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安排理所當然就是各種形式的相親。

我參加了我媽安排的各種與陌生男子的見麵,從前的大部分飯局都在賈森的催稿聲中匆匆收尾。

我承認,在對方讓我坐蓐針氈的時候接到賈森正兒八經的催稿電話,恍如救星降臨,於是我一直對他的催稿秉著一份非常積極和歡迎的態度,為此我還得了很多次表彰和年終獎金。缺點就是,偶爾幾個談得來的對象好不容易該切入正題的時候,也不得不在賈森的電話鈴裏,拎起包慌忙逃回NOB。

我在二十五歲那年跟賈森確定了關係,拋下岑俚讓她過了第一個沒有我的情人節。

我最擔心的,是大家覺得我在被賈森潛規則。

於是在跟他的兩周年紀念日裏,在我爸媽都翹首盼望著當外公外婆,在岑俚正感歎著我人生總算安穩下來,在常安總算不折騰不玩手段的想把我從賈森身邊弄走的時候,我提出了分手。

在四方都有困難挑戰者我們的時候,我們緊緊握著對方的手沒有一絲要放開的意思。誰也沒說過分手兩個字,可就在我們好不容易要安穩下來的時候,我卻先累了。

我對自己又一次戀愛失敗進行了深刻檢討,總結出來的原因就是我跟賈森太熟,沒辦法在NOB一副畢恭畢敬的態度後,一下班就往他懷裏撲。不擅長切換模式的我,經常在他把車從停車場開到公司大門等我的時候,我還神經病一樣對他說,“Bye-Johnson,明天見。”扔下約好要一起吃飯可是隻能在車裏一頭霧水看著我離去的北影的賈森。

好吧,岑俚並不認同我的觀點,她覺得我完全就是受不了常安在這段感情裏無處不在才分的手。我起初不願承認,我覺得我雖然沒有一段愛到天荒的愛情,起碼我有愛到地老的勇氣,這份勇氣是我人格的一部分。它是從我親生父母那繼承來的也好,在孤兒院察言觀色漸漸養成的也要好,跟巴爸爸學來的也好,總之我是不會怕常安對賈森像牛皮糖一樣堅韌而惡心的愛的。

我不怕她,我隻是倦怠了脫離校園後,還要跟男友的愛慕者勾心鬥角的戲碼,那時候我已經二十五了。我覺得一個堂堂二十五的知性女性不應該不應該卷入這場爛俗的劇情,於是我先退出了。讓常安心安理得的繼續待在了賈森身邊。

分手後我像以前一樣,跟大家以前稱呼他Johnson,我愛上他的時候,一開始愛上的是他蹩腳的中文發音,聽起來十分單純,因為他連話都說不好就更別想話裏帶話了。而在他找不到合適的詞語來跟我進行談話的時候,能用英文流利地跟他交談下去,多少也滿足了我的虛榮心。這也得歸功給我巴爸爸從小學開始就在家全程用英文跟我進行所有日常對話。

再見到Johnson,那種尷尬反倒比在交往的當下更明顯。倒是不心虛了,可同事看我的眼神,仿佛都在質疑我的魅力。我也承認,跟Johnson交往了兩年,我的確處處都夠不上他的標配。

不是我太差,是他太強。

此時已經在總編辦拚搏到一絲地位的岑俚,再一次張開她母親般溫暖的雙臂,把我收納在了她的部門,像一個母雞的翅膀,把我毫發未損的保護了起來。也許她能保護我的外表,我風風光光的和賈森分了手,沒有任何不堪,但在我內心,我對愛情的認知開始從扭曲,變成了無解。也許我根本就是懦弱不堪。還有一個也許,岑俚逼我強調的是,不要把她比喻成母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