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管理的領導職能(1)(3 / 3)

從本質上說,管理是建立在合法的、有報酬的和強製性權力基礎上的命令行為,通過計劃、組織、控製等職能活動實現預期的目標。而領導是領導者和被領導者之間的相互作用關係和作用過程。它既可以建立在合法的、有報酬的和強製性的權力基礎上,也可能建立在個人影響力、專長以及模範作用的基礎上。一個人可能既是有成效的管理者,也是好的領導者;可能隻是有成效的管理者,但不是好的領導者;可能隻是好的領導者,但不是有成效的管理者。因此,不應該使所有的領導者都處於管理崗位上。

領導職能側重於人的因素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作用。其他管理職能:計劃、組織和控製一般都是偏重於方法、程序和結果的,它們可由管理者獨自坐在辦室裏完成,因而不具有或者說基本上不具有與人交往的特點。

作為一個管理者,如果不知道人們取得預期結果的過程是如何受到個人因素的影響,以及如何促動人們沿著組織的目標努力工作,那麼管理工作就難以發揮應有的效能。因此,領導是開展有效管理工作的必不可少的一項職能,也是最充分體現管理工作藝術性的一項職能。

三、領導者影響力及其構成

領導作為管理的重要職能,與權力有著密切的關係。權力通常被看作是組織中人與人之間的一種關係,是某個管理崗位上的人對所有單位和人員的影響力。

領導者的影響力有兩個基本來源:一是來源於領導者的地位權力,稱為職權或位置權力;二是來源於下屬服從的意願,稱為威信或個人權力。位置權力和個人權力是領導者能夠實施領導的基礎,是影響和指揮別人的前提。

(一)位置權力及其影響因素

1.位置權力

位置權力是指管理職位所固有的發布命令和希望命令得到執行的一種由正式組織授予並受法律保護的權力。它與個人沒有必然聯係,不能出讓、轉讓是必須行使的權力。

每一個管理職位都具有某種特定的、內在的權力,任職者可以從該職位的等級或頭銜中獲得這種權力。因此,位置權力與組織內的一定職位相關,是一種職位的權力,而與擔任該職位管理者的個人特性無關,它與任職者沒有任何直接的關係。“國王死了,國王萬歲”的表述說明了這一意思:不管國王是誰,都具有國王職位所固有的權力。某人被辭退掉有權的職位,離職者就不再享有該職位的任何權力。職權仍保留在該職位中,並給予新的任職者。一般來說組織授予管理者的位置權力有:

(1)合法權。組織中等級製度所規定的正式權力,被組織、法律、傳統習慣甚至常識所認可。也就是說,管理者在一定的職權範圍內具有確定目標、建立機構、製訂規章、對活動的決策與指揮以及對下屬的人事調配的權力。包括製定權、設置權、決策權、指揮權和人事調整權。

(2)強製權。領導者通過精神的、感情的或物質上的威脅與利誘,強迫下屬服從的一種權力。

(3)獎賞權。領導者提供獎金、提薪、晉級、表揚、理想的工作安排和其他任何會令人愉悅的東西的權力。

2.影響因素

構成位置權力影響力大小的主要因素有:

(1)傳統觀念。在長期的管理活動中,人們往往會形成一中心理定勢,認為領導者掌握一定的權力,擁有常人所沒有的聰明才幹,對任何事情具有決定的權利,從而產生一種服從感。這種服從感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領導者的影響力。

(2)職位的高低。領導者擁有組織所授予的權利,左右被領導者的行為、處境,甚至是前途和命運,從而使被領導者對領導者產生一種敬畏感。這種敬畏感隨著領導者的職位越高、權力越大而增強,同時也增強了領導者的影響力。

(3)資曆的影響。一般人們對資曆較深、功績卓著的領導者,心目中會產生尊敬、崇拜的感覺,他的言行既影響被管理者,又增強了其自身的影響力。

位置權力即職權必須通過正式組織渠道發揮作用。

(二)個人權力及其影響因素

1.個人權力

個人權力即威信,就是由管理者的能力、知識、品質、作風等個人因素所產生的影響力。這種影響力與特定個人相聯係,與組織中的職位沒有必然聯係。

個人權力包括兩方麵的內容:一是專長方麵的威信,即專長性權力,指領導者由於具有個人的特殊技能或某些專業知識而產生的權力;二是品質方麵的威信,即參照性權力,指領導者由於具有優良的領導作風、思想水平、品德修養而在組織中樹立的影響力。當然,個人權力必須建立在下屬對領導者承認的基礎上。

2.影響因素

影響領導者個人權力高低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