仍然是把馬麗娟的的父母視為自己的父母,每到逢年過節的時候,哪怕是不回梁家壩老家,他也一定要帶著朱子良一起到馬麗娟父母家裏,去看望一下。女兒朱子良隻要放寒暑假,他也要求她必須到外公外婆家裏去住一段時間。同時,如果馬家有什麼困難和問題,朱世壽隻要知道,都會在第一時間給馬家聯係,或者是趕到馬家去幫助處理。應該說,朱世壽在與馬麗娟家的關係上,是處理得相當不錯的。但也正因為如此,馬麗娟的父母每一次看到朱世壽或者是朱子良時,在內心裏就會有一種傷感,覺得這樣好的一個女婿,自己的女兒卻無法消受。當然在傷感的同時,他們在內心裏也還是有一絲寬慰,畢竟這個曾經的女婿沒有因為女兒的去世而置他們於不理不顧。

馬麗娟去世後,朱世壽還專門回伍城縣,在縣城裏給馬麗娟的父母買了一套兩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並買了兩個門麵,讓其出租回收一些租金,以彌補馬麗娟父母的生活所需。朱世壽曾也想過給兩個老在省城留一套房子,但兩個老人堅決不同意。說是離開了伍城後他們就徹底斷了根。兩個老人的話說到這種程度了,朱世壽當然不好強求。馬麗娟的弟弟原來在部隊當兵,後來轉業到地方後,安排在伍城縣的一個單位,原來老兩口是和馬麗娟住在一起,馬麗娟去世後,老兩口也就和馬麗娟的兄弟住在一起。後來朱世壽給他們在伍城縣另外買了一套房子後,一家人又搬到了新房子裏住著。這樣,離開了原來和馬麗娟一起居住的環境,少了睹物思人的場景,老兩口也慢慢地從馬麗娟去世的陰影中慢慢地調適過來了,帶著孫子和兒子一起生活著,老兩口都活到七十多歲去世。

這也算是作者對馬麗娟父母的結果的一個交待吧!

馬麗娟的去世,客觀上使朱世壽因為有兩個妻子在心理上形成的巨大思想壓力徹底解決了。在男女問題上,一方麵隨著經曆的增加,另一方麵也因為當初他與馬麗娟和黃鶯英同時保持夫妻關係使得他為了考慮把問題擺平不出亂子,很是花費了心思,並且這種事他還不敢對任何人哪怕是他覺得關係好到可以相互赴湯蹈火的程度也不敢說。

由於之前和黃鶯英的那種不正常關係的存在,可以說使朱世壽傷透了腦筋,也感受到了這種非正常關係保持的萬般無奈和無限煩惱。因此,自從與黃鶯英出現了那種不正當關係並且還生了小孩後,朱世壽在男女問題上可以說是很好地吸取了教訓,處理得慎之又慎,哪怕就是因為業務洽談和聯係的需要必須到一些花柳場合,朱世壽也始終秉持逢場作戲的態度,決不再在任何一個人身上投入感情。因而以後在男女問題上,朱世壽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什麼故事和誹聞了。

人是生活在群體之中的,而群體有群體的規則和原則,不可能讓任何一個人為所欲為。如果在群體中做出了有違規則和原則的事,最後總是會付出代價的。這一點在朱世壽的身上也同樣是體現出來了的——他得到了黃鶯英,但代價卻是失去馬麗娟。

這也許是上天的一種公正和公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