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解惑篇:顧客投訴處理(1)(2 / 3)

1.價格過高

連鎖超市或連鎖便利店中銷售的商品大部分為非獨家經營的商品,顧客對各家店鋪的價格易於做出比較,因此,顧客對超市或便利店中銷售的商品價格敏感度高,顧客往往會因為商品的定價較商圈內其他競爭店的定價高而向店鋪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案例顧客抱怨商品價格太貴

顧客:“小姐,你們的服裝為什麼比別人貴?”

服務員:“有什麼問題,我可以為您服務嗎?”(保持平靜,將顧客引至一旁)顧客:“像這個品牌的服裝,你們比別的商家貴50元,為什麼你們要賺得比人家多?簡直是剝削消費者嘛!”

服務員:(仔細聆聽,並且隨時點頭,眼神接觸顧客,同時麵露關心)顧客在這裏買了東西後,發現別的地方更便宜,心理一定很不舒服(運用同情心,同時將顧客的意見記錄下來)。

“實在很抱歉,不過我們很感謝您給我們提供這些商品信息,讓我們了解應該改進的地方。我會將您的建議寫在‘顧客意見單’上並彙報店長和采購人員,我們一定會改善。如果您還有其他的問題,要不要我請店長出來,您直接告訴他(表示抱歉並提出解決方案)。”

服務人員(在顧客同意之後)拿出“顧客意見單”請對方填寫,同時填寫“顧客投訴意見記錄表”存檔。若顧客希望直接見店長,則應立即通知。

服務人員隨後應通知店長及采購人員立即做市場調查,由連鎖企業總部重新評估是否有修訂售價的必要。若商品確有降價的變動,可打電話告知顧客,本店已經依他的建議予以改善。

2.商品質量差

商品質量問題往往成為顧客投訴意見最集中的反映,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麵:

(1)次品:如商品買回去之後,顧客發現商品有瑕疵。

(2)過保質期:顧客發現所購買的商品或是貨架上的待售商品有超過有效日期的情況。

(3)品質差:在連鎖超市、便利店裏出售的商品大都是包裝商品,商品品質往往要打開包裝使用時才能做出鑒定。例如包裝生鮮品不打開外包裝紙很難察覺其味道、顏色及質感的不新鮮;或者幹貨類的商品打開包裝袋才能發現內部發生變質、出現異物、長蟲,甚至有些在使用後才發生腹瀉及食物中毒的現象。因此,打開包裝或使用時發現商品品質不好,是顧客意見較集中的方麵。

(4)包裝破損。

3.標示不符

在連鎖企業開架式銷售方式下,商品包裝標示不符往往成為顧客購物的障礙,因此也成為顧客意見投訴的對象。通常顧客對商品包裝標誌的反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1)商品上的價格標簽模糊,看不清楚。

(2)商品上同時出現幾個不同的價格標簽。

(3)商品上的價格標示與促銷廣告上所列示的價格不一致。

(4)商品外包裝上的說明不清楚,例如:無廠名、無製造日期、無具體用途說明或其他違反商標法、廣告法的情況。

(5)進口商品上無中文說明。

(6)商品外包裝上中文標誌的製造日期與商品上打印的製造日期不符。

4.商品缺貨

顧客對連鎖企業店鋪商品缺貨的投訴,一般集中在熱銷商品和特價商品,或是店鋪內沒有銷售而顧客想要購買的商品,這往往導致顧客空手而歸。更有甚者有些店鋪時常因為熱銷商品和特價商品賣完而來不及補貨,從而造成經常性的商品缺貨,致使顧客心懷疑竇,有被欺騙感,造成顧客對該連鎖企業失去信心。這樣不僅流失了老顧客,而且損害了整個連鎖企業的形象。

案例商品缺貨,致使顧客投訴買不到商品

一位顧客到超市購買某項特價商品,發現貨架上空無一物,於是前往服務台抱怨。

顧客:“小姐,你們這是什麼超市嘛!”

服務員:“有什麼問題,我可以為您服務嗎?”

顧客:“為什麼我每次到你們店裏麵來買特價品總是買不到?像這次3千克裝的色拉油,宣傳單上明明寫的特價時間是一個星期,結果我第三天來買就沒有了,把我們當傻瓜啊,這不是欺騙顧客嗎?”

服務員:(仔細聆聽,並且隨時點頭,眼神接觸顧客,同時麵露關心)“實在很抱歉又讓您白跑一趟,我們已經跟廠商聯絡了,但補充的貨還沒有送到,是不是可以先請您填一張取貨單,留下您的地址與姓名,等貨送到後,我們馬上通知您。”服務員(在顧客同意之後)拿出取貨單請對方填寫,同時填寫“顧客投訴意見記錄表”。貨品送到之後,立即通知顧客前來取貨。服務員在以上處理後,通知店長及采購人員立即聯絡廠商,並重新估計正確的訂貨量,避免再度發生因店內訂貨不足而導致顧客投訴,影響連鎖超市的形象。

(二)對服務的投訴

開架式售貨方式雖以顧客自助服務為主,但顧客有要求服務和協助的時候,顧客的投訴意見往往集中在這些方麵:

1.店鋪工作人員態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