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佩君,又名汪裕鳳,女,1929年10月出生於今嶽陽鎮。1946年遂寧師範畢業後,到安嶽女子小學任教。1947年去遂寧與同學組織“讀書會”,開展閱讀《聯共黨史》等進步書籍的活動。與“讀書會”同學發動群眾反對國民黨的《剿匪戡亂動員令》。1948年成功掩護從四四川大學學撤退到遂寧的學生運動領導人冉正芬(化名周淑雲)後,加人共產黨,從事地下工作。
1949年12月遂寧解放,她參加宣傳隊。次年調遂寧地委宣傳部工作,3月到中央團校學習。結束後分川東區團工委宣傳部。1952年調團省委宣傳部,曆任副科長、科長、副部長。1956年調團省委主辦的《紅領巾》雜誌社,先後任副總編輯、總編輯。她被選為代表,出席第三、四、五次省團代會,被選為團省委委員、常委。被任命為團省委機關黨組成員。出席了省直機關先進工作者代表大會、第六次省婦代會。1964年出席第九次全國團代會,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
“文化大革命”中,被下放勞動。1971年獲“解放”,先後任18連指導員,黨支部書記。她組織參與查清了團省委書記李培根、秘書長易難等10餘件冤假錯案。1972年回成都籌備《紅領巾》雜誌複刊,擔任總編輯、黨支部書記、團省委黨總支副書記。1976年10月,調任省統計局政治處主任至1983年離休。
鄧雪峰
鄧雪峰,男,中國台灣畫家、副教授,1929年出生於安嶽。1953年在台北政工幹部學校一期美術科學習。1960年後,曾在中國台北和美國、韓國、新加坡、英國、日本、南非等地舉辦個人畫展,並應邀參加國內外畫展數十次。曾獲中國畫學會國畫金爵獎,中國文藝協會文藝獎章。著有《山水畫形式法則及藝術法則之研究》、《中國繪畫的筆、墨、紙、硯》、《百花寫生集》。曆任全國美展籌備委員、台北市畫展評審委員、國軍文藝金像獎評審委員、中國美術協會理事兼副秘書長、中國美術研究中心教導主任。
張才忠
張才忠,男,1930年2月生於今嶽陽鎮。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的軍事工業專家。1950年考取解放軍文化教員,進人西南軍政大學川北分校學習。1951年任重慶第二步兵學校文化教員。1953年加人共產黨。1957年調解放軍後勤部軍械研究所。1964年轉業至五機部第九研究所,後調重慶長安機器製造廠軍品研究室,任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曾任軍品研究室主任、主任設計師、總設計師主任。
張才忠負責兩個國防科研重點項目的總體設計與研製,組織各種大型試驗和部隊使用試驗。研製的產品經國務院、中央軍委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正式批準設計定型,批量生產,裝備部隊使用,為加速國防現代化做出了貢獻。他曾獲省兵器工業管理局頒發的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設計定型榮譽證書,國家機械委科技進步一等獎,國防科工委科技進步二等獎和國務院頒發的榮譽證書。
陳希同
陳希同,男,1930年6月生於林鳳鄉。1948年考人北京大學中文係,同年10月加人中國民主青年同盟。1949年12月加人共產黨。
北京解放初期,做過一段時間基層工作,1952年調北京市委辦公室任幹事。任過北京市委第二書記劉仁的秘書、北京市昌平縣農工部副部長、縣委副書記。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被視為“舊市委”的人下放勞動。1971年起,曆任北京市昌平縣十三陵公社革委會副主任、馬池口公社黨委書記、昌平縣委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縣委書記、革委會主任。1979年12月,任北京市副市長。1981年9月,任中共北京市第四屆委員會常委、書記。1982年9月,當選為中共中央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1983年4月,被任命為北京市市長。1985年,任第十一屆亞運會組織委員會主席。1987年11月當選為中共中央十三屆政治局委員。1988年1月連任北京市市長,4月,升為國務院國務委員。1991年4月,任申辦2000年奧運會委員會主任委員。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屆一中全會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1995年4月,陳希同因王寶森案件引咎辭職。同年9月,中央決定,將陳希同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員會,保留黨籍以觀後效。1997年8月29日,中紀委決定並報中央批準,開除陳希同黨籍。1998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汙和玩忽職守罪,決定將陳希同依法逮捕。7月3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汙罪判處陳希同有期徒刑13年;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陳希同不服,提出上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顏克久
顏克久,男,1933年8月出生於城中鎮大水井(今安農)。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的水稻育種專家。1955年考人雲南大學農學院(現雲南農業大學),畢業後留校任教,曆任助教、講師、畐慠授、教授,兼任院教學秘書、團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