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領導權變理論
權變理論認為,沒有一種普遍適用的“最好的”領導理論和方法,領導行為效果的好壞,除了領導者本人的素質和能力外,還取決於諸多客觀因素,如被領導者的特點、領導的環境等,它們是諸多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過程。
這個觀點可用公式表示如下:領導=f(領導者、被領導者、環境)
因此,不存在一種“普遍適用”的領導行為或領導風格。一切要以實踐、地點、條件為轉移,這便是領導的權變理論的實質。西方學者對領導的權變理論進行了大量研究,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理論主要有:
(一)菲德勒權變模型
菲德勒模型是具有代表性的一種權變理論。弗雷德·E·費德勒是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和心理學家,領導權變理論的代表人物之一。伊利諾大學的教授,1951年開始研究組織績效與領導態度之間的關係,經過15年研究提出了“有效領導權變模式”,簡稱費德勒模型。他認為,人的領導風格一般是不變的,任何領導形態均有可能有效,其有效性完全取決於是否與所處的環境相適應。他的主要著作有:《領導態度與群體有效性》(1958年)、《讓工作適合管理者》(1965年)、《領導效率的一種理論》(1967年)、《領導效率的個性因素和環境因素》(1968年)、《如何使領導更有效率:對老問題的新解答》(1972年)、《領導方式和管理效率》(1974年)。
菲德勒為了確定個體屬於哪種領導風格,他把領導風格分成兩種:一種是關係取向型,即以人為導向;另一種是任務取向型,即以工作為導向。為確定某一個體(領導)究竟屬於哪一類型,他提出可運用“最難共事者模型(Least—preferredcoworkerquestionnaire,LPc)”來測定領導者基本的領導風格的類型。問卷共有16項,每個項目有兩個相反方麵,分為8個等級,得分分別為1~8分,要求領導者對其過去和現在的同事中最不喜歡的一位作相關描述。
菲德勒還將影響領導有效性的環境因素具體分為四個方麵,即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的相互關係;職位權力;任務結構;情境有利性。並對四種環境因素作了評估: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或好或壞,任務結構或高或低,職位權力或強或弱,情境或有利或不利。他指出,領導者與下屬關係越好,任務結構化程度越高,職權越強,則領導者擁有的控製力和影響力也越高。反之,領導者的控製力和影響力就越低。
菲德勒將這四個環境變數組合成8種領導工作情境或類型,並認為:當領導工作情境有利和最不利時,宜采用“任務導向型”的領導方式。當處於中間狀態時,宜采用“關係導向型”的領導風格。
菲德勒認為,個體的領導風格是穩定不變的,因此,提高領導者的有效性實際上有兩種途徑:一是選擇領導者以適應情境;二是改變情境以適應領導者。
(二)情境領導理論
保羅·赫塞(PaulHersey)(1930—)是美國著名組織行為學家和領導力研究中心創始人和主席。肯·布蘭查德(KennethBlanchard,1939—)是領導學和組織行為學教授,對領導藝術的研究有著突出的貢獻。二人於1969年提出的領導情境理論,是一種影響較大的領導權變理論。認為研究領導者應把注意力放在對下屬的研究上,成功的領導者要根據下屬的成熟度選擇合適的領導方式。成熟度是指人們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和願望的大小。它取決於兩個方麵:任務成熟度和心理成熟度。前者指知識和技能,後者指做事的願望或動機。對於不同成熟類型的員工,應采取不同形式的領導方式,以求得最佳績效。
他們認為,每個人都要經曆從不成熟到逐漸成熟的發展過程,工作群體中工作人員的平均成熟度也有一個發展過程,即由不成熟、初步成熟、比較成熟到成熟,分別用M1、M2、M3、M4表示。
M1(不成熟):下屬缺乏接受和承擔任務的能力和願望,他們既不能勝任又缺乏自信。
M2(初步成熟):下屬願意承擔任務,但卻缺乏足夠的能力,他們有積極性但沒有完成任務所需的技能。
M3(比較成熟):下屬具有完成領導者所交給的任務的能力,但沒有足夠的動機。
M4(成熟):下屬能夠而且願意去做領導要他們做的事。
根據下屬的成熟度和組織所處的環境,他們將領導方式分為:指導型——推銷型——參與型——授權型。
在管理上,當下屬成熟度處於:
M1時:應選擇指導型領導方式,即領導給予下屬更多的指導和控製。
M2時:應選擇推銷型領導方式,領導給予下屬以任務,並保護下屬積極性和給予適當指導與控製。
M3時:應選擇參與型領導方式,即領導要肯定、表揚、鼓勵其下屬,使下屬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