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ey-you-good?’這是Johnson當晚傳來的第五條簡訊,我從來沒有這麼久不理過他,他可能對自己哄不好的人,或者是處理不好的麻煩,會感到被挑戰一般,想要弄出究竟來。
‘What‘s-with-the-silence?”
“What-do-you-want?’這是他的底線,他問出你到底想怎麼樣的時候,我隻要再保持沉默,我們的關係就互相默認為一拍兩散,就這麼簡單。
Johnson和他名字都未曾跟我提起過的前任,就是這麼掰的。
後來我知道,常安的生命線之所以能跟我的這條糾纏在一起,無非就是因為我生活裏多了個Johnson。當我發現,甩開Johnson就能瞬間甩開常安的時候,我釋懷了。
這一次我沒有跑去岑俚家喝酒,沒有打電話給她哭一場,鬧一出。我買了一個留聲機,費了好大勁才搬回家,又因為暫時買不到好聽的唱片,隻能放著買留聲機的時候老板送的一盤無名的奇怪旋律,我在一個雨天的夜晚,沒有學電視裏女豬腳的樣子愜意地貼著窗戶聽雨聲,而是幹瞪著這個留聲機聽著它發出來的咿咿呀呀的疑似是歌曲的旋律,坐到我犯困為止。
第二天,照常上班。
“你們不是分手了嗎?”岑俚研究著麵無表情的我。
“分了啊。”我推開她靠的太近的臉,不知道她盯著我毛孔或汗毛想研究什麼。
“你怎麼一點反應都沒有。”她把手放在我額頭上,爛俗地想通過這個手勢來問我,“你沒病吧。”其實她不知道,在作出這個動作的同時,她就看上去像極了一個神經病。
那時候我沒有哭,是真的,字麵意義上的,一滴眼淚都沒有流。
竟然會忘記怎麼哭。
我害怕我的眼淚是醜陋的,因為不是你愛的人了,於是我流下眼淚的一瞬間不會惹來憐香惜玉可能還恰恰相反哭花了臉惹來你一陣厭惡。
不光是情緒上的哭這麼簡單,我抱怨,咆哮,自暴自棄,暴飲暴食,虐待自己,怎麼都好,你都不會再看我一眼。
也好,就像我也不會再看你一眼一樣,我們扯平。
兩年過去,那天麻木地隻有拿著剪子把岑俚衣櫃裏所有衣服都剪了才能有一絲絲氣色的自己,現在竟回味不起來任何一點了。
當時沒哭難道真的不是因為心情沒那麼糟嗎?我問我自己,我想說,是啊。
“你不應該讓常安破壞掉我們。”婚後的Johnson帶著一份他以前沒有的沉著,又以現在這種非常不合時宜的身份,來跟我講出這樣一番話,我實在需要胃口消化。
消化完後,我也有了足夠的時間,想好了怎麼在言語上,給他致命一擊,“是你自己破壞了我們。”
在一起的第二個冬天,我們分了手。
和平的,友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