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今天我們該怎麼活(3)(1 / 3)

要知道,剛開始美國派了倆人去法國巴黎借錢,一個是富蘭克林,還有一個是後來的美國第二任總統亞當斯。當時,亞當斯是個獨立的誌士,天天呼喊革命口號,在美國大名鼎鼎。

可是去了巴黎,誰還認得他啊?不就是個美國鄉巴佬嗎?又窮,而且遠隔重洋,法國人為什麼要管你們的事情啊?

富蘭克林和亞當斯這兩個人的做派完全不一樣。亞當斯是一個美國鄉紳,天天喊口號,一見麵就跟人掰扯道理,行為舉止非常嚴謹。而富蘭克林呢,他就是個老好人,明明是個禿頭,卻又不戴當時流行於歐洲的假發,天天戴著頂皮帽子,還戴了副眼鏡假裝很有學問,穿著一身很普通的外衣,到處跟人吃飯,赴各種各樣的飯局。

所以,亞當斯當時特別看不上富蘭克林。他還寫過一段話,說這個富蘭克林早上起得挺遲,等他吃完早飯的時候,上午也就過得差不多了。然後他就開始見客,見各種亂七八糟的人,什麼哲學家、音樂家,還有翻譯出版他著作的出版商,以及一些慕名而來的女粉絲。這個老不正經的,一聊就聊到下午或傍晚了。然後,他掏出個小本一看,今天晚上要赴哪個飯局,就吃飯去了。這一頓飯吃完,不是9點就是12點回來,然後第二天又是睡大覺。我們是來救國的好不好?

富蘭克林就是一個不講原則的人嗎?他的商人本性在該講原則的時候可是一絲不苟。比如說,當時美國人沒收了很多傾向於英國人的財產。亞當斯就說:“按道理這個錢我們一定要還回去的。”富蘭克林就認為,還什麼還?這種錢是不能還的,借的錢哪有再還回去的?所以你看,他講原則的時候,那個原則也是商人的原則。

但是,我們要知道,隻有富蘭克林在法國才能玩得轉,因為他的祖國不能給他偉大的背書,所以他在巴黎結交了很多朋友,包括德高望重的伏爾泰,兩個老頭兒的見麵擁抱,一時傳為佳話。後來,很多法國人都成了他的擁躉,所以他才有本事從法國人那兒把錢借出來。

全世界最偉大的和事佬

商人除了愛錢之外,還相信一件事:和氣生財。製憲會議期間,幾個州每天為各種各樣的事情爭論不休,富蘭克林在當中起什麼作用?那時候他已經年過八十了,每天都顫顫巍巍地來開會,但是他沒什麼理想,也不提什麼觀點,就當個和事佬,力求雙方不動氣、不鬧崩,時不時再給大家說點兒段子緩和一下氣氛。富蘭克林扮演的就是這個萬人迷的角色。

所以,富蘭克林的商人本性,他的算計,他的連接的能力,他的和氣生財的本能,真的造就了美國這樣一個偉大的國家。

這位200多年前的美國人本傑明·富蘭克林,在1790年的4月17日夜裏11點與世長辭。他活了84歲,他死後,費城有兩萬人出城為他送葬。按照當時的人口,基本可以算是傾城而出了,而且大家自發地做了一個決定,為他哀悼一個月。

當時,還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為美國人信奉新教,所以小教派林立,各個教派的牧師老死不相往來。但是,費城所有的牧師,不管是哪個教派的,都出席了富蘭克林的葬禮,可見這位老人家在當時美國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

他死後,留下了一筆龐大的精神遺產,但這筆遺產是對還是錯,在當時很有爭議。《富蘭克林傳》裏就引述了一段當時人們對他的批判。你不就是個商人嗎?你從來也不關心我們通向天國的金光大道,你隻關心費城街麵上的鵝卵石鋪得整齊不整齊;你從來也不關心自己的靈魂要不要得到拯救,你隻關心組織一個消防隊,來保護鄰居的房產不要被火燒掉;你表麵上好像還關心天上的閃電,其實你更關心街上的路燈。像這樣的人,你是貼地爬行的,你這樣的人根本就不理解人類誌願的真實本質。

這和我們如今批判商人的口氣是不是一模一樣?但是我今天要跳出來說,富蘭克林哪裏是你們想象的那樣的一個人?

他表麵上不是什麼大科學家,但是他樁樁件件的發明,啟發了一代又一代人類的精英。

他也不是什麼偉大的政治家,可是他用他的外交才華,數次拯救了美國。

他好像也不會搞什麼製度設計,但是在他的連接作用下,卻創建了一個從來沒有的政治製度。

他好像也不是什麼蓋世英才,可是他當年做的那些公益事業,直到今天還在起作用。

他好像也沒有什麼偉大的理想,但是他的奮鬥、勤勉,激勵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國年輕人,成為他們的榜樣。

這樣一個人,難道我們不應該對他重新思考、定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