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跑
我喜歡跑步,特別是夜跑。
等整個城市的晚高峰過去後,路邊小草地上跳舞的大媽散去後,還有那些擠滿了人行道牽著手散步的情侶也回家後,我就可以換上一件舒服的T 恤衫,穿起最心愛的亮黃色跑鞋,塞上耳機,出門開始我的夜跑之旅。我一般沿著人行道勻速奔跑,不快也不慢,三十分鍾,跑夠五公裏,再找個路邊的綠化帶對著一棵高大的棕櫚樹做一會兒拉伸,就可以緩緩地走回家,衝個熱水澡,喝一杯溫牛奶後沉沉地睡去。整個過程由於夜晚的寧靜而變得格外舒適,不會有太喧鬧的車流,也不會有太多嘰嘰喳喳的吵鬧,我可以一邊跑步一邊享受我喜歡的音樂。甚至連柔和的路燈、夜裏露水的潮濕氣味都使我著迷。對這樣的慣性我感到異常滿意,簡單而純粹,不需要付出很多精力就能獲得優質的睡眠和相對健康的體魄。而跑步的過程中會釋放足夠的多巴胺,讓我心情愉悅。能在這祥和的夜裏一直跑下去,是我目前最喜歡的事情。
唯一感到有一點點不滿足的是,我每次跑步的時候都必須帶上我的鑰匙。看起來似乎是小事,但是卻異常麻煩。我家有兩道門,加上小區的門禁,劈裏啪啦也是一串。我嚐試過專業的跑步腰包和手臂袋,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總覺得不舒服,感覺那串鑰匙在包裏詭異地跳動著,我每跑幾步就被那種顫顫的感覺弄得心煩氣躁呼吸紛雜。當然更不舒服的是放在口袋裏,鼓鼓囊囊的一大包。最後我隻能每次都把鑰匙緊緊地握在手心裏,不論怎麼跑,也不敢放開手掌,不然鑰匙會甩掉。一次跑得興起我忘記了手中的鑰匙,想做手刀狀奮力來個小衝刺,結果鑰匙好死不死被甩進了下水道的縫隙裏。那晚我狼狽地帶著一身汗臭去閨密家睡了一晚沙發,第二天還得找開鎖公司來才進了門去。
“倒黴!”我向大剛抱怨。他是我的好拍檔,也是一個損友。他一邊來搶我的早飯,一邊冷笑著說:“誰讓你沒事非要在晚上跑步,和我一樣在早上跑多好,迎著朝陽,多麼積極向上!”我白了他一眼不想解釋,大剛繼續嘮嘮叨叨地在我耳邊說:“女孩子大晚上跑步不安全,這次鑰匙掉了進不去家門,下次要是碰上搶劫的怎麼辦,要是再壞一點……”大剛忽然頓住,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估計也就是搶劫了。”我終於反應過來,恨恨地搶回他手裏的包子,不去理他。
才不要理大剛這種人的意見呢,我繼續在晚上跑步,不想因為這一點點的小不爽就放棄整個夜跑的樂趣。鑰匙的這點小麻煩,比起那些安靜和舒適的奔跑體驗,簡直不值一提。
終於有一天,我繼續握著我的鑰匙在夜裏勻速自在地奔跑,但一定是在經過那個拐角的時候太暗了,沒有看見那塊礙事的石頭,才會一下子摔了個狗吃屎,膝蓋火辣辣地疼不說,手裏的鑰匙也咕嚕嚕地飛了出去,一直滾進了該死的下水道。我也沒有帶電話和錢包,隻好爬起來揉了揉紅腫的膝蓋,狼狽地跑去找大剛求助。
“你是不是摔了一跤,然後弄丟了鑰匙也沒有帶錢和手機,所以隻能跑來求助?”大剛打量了我一番之後發表了他的猜測,可惜的是全部猜對了。他露出一個得意的笑容:“我早就和你說了不要半夜跑步,怎麼樣,我說對沒有?”不過嘲諷歸嘲諷,他還是幫我喊了開鎖師傅,又拿上錢包陪我回去處理,在師傅砸門的時候,還跑去小區門口的便利店給我買了牛奶。
折騰了一小時才進門,我疲憊得隻想一頭紮進被子裏昏死過去:“大剛謝謝你,改日我再請你吃飯。”我打算關門送客,大剛卻伸手攔住了門:“你還會再丟鑰匙的。”他一副氣定神閑的樣子,“不如……不如以後我就在家裏等你回來好了,這樣你就不用帶鑰匙也能好好跑步了。”
我的腦子有點轉不過來了,隻感覺大剛那張熟悉的大臉忽然離我越來越近,直到在我額頭上留下一個輕輕的吻。他用從未有過的語氣對我說:“晚安。”我忽地感到前所未有的踏實,將門掩上之後我也情不自禁地微笑起來,自己對自己說:“好吧,那以後你就在家等我吧!”
不用帶鑰匙的夜跑,似乎是更好了呢。
留發
從齊耳短發到一頭長發,我用了整整5年時間。
夏雨在這五年裏卻一直沒有換過發型,他總是那樣,永遠不變的發型,永遠不變的笑容,還有永遠不變地愛著米一心。夏雨是我最好的朋友,而米一心是他心裏永遠夠不著的那輪明月。每次夏雨被米一心拒絕遭受痛擊之後,總是喊上我一起去吃涮羊肉,在銅鍋蒸騰的霧氣裏,他的臉就會變得異常模糊。而我坐在他對麵,隻能埋著頭一邊大口吃肉,一邊聽他猛灌下啤酒之後對我大訴其苦。等夏雨酒喝光,苦訴完,桌上的羊肉也被我吃完之後,我會歎一口氣,從他的外套裏摸出錢包付賬,再扶上已經走不穩的夏雨,找一輛肯搭我們的出租車,把他送到家裏。等我把七十公斤的夏雨丟到他那張永遠淩亂的床上的時候,他才會對我擺擺手:“簡小幀,下次再請你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