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威嚴的領導形象是可以“製造”的(1 / 2)

領導者與普通人的區別之一是不能完全依本性率意而為,領導形象需要威嚴,那就要適時地呈現出自己威嚴的一麵——哪怕刻意去“製造”磅嚴,這也是領導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於利用和“製造”威嚴,在以人治、集權為主體的中國封建社會被發揮到了極致,那些封建帝王們個個是“製造”威嚴的高手。

我們知道,古代官員不同品級的服飾有著嚴格的區分,以此強化位高者的威嚴和尊貴,而帝王與臣下之間這種區別就更加細致和嚴厲,稍有違製就是僭越,就要殺頭。確實,服飾、禮儀這些表麵化的東西是製造等極差別的直現、簡便的方式,這一方式應當說是從秦始皇時開始強化的。

秦始皇不僅要求自己的名號要和別人不一樣,甚至是印章、用具、衣飾、車馬也要與眾不同,要超過以往所有的國君。隻有這樣,才能製造出有利於統治的等級製度,有利於高度的中央集權製。

在規定了自己的特殊地位後,秦始皇又規定了專用的器物。這些物品的形狀、大小、名稱,也同皇帝這個名號一樣神聖不可侵犯。早在春秋之時,儒家學派就認為君王所用的物品是經國家、定社稷、序氏人、利後嗣的重要憑據,絕對不能有絲毫的錯亂。秦始皇雖然熱衷於法家思想,但少時也學了《呂氏春秋》中的禮法製度,對製造森嚴的等級壁壘存在著不小的熱情。按他的觀點,如果平民用的器物都和他相同,與百姓根本分不出高低貴賤,怎可顯示始皇帝的威儀,而天下人又怎會尊重他呢?於是,贏政在規定自己專用的屬物之上也不無霸氣。

首先,他將“玉璽”規定為皇帝專用,玉璽也就是玉刻製的印章。在秦之前,平民百姓都可以以金玉為空,上麵有龍虎獸鈕,根本不存在著等級之分。而始皇贏政規定玉單為皇帝所獨有,臣民自此就不得以玉治印,也不得稱之為璽了。

按照贏政崇尚的道德之法則,他為自己準備了“乘輿六璽”,即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除此之外,他還擁有一塊“傳國玉璽”,這塊玉璽稀世珍有,是始皇帝換得的一塊藍田美玉,並由李斯刻文日“受命於天,既壽永昌”的傳世之寶。可惜的是這塊玉璽至今仍下落不明,否則一定是無價之寶了。很顯然,當時這樣的無價之寶,平民百姓是根本無法得到的,更不用說擁有,這就說明贏政是從根本上就規定了他與平民的天壤之別。在自己的大印刻上“受命於天,既壽永昌”的字樣,完全是為表示他的皇權是上天授予的,是神授之物。既然是神授之物,就得有特別的專崇,由於“璽”字與“死”同音,贏政幹脆將名改為“寶”,並下令不準臣民的印章也稱為“寶”。

除了寶印之外,贏政對服飾、車馬等的要求也與眾不同。在春秋戰國諸侯混戰之時,由於禮法崩潰,周天子地位日漸低下,諸侯和卿大夫“競修奇麗之服,飾以輿馬文絡玉纓象鐮金鞍以相誇”。贏政攻滅六國之後,自然不容許這種混亂無序的現象再繼續下去,於是他製定了嚴格的服飾製度以分尊卑,標識等級,以此來顯示自己的至高無上。

其實,贏政自當上皇帝之後,所帶的通天冠就與眾不同。此冠高九寸,正豎,頂少斜,直下,以鐵為卷梁,前有卷筒。這種冠及其他皇帝的服裝,臣民們絕對不能穿,否則,等待的必是極刑無疑。另外,皇帝的一切服飾佩掛,臣民們也不得仿造,甚至是冠帽前所垂的流蘇數都不能和皇帝的除了服飾不得與皇帝相同之外,臣民的住宅規模、門前獅子裝飾物等等,一切家居用品,都不得與皇帝相同。否則也隻有一個死。所以,正是從秦始皇開始,天子的一切吃、喝、器皿等製式都變成了法律,存在於國法之中,平常人稍有疏忽而仿之,都將被繩之以法。

在車馬的配置上,贏政追求的仍是超然於臣民之上。贏政一生曾經五次巡遊天下,他出遊時,僅屬車隊伍就有八十一乘。其中皇帝坐的車由六匹馬所駕,飾以美豔絕倫的金裝飾,叫金銀車。而皇帝的屬車則都是皂蓋朱裏,車頂及其他部位全部繪上色澤豔麗的變形蒙龍鳳,卷雲紋,而車子的小部件則鑲以按花金銀為飾,豪華氣派無人敢比。

從過去出土的秦始皇所用禦銅車馬來看,贏政的車屬可謂豪華之極,內部物品簡直可以與一輛現在的名牌汽車相媲美。皇帝所用車輛不但要和常人不同,連駕車的馬匹都有被修整得十分漂亮的馬鬃。在外側右駿馬的頭上,還有一種帶瓔珞的飾物,叫做左囊,它既能夠為禦官指示前進的方向,方便向左轉彎,又可為始皇帝的車駕增添氣勢。贏政把自己的一切都弄成最尊貴的等級,未必不是下臣們的安排,但要指出的是,他正是通過這種等級差別來顯示君王之威儀,從而來維護國法所規定的種種等級製度和特權製度都得以有效實施,由此可以說,他之所以這樣做,目的在於以身垂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