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就跟他講:“你生什麼氣啊,文章就是這麼改出來的,改到最後一個字不剩才是好文章。”這就是商人的思維。
對於傑斐遜來說,他剛開始是在捍衛自己的理想,但是真遇到別人批評他的時候,他就是在捍衛自己的自尊了。
可是對一個商人來講,他隻管這件事對不對,往前怎麼走,是不是觸及了他的自尊其實不重要。
很多政治上的交易,都得靠商人的這種精神來達成。盡管我們平時都不太看得起商人,但是富蘭克林身上這種商人的特質,從美國獨立戰爭一直到製憲會議期間,起到的作用真的是很驚人。
他起到的作用主要就是兩個方麵。第一,用商人式的計算來搞定各方麵的人。剛開始,他這套做法還挺討人厭的,因為美國的獨立戰爭最後已經演變成了一種意識形態上的是非之爭。當時,英國人和它的美國殖民地的小弟兄們一起打贏了法國人。對於大英帝國來說,我剛幫你們美國人打贏了一場七年戰爭,打仗是要花錢的好不好?我替你們打這場仗欠下了1.4億英鎊的國債,所以你們象征性給我交一點兒稅吧。更何況,我大英帝國還派了1萬名士兵保護你們美洲人,因為印第安人還是邊患嘛。
其實一年也就11萬英鎊,對於倫敦的那些官老爺來說,這就是個交情。我們花錢保護你,你好歹交一點兒稅。這是英國方麵的理。
可是美國這方麵的理是“無代表不納稅”,我在你們大英帝國的議會裏麵又沒有代表權,憑什麼交稅?
雙方越杠越緊,最後才導致了獨立戰爭。所以,獨立戰爭是雙方都認死理的產物。
這個時候,富蘭克林在幹嗎?他正代表13個美洲殖民地在倫敦和英國政府談判。他的商人特性正好派上了用場。他在倫敦成天就左手拿著個小本,右手拿著一支筆,滿議會追著那些議員和首相算賬。
他跟他們說:“你們一年才收11萬英鎊,卻搞得這麼雞飛狗跳,不劃算的。去年我管郵政,發現美洲殖民地郵件的數量都降低了30%,把經濟搞壞了,對誰也沒有好處吧。”
獨立戰爭爆發之後,他又追著這些人算賬:你們這一仗打贏了,可是花了多少錢?600萬英鎊,你們不過才打死了150個美洲人,分攤到每個人頭上,就是2萬英鎊。與此同時,美洲還出生了6萬個嬰兒,你算算看,你若把美洲人全部搞死,搞不搞得起?
這種做派其實英美兩邊都不討好,因為他們是是非之爭,你卻非要拿出一個商人的邏輯來算,雙方都覺得你跟我不是一頭的。英國人覺得,你就是在替美國人說話,後來甚至還要在法庭上審判他,搞得他官也做不成了,隻好灰溜溜地回到美國。
他回到美國之後,也不受美國人待見。美國人覺得我們都是革命家,我們有理想,我們要獨立,可你這個老頭兒一開會就在那兒打瞌睡,你是不是英國人派來的間諜?所以,那時候其實是他人生的最低穀。
可是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誰最重要?憑良心說,真的就是富蘭克林最重要。你可能會說,這不是胡扯嗎?肯定是華盛頓最重要啊,要不他怎麼被稱為“國父”,做了第一任美國總統呢?
華盛頓是重要,但是華盛頓被任命為總司令,剛開始帶領大陸軍打仗的時候是打不贏的。你想,一群拚湊起來的散兵遊勇,軍紀也不行,怎麼打得過正規的英國軍隊呢?所以美國人連吃敗仗,被英國人追得亂跑。華盛頓手下最得力的一個將軍阿諾德還叛變了。那個時候,英美其實是一家,在美國本土,很多人都是向著英國這一邊的,所以叛變並不牽扯到民族氣節的問題。
阿諾德一叛變,讓華盛頓山窮水盡,他就給富蘭克林寫信,富蘭克林這時正在法國找法國人借錢呢。華盛頓的信寫得非常簡單,大意就是:如果你借不到錢,我這邊就要完蛋,就得求和了。
富蘭克林就有這個本事。跟法國人講什麼民族氣節、自由大義,法國人搭理你嗎?最後還不是靠商人的計算!算來算去,他真的就從法國人那兒借到了600萬裏弗爾(裏弗爾是法國的古代貨幣單位),還把法國的軍隊也給搬來了。
英國人是怎麼被打敗的?說白了,就是靠富蘭克林搬來的法國救兵。法國人又出錢又出人,最後裏應外合,和美國人一起把英國人給幹掉了。從這段曆史看,你能說富蘭克林不是獨立戰爭的最大功臣嗎?而這個功勞靠的就是他的商人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