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過後的一個禮拜,我和Johnson的關係得到了緩和。可能從頭到尾也隻有我一個人在覺得尷尬,使勁覺得難堪,越難堪,我就越有理由放棄這段並不容易經營的感情。倒是Johnson,在第二個禮拜某一天的下班後,若無其事地請我吃了晚飯。
我們誰也沒有再提常安的事情,我沒有逼著他相信常安在對他撒謊,演戲。在那之後,我們的關係卻實實在在地變地奇怪了許多,越發禮貌和越來越少次說出口的I-love-you-so。悄聲無息地在我們之間,筆直劃出了一條信任的危機。
工作數年後從他們家裏搬了出來,某種意義上說,我是從孤身一人,到有了一個像模像樣的家庭,再重新回到孤身一人的狀態,我習以為常,岑俚卻明示暗示了我很多次,我是一個沒良心的白眼狼。沒良心是負麵形容詞,白眼狼也是負麵形容詞,我擅自負負得正了一下就當做岑俚是在誇我。
畢竟為了給他們減少開支和方便回去看他們,我也沒有搬得很遠,反倒是二十多了以後,三個成年人住在一起,所產生的摩擦遠比你想象的要磨人的多。
黎媽媽飯後拉著巴爸爸遛彎,步行了半個多鍾從她家小區走到了我家小區。
這天,碰巧趕上Johnson送我回家。
是最後一次。
不光你沒想到,我自己也不會想到。
我們走過圓形的花池,另一邊黎媽媽踱著小步饒了過來,喘著大氣還帶著一臉欣喜,估計是看到Johnson了吧。
“小賈吧。”我媽自認為很親切又接地氣地稱呼著Johnson,她沒有兒子,應該是把對如果有兒子要怎麼疼愛的幻想灌注到了Johnson身上,滿眼慈愛地看著他,拍了拍他有力胳膊,“真好,真好。”她滿意地點了點頭,回頭衝著費力追上來的爸爸再一次點頭表示滿意。
“John!”一個女人的聲音從轉盤花園的第三個入口外揚長飄來,我們四個人的腦袋都不由自主地看向了聲源。
常安真的是人嗎?她真的不是先知,或者能力者,或者是總胡攪蠻纏強迫哆啦A夢拿出任意門來的大雄嗎。
從前我不能明白,為什麼她總是能在我的生活裏陰魂不散,像一個被砍成兩段的蚯蚓,另一半肢體總能頑強不息地再重新振作起來,再一次甩到我的大道上來。
“Dad-wants-to-talk-to-you!”她小碎步上來挽住Johnson的胳膊,他在被拉走之前,還不知所措地回頭看了我一眼,我當下立即想,這一次你要是還不知道怎麼做出選擇,不想傷害你卑鄙作賤的發小,你就傷害我吧,反正我對你來說,也就是個兩年的回憶而已,短短的,不足掛齒的。
“誒,你這小姑娘年紀輕輕怎麼像一個賣菜大媽一樣不害臊啊。。。”我媽大半句話都是對著空氣說的,常安帶走Johnson的速度根本快的任何人都來不及說,或做什麼。
拿一個形容詞來描述我自己。懦弱??。。。也沒有什麼不對。
但是我沒瞧不起我自己的懦弱,我深知,我強悍一千倍,她就能多出現一萬倍,道可以高一尺,魔就可以高一丈,她隻魔已經重力加速度深深砸進地心,而我,隻能淺淺地在表麵坐著自以為是捍衛的掙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