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政府在歐盟成員國家的經濟中占據著調整者和重要的生產性資產所有者角色,發揮著重要作用。這種角色在近些年的私有化和縮小國家對經濟幹預的範圍過程中已經得到削弱。當時政府的角色比較重要的原因是多方麵的:在冷戰背景下,政府有著策略和政治經濟尺度上的考慮;在促進資本主義早期階段需要收入的不平等;考慮消費者利益,在簡單的競爭規則下天生的壟斷很難存在;大部分的資本流動都與政府相關,巨大的基礎建設性投資隻能由政府直接投資。
私有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應對國有企業巨大的公司治理缺陷而進行的應對。在大部分歐盟成員國家,決策製定程序、董事及管理者的指定和解雇,設定目標大多出於政治考慮。在公司策略的背後,政治代理的短期利益成為主要動機,而對經濟效益的追求後退至背景地位。甚至在少數有著經濟先進的官僚機構和高度專業化高素質國有企業管理者的經合國家(例如法國),責任義務問題仍沒有解決。國有企業公司治理被比做沒有負責人的一係列代理問題。
經濟上國有所有權形式的廣泛分布導致了政府立場抉擇的模糊,是出於公共利益為大眾提供特定產品或服務(尤其是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還是對這些產品或服務尋求商業運作。企業發現他們自己的動機相互矛盾,既沒有滿足公共利益也沒有達到商業目的。為了改正上述缺點,歐盟成員國家進行了私有化的努力。
私有化導致了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業的背景發生巨大轉變。植根於資本市場的大型國際公司(既包括運作、控製也包括所有權意義上的整合)之間激烈的全球化競爭,已經取代了一國之內對細分市場的壟斷。
私有化的實踐不斷表明:所有權的變化使得公司層次上的生產效率和利潤狀況取得了相當的進步。這主要歸功於公司治理取得了巨大進步的結果。關於金融目標,例如鼓勵資本的發展和進一步擴張,私有化在這些方麵取得巨大成功。例如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國家,私有化的結果帶來股票資本市場已經翻了4倍強。因此,私有化已經為塑造公司治理環境的深遠變化創造了條件。
在許多國家,包括法國大部分北歐國家,國有公司的公司治理的商業化與私有化同時成對發展。雖然出於一係列不同但大多是政治上的考慮有些公司仍然保持公共部分,這些公司的治理方法還是發生了重要的改革。作為所有者的政府專心於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個任務通過公司流動於市場部分的股票得以推行,市場上流動股票體現股東價值。公共利益和消費者福利目標任務分配給不同的機構。這有助於明確目標並有利於國有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麵進一步私有化。
五、雇員和其他利益相關方
除了管理當局、董事會和股東之外,公司治理還涉及與公司的發展有著密切聯係的許多不同利益群體。我們在此簡潔地討論雇員的角色,並間接提到其他利益方,如供應商和共同體。
許多,但不是所有的內部人係統國家早已意識到公司治理係統中股東在很多方麵的重要性。為此,德國、荷蘭、比利時在監事會設置了少數雇員代表席位。
這裏有兩個經濟混淆的問題。其一是從治理角度,雇員是否可以被視為不僅僅是拿工資的勞動力?答案是肯定的,至少在某些情況下。歐盟國家越來越多的知識型員工為公司創造高附加價值,他們可以視為特殊的投資,即實際上是對股東資金投資的補充性投資。供應商也可以這樣看待,尤其是惟一的供應商,總經銷商和聯營企業對企業也很重要。
另一方麵,公司特殊投資的概念不應與那些不完全、不均勻或不公平的勞動力合同相混淆,例如勞動力更直接地受特定公司決策的影響。
第二個問題是如何實施對這些投資的報酬。大部分公司法係統認為投資回報是公司剩餘利潤分配。實際上,在有些行業裏,專業化員工對公司的高貢獻率直接與相應較高的員工持有股份水平相對應;而在較為傳統的工業行業裏,員工對公司的貢獻率很有限。
公司治理趨同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