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道德是指人們在營銷活動中所應遵循的道德規範的總和。在現代營銷活動中,一方麵需要營銷準則的指導,另一方麵更需要營銷道德對營銷人員的行為和市場的運行進行有效的監控。遵循營銷道德的營銷行為,使營銷人員個人、企業、顧客和社會利益保持一致,從而有利於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違背營銷道德的營銷行為,使企業的利益與顧客的利益相悖,或者使企業利益與社會利益相悖。雖使企業一時受益,但不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更有損社會公眾的利益。因此,使營銷行為受到道德的約束,沿著健康的軌道進行,對企業和社會雙方都是大有裨益的。
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各行各業都參與到市場競爭中來。各個企業、各個營銷人員為了各自的生存和發展,展開了越來越激烈的競爭。競爭的直接結果是企業為社會及廣大顧客提供了日益豐富的產品,極大提高了人們生活水平。但同時也產生了許多負麵影響。有的企業為了自己的私利,運用一些不正當競爭手段,衍生出一係列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現象。在營銷活動中,坑蒙拐騙、弄虛作假的現象屢見不鮮。許多營銷人員使用誘惑方式吸引顧客購買他們不需要也不想買的產品,或以強迫的手段向顧客營銷假冒偽劣產品和滯銷產品。在企業之間的大宗交易中,送禮、行賄、吃回扣的現象也是時有發生,這些行為都存在著極其嚴重的道德問題。縱觀曆史,沒有一個社會或時代曾經在道德敗壞的條件下實現過經濟的繁榮。對於現代營銷中的許多違背道德規範的行為,有人簡單地認為可以用市場規則和經濟法規來監督和管理,殊不知法律法規並不是萬能的。必須要高度重視道德對於市場秩序和營銷人員行為的調控作用。道德相對於法律手段來講具有許多優點:
1.道德存在於人們的內心當中,具有及時性和超前的警示性、防範性的特點,它隨時隨地可以調控人的不良行為。而法律是源自於道德,隻有到了道德非強製而無法約束人的時候,才會演變為法律。因而,相對於道德而言,法律具有一定的滯後性。市場上許多不良營銷人員往往正是利用這種立法的滯後性違反道德規範來獲取暴利的。
2.道德調控的過程是在人的內心完成的,不需要支付物質成本,因而是最節約的社會調控手段和方法。而法律的力度雖然很大,但它必須依賴司法和執法的工具才能得到貫徹和執行,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當事人往往也會遭受重大損失。而且法律的訴訟程序極其繁雜,會浪費大量的時間精力。
3.道德調控是自覺的行為,它是一種內在的強製力。它通過人們的道德觀念、道德感性和道德信念來形成一種內心的壓力和習俗的約束,迫使人們有意識、有目的地做出自己的合乎道德行為選擇。它是個人自己的勝利,也是社會的勝利;而法律法規是強製性的,是用一種外在的強製力來迫使人們接受某種觀念和意識,從社會角度來看,應該是失敗的和令人遺憾的。
4.道德的調控有利於發揮我國的國情優勢。在我國,社會曆來以倫理為標準來約束人們的行為,而要真正轉變為以法製為標準來調控的行為則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因此,重視用道德規範去調控市場經濟下人的行為正是我國的優勢所在。
從營銷活動的企業或個人的角度來看,在營銷活動中注重遵循道德規範也是極其必要和重要的。企業和營銷人員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采取坑蒙拐騙的不正當的競爭行為也許能欺騙顧客一時,卻欺騙不了顧客一世。這種行為雖可能在短時間內給企業帶來不正當的利益,但從長遠來看必定有損企業形象。在現代營銷中,“一錘子買賣”已不像過去那麼有效了,顧客對這種違反他們需求的營銷事件是深惡痛絕的,眾口相傳的輿論力量也是非常強大的。而聲譽是企業的生命,一旦聲譽受損,企業將很難翻身,最終很必然走向滅亡。因此,有遠見卓識的企業和營銷人員都能夠誠懇地對待顧客,獲得顧客的信任,並重視與顧客之間建立長期的關係往來,增加顧客的重複購買率,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亦可在顧客心目中樹立起良好並長久的企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