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思想道德建設

(第一節)“四職”、“四有”教育

1986年以前,思想道德建設以開展“五講四美三熱愛”活動為主題。1986年起,把“四職”(職業理想、職業道德、職業紀律、職業技能)、“四有”教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和“學雷鋒樹新風”活動作為思想建設的核心,以文明單位創建和“三優一學”文明城市競賽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為載體,努力促進人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

1987年,嶽城區供銷社工、副、日雜綜合門市部在縣婦聯指導下,開展“四職”教育活動後,營業員服務態度好轉,奪得縣城八單位文明服務先鋒杯競賽第一名。周禮中學組織開展比學習、比紀律、比好人好事的競賽活動,保證“四有”教育經常化。

1992年,縣文明委發出《關於評選精神文明建設十佳先進個人的通知》,旨在開展好“學雷鋒”、“學焦裕祿”、“學賴寧”和“做見義勇為公民”活動,倡導和發揚正氣,宣揚群眾中的“閃光點”,把群眾性精神文明活動引向深人。通過評選,通賢派出所孫永華等10人被評為精神文明建設十佳個人。

1993年3月,縣委、縣政府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開展紀念學雷鋒題詞30周年活動,弘揚雷鋒精神,培養新型人際關係,更好地服務於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縣文明委組織縣城省、市級文明單位以及部分縣級文明單位在大南街和正北街集中開展利民服務活動。

1994年,縣文明委組織全縣幹部、職工和部隊指戰員、學校師生員工參加由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精神文明報社聯合舉辦的精神文明建設有獎知識競賽活動。

1995年,文明委評選表彰1993—1994年的全縣精神文明十佳個人。

2001年《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頒布後,“四職”、“四有”教育和“學雷鋒樹新風”活動納人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內容。

(第二節)公民道德建設

1995年,縣文明委在《安嶽縣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九五”規劃綱要》中提出,切實加強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的道德建設,大力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建設,在全社會形成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人際關係。2001年9月20日,中央頒布《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簡稱《綱要》),明確要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為著力點,大力加強公民道德建設。縣委高度重視《綱要》的學習貫徹,及時召開會議研究落實。11月,縣文明委發出《關於認真學習、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通知》,縣級各部門,各管委、鄉鎮都製定了貫徹意見。宣傳部、文明辦聯合發出《關於〈征訂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讀本〉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知識問答〉的通知》,要求縣級各部門、各單位、各企業、各學校為中層以上幹部征訂“兩讀本”,縣電視台將公民道德20字基本行為規範字幕反複播放。

2002年3月,縣文明委組織開展四川省第一個“公民道德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營造講道德、講文明的社會輿論氛圍,促進公民思想道德素質提高。10月,縣委宣傳部、縣文明辦為迎接黨的十六大召開,組織“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演講比賽。教育、衛生、文體、工商、公安、建委、國稅、農行、縣信用聯社、電信、郵政、計生、交通、供電14個行業(係統)分別組隊參加。

2003年,中央文明辦為紀念《綱要》頒布2周年,把9月20日定為“全國公民道德建設宣傳日”。在全國第一個“宣傳日”活動中,縣廣播電視台開設公民道德專題欄目,文明辦牽頭組織開展街頭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3萬餘份,製作宣傳標語200餘條。黨政機關、學校、社區利用職工大會、政治學習、主題班會和座談會組織學習《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