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管理的決策職能(3)(1 / 3)

發現問題是決策的起點,任何管理組織的進步、管理活動的發展都是從發現問題開始,然後做出變革而實現的。這裏所說的問題,是指應有現象和實際現象之間出現的差距,也表現為需求、機會、挑戰、競爭、願望等等,是一個矛盾群,是客觀存在的矛盾在主觀世界中的反映。矛盾的複雜性決定著決策中問題的複雜程度。矛盾群是決策的問題源。但並非任何問題都要決策,麵對紛繁複雜的問題,要經過一係列思維活動,對問題進行歸納、篩選和提煉,善於抓住有價值的問題,把握其關鍵和實質。如果真正的問題沒有抓住,或者抓得不準,決策就決不到點子上。

明確問題包括兩個方麵,一是要弄清問題的性質、範圍、程度以及它的價值和影響。不能停留在表麵現象和籠統的感覺上,要分析問題的各種表現、同未來需要的不適應狀況。區分問題的不同類型,諸如全局性的或局部性的;戰略性的還是戰術性的;長遠性的或暫時性的;已經顯現的或潛在的;能夠解決的或暫時無條件解決的等。要搞清問題之間的相關性、層次性、曆時性,認識其狀態趨勢和特點。沒有對問題本質的、整體的認識,沒有把握客觀事物的運動規律,就沒有決策的正確方向和前提。為能抓準問題,必須深入進行調查研究,搞清事實,明確問題。二是要找出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其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主要因素與次要因素,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等。對問題產生的原因作縱向和橫向分析。縱向解剖是指從問題的表麵開始進行分析,層層深入,究其根底。橫向分析是指將同一層次的原因及其相互關係搞清楚,從而找出主要原因。

二、確定明確具體的目標

應用目標理論,澄清問題的最後目的,以掃除含糊不清之類的障礙。

確定目標是決策的前提,這是科學決策的重要一步,目標一錯,失之毫厘,謬以千裏。明智的決策者有這樣的體會,“目標一旦定好,決策問題已經解決一半”。

決策目標要含義明確,內容具體化、定量化,而且有衡量實現程度的標準,這樣才能對控製和實施決策起到指導和依據作用。

第一,決策目標應當有確定的內涵,切忌含混籠統,要求決策目標概念必須明確,表達應當是單義的,並使執行者能夠明確地領會含義。

第二,要明確決策目標是否有附加的約束條件。決策目標分為有條件目標和無條件目標。要規定目標的約束條件,如把產值、利潤增長一倍作為目標,同時要規定在產品的品種、結構、質量、規格,符合一定的前提條件下來完成。執行的結果如不符合這些條件,那麼即使產值、利潤的計劃已經完成,也不算達到了目標。約束條件主要有資源條件、質量規格、時間要求及法律、製度、政策等限製性規定。

第三,要確立衡量目標實現程度的具體標準。明確清晰的決策目標,對其預定達到的要求,應當有具體的標準規定,必須包括實現目標的期限,給出明確的數量界限。建立衡量決策的近期、中期、遠期效果的三級價值標準,建立科學價值、經濟價值及社會價值指標,並進行綜合權衡,以構成價值係統,以此作為評價標準。

第四,區分目標主次。建立目標體係,要有層次結構。目標是由總目標、子目標、二級子目標從總到分、從上到下組成的一個有層次的目標體係,是一個動態的複雜係統。大文豪托爾斯泰說:“要有生活目標,一輩子的目標,一段時期的目標,一個階段的目標,一年的目標,一個月的目標,一個星期的目標,一個小時的目標,一分鍾的目標,還得為大目標犧牲小目標。”決策目標固然不必分得這樣細,但必須有總有分,目標之間相互銜接,使整體功能得到有效發揮。

在決策過程中,各個目標之間既有協調一致的時候,有時也會發生矛盾。因此,在處理各目標問題時,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對兩個具有對立關係而無法協調的目標,應舍去一個;二是兩個具有主從關係的目標,應保留主要目標;三是對具有並列關係而內容又湊巧不多的目標,可以合並為一個綜合目標;四是對整體決策影響不大、可有可無的目標,可以完全舍棄。

三、列出可行備選對策或方法

就是應用交替方案理論列出各種可以用來解決問題的候選方法。

決策在於選優,沒有選優就沒有決策。因此,擬定盡可能詳盡可行的備選方案,是抉擇最優方案的基礎,也是決策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這項工作主要是由智囊機構承擔的。如果隻有一個方案,就沒有比較和選擇的餘地,也就無所謂決策。國外常有這樣的說法:“沒有選擇就沒有決策”。一些經理人物也常用這樣的格言來提醒自己:“如果你感到似乎隻有一條路可走,那很可能這條路就是不該走的”。我們過去經常是一個方案,一上一下,這種作法似應改進。擬定方案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信息係統提供的數據、情報,進行充分的係統分析,並在這個基礎上製定出備選方案。要求做到:

1.必須製定多種可供選擇的方案,方案之間具有原則區別,便於權衡比較;

2.每一種方案以確切的定量數據反映其成果;

3.要說明本方案的特點、弱點及實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