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上述原因,女子哭嫁之習俗便沿襲至今。並且流傳出許多描述哭嫁的諺語,如:“新娘上轎,假哭真笑。”“姑娘出嫁哭是笑,秀才落第笑是哭。”新娘假哭也得哭,而且哭得越厲害越好,因有“不哭不發,越哭越發”的說法。新娘不哭,旁人會恥笑為忘本、負義,隻想出嫁找男人。
新娘哭嫁的內容都是十分嚴肅的,一要“哭自己”,二要“哭爹娘”,三要“哭兄弟”,四要“哭嫂嫂”,五要“哭姊妹”。哭的過程中還有“兩罵”,一“罵”男家,二“罵”媒人。出嫁時的哭唱,少至三五天,多則一個月,但現在在一些農村,女子哭嫁一般是出門的第一天,特別在將出門時哭得厲害。一些地方還有人專教“哭嫁歌”,也有的地方流行哭嫁時收“眼淚錢”的風俗,哭到誰,誰就要掏錢以示關懷。
“結發夫妻”的由來
在我國古代,不論男女都要蓄留長發。那時男子到20歲時要行“冠禮”,即把頭發盤成發髻,叫做“結發”,再戴上冠(帽子),表示成年了。所以,男子20歲也稱“弱冠”。女子到15歲行“笄簪子禮”,即把頭發盤成發髻,再插上簪子,表示長大成人了。所以女子15歲也叫“及笄”。可見“結發”一詞原指男女年輕的時候。當女子訂婚後,即用絲纓束住發辮,表示她已經有了對象,到成婚的當夜,由新郎解下。古籍《儀禮·土昏禮》中記載:“主人入室,親脫婦之纓。”又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中記載:“凡娶婦,男女對拜畢,就床,男左女右,留少頭發,二家出匹緞、釵子、木梳、頭須之類,謂之合髻。”此種禮儀是結發的變種,盛行於唐、宋以後。新婚夫婦,在飲交杯酒前各剪下一綹頭發,綰在一起表示同心。後來,人們就稱首次結婚為“結發夫妻”,即元配夫妻,若再婚,男方稱續弦。
“結發夫妻”一般指的是元配夫妻。頭發在古代由於“受之於父母”,被看得如生命一樣重要。在浙南就有因“結發夫妻”而衍生出的“束發托身”與“投絲慰情”的民俗。
關於結發夫妻的這一習俗,還有一個說法,相傳是從古時一個皇帝登基時留下來的。說是皇帝登基的頭一夜,因為擔心胡子太短,無法入睡(古代男人是以胡須長短衡量人的學識的)。身邊的娘娘聰明過人,她剪下自己的頭發,仔細地接在皇帝的胡須上,一夜工夫,使皇帝的短胡子成了長胡子。次日皇帝登基時,手捋胡須,接受臣子朝拜。臣子驚歎皇帝一夜之間,胡須過臍,實乃“真龍天子”!娘娘剪發結皇帝胡須的好事為人稱頌,於是人們將他們稱為“結發夫妻”,以此來表達患難與共、互助互愛的夫妻間的深厚感情。
牌坊的由來
牌坊是中國古代一種門洞式的建築物。一般用木、磚、石等材料建成,上刻題字,多建於廟宇、陵墓、祠堂、衙署和園林前或街路口。在建築上起到入口標識、行進導向、組織空間、點綴景觀的作用。其內容多為標榜功德,宣揚封建禮教,如功德牌坊、節孝牌坊等。
牌坊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種是表彰高官厚德,另外一種則是為了頌揚節婦烈女。一旦能夠以牌坊來昭顯其貞節,則這樣的婦女一定經過了常人難以想象的人生苦難。
自宋代中期以後,直至明、清,性禁錮越來越嚴酷,對女子貞操的要求越來越嚴格。所謂“存天理,滅人欲”,就是要維護封建社會的統治秩序(這被稱為“天理”),不要追求個人的自由、幸福(這被稱為“人欲”);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說穿了就是寧可餓死,也不能破壞封建的倫常秩序。
正因為這個緣故,統治階級大力提倡女子為夫守節。
他們采取的方法,一是叫人編許多“女子讀物”以毒害女子的思想,如《內訓》、《訓女寶箴》、《古令列女傳》等,在此以前還有《女四書》、《女誡》等;二是立貞節牌坊、烈女祠,甚至以“誥命”褒獎“相夫教子”或“立節完孤”的女子。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曾下詔令,旌表節婦,同時規定了“凡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誌,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這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為嘉獎貞節的特別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