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2 / 2)

記者從同日召開的朔方省煤礦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西州市委做出決定,對西州市市長助理、平梁縣委書記章培民予以免職,並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朔方省煤礦安全監察局西州分局副局長、西州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平梁縣副縣長等人被撤職,交由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事故所在鄉鎮黨委書記、鎮長、派出所所長等22人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21人被采取強製措施,其中18名失職瀆職官員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

朔方省紀委、監察廳針對此案專門發出通報,要求各級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要時刻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放在第一位,決不允許見利忘義,侵犯群眾利益。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要注意查處重大責任事故和群體性事件背後的腐敗問題,嚴厲懲處腐敗分子,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環境。

在公安廳的追逃行動中,在那次事故中逃掉的包工頭吳仁欣在海南落網,印證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政府的掌心。被捕後吳仁欣向公安部門提出的第一個要求就是,不能關在平梁縣,也不能關在西州市,否則擔心生命危險。在中鎮的看守所裏,他詳細交代了事故發生後,程盛發指示他隱瞞真相的經過,並且舉報了一係列官員,第一個就是章培民。

果然,事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程盛發就知道了,他在向章培民彙報之後,章培民要求他不惜一切手段瞞下來。當時省裏的規定是,連續發生兩次事故,礦井關閉,礦主追責,當地主管官員免職。正在縣委書記任上盯著副市長位子的章培民,斷不肯為了一起事故毀了自己前程。在他直接授意和參與下,仁義溝礦難的死亡人數被嚴格“控製”在了三人以內。處理完這一切後,章培民還是不放心,特別是看到常言盯著這裏不放,他又換掉了縣安監局和煤炭局的領導和主要部門工作人員,並且授意程盛發安排吳仁欣跑路,跑得越遠越好,最好這輩子不要回來。按章培民的想法,這幾個關鍵知情人最好是滅了口才好。應該說他們做得很隱秘,幾乎被他們隱瞞成功。沒想到常言一年多以來,一直咬著不放,幾番鬥法之後,最終揭開了仁義溝的蓋子。章培民被“雙規”的頭一天,就後悔那次不該在仁義溝礦難的新聞發布會上和常言結下梁子,後來的幾次事件,他軟硬兼施,常言卻越愈挫愈奮。麵對紀檢委的辦案人員,章培民歎道:“命該倒黴,沒想到遇上姓常的這個咬住屎橛子給根麻花都不換的二百五。”

案件很快移交司法機關,不久後法院做出一審判決,章培民因為直接參與策劃、組織瞞報礦難事件,被追究刑事責任,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應君堂在瞞報礦難中,采用行賄手段幫助“擺平”記者,被西州市委責令辭職。

《引進導報》駐朔方記者站站長錢嘉錫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法院判決認為,他采用揭露他人違規、不合法生產、在媒體曝光等要挾手段,向他人索要現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盡管律師在法庭上再三辯護,證明從平梁縣拿到的錢全部打進了報社的賬戶,而且用於報紙征訂發行工作,故不應認定為受賄。但從一審到二審法庭均不予采信。在涉案人員中,盡管他根本不是主角,卻是頭一個進了監獄,而且判的刑期最長。

《引進導報》次年在朔方省的發行量同比下降了百分之七十。

錢烈康的“記者站”被新聞出版局查處,而他本人早已跑得不知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