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鄉的響器比想象的更響亮
——肖文禮《歲時節日體係中的贛南客家儀式音樂研究》序
讓節日響起來
一份好的民族音樂誌,應該是包括一個地方一年四季民俗儀式以及音樂活動的記錄文本。農耕四季鑲滿了大大小小的節日慶典,節日又填滿了大大小小的儀式活動,儀式又伴隨著熱鬧響亮的鑼鼓嗩呐。傳統節日與農耕節氣,連接一體,關乎生計,位列第一。民間還有一張“地方性”日程表,即與民間信仰相關的宗祠祭祀、諸神誕辰和廟會等。緣於“民族國家”的新型節日,更是當代生活的重要日子。如此說來,一個地方的年度周期表上,實際上排列著三套節日:傳統節日,地方節日,國家節日。不同性質的節日不但成為積澱了曆史的組合,也成為展示當代生活實際的導航儀。它們在每個節點上,調節著老百姓的生活。把“節日”與“音樂”連接起來,就有了音樂學鏡像,意義不亞於“音樂”與“文化”連接起來。民俗資料記錄了大量節俗,音樂學家的使命就是要把遮蔽其中的聲響揭示出來。
有能力把一個地方的四季儀式記錄下來的,隻有“生於斯”“長於斯”並在專業訓練後把目光“投於斯”的人。肖文禮生活於客家人的聚集地贛南,為了不浪費這份“資源”,我們在她完成的碩士論文《石城長溪賴氏宗祠祭祖儀式音樂的考察與研究》的基礎上,商議了進一步深掘家鄉資源而且外鄉人難以做到的題目:記錄贛南的四季儀式及其音樂活動。目的就是從紛繁複雜的節令背後,找到支配客家人係列行為的時序因素和農耕社會的邏輯力量,從而賦予人類學更濃厚的本土色彩。
當然,這也是作為音樂學家的我們自始至終渴望做卻一直沒有做成的事。21世紀初,喬建中、蕭梅和我,一起到陝北從事田野考察,看到層出不窮、層積厚重的民俗儀式,不覺發下宏願,拋開行政的、業務的、社會的、家庭的煩心事,關掉手機,封閉郵箱,落腳一地,踏踏實實,安安穩穩,像農民一樣離群索居,住上一年,一定會把走馬觀花看不到也體會不到的文化事項和音樂本真,弄個透徹也表述個透徹。然而,說起來從事民族音樂學的人應該做也必須做的事,都因行政的、業務的、社會的、家庭的等身不由己的緣由而未能如願。一晃歲月過去了,似乎再沒有精力和體能了。我們這代人沒有誰能在一個地方心無旁騖地住上一年,真正像大家羨慕也崇敬的文化人類學始祖列維·斯特勞斯、馬林諾夫斯基所做的那樣。此點常在心底生出影影綽綽的悔意。所以,為了提起肖文禮興趣,我不但告訴她我們的遺憾,也告訴她作為客家人應該“鐵肩擔道義”、發揮外人取代不了的優勢的道理,以堅其意。令人高興的是,她基本上做到了這一點,把凡有節慶月份中與音樂有關的儀式一並記錄了下來。
當然,節慶活動並非平均分布於每個月份,有些有,有些沒有,有些有變易。例如“十一”國慶節,在今人的觀念中當然屬於新型國家節日,與傳統不沾邊。其實不然。在過去六十多年間被大大小小的城鎮認認真真“過”的國慶節,已然逐漸暗含了另一色調。換言之,月份牌上的“法定國家節日”,被民間偷梁換柱,悄悄“改造”過了,呈現出一片朦朧的“灰色”。揭示此點的是贛南石城縣的一位老人,他告訴我們:“十一”就是我們“慶豐節”和“下元節”!初聞此言,振聾發聵,回頭一想,果真如此。缺一不可的“三元”之中,“上元節”(正月十五元宵節)全國人民“堂而皇之”地“過”,“中元節”(七月十五鬼節)部分地區“偷偷摸摸”地“過”,下元節則沒人“過”。其實,遵守傳統的客家人把舊時節日與當下節日融為一體,神不知鬼不覺地照樣“堂而皇之”地“過”。這就是學術界常說的“民間智慧”!也是人類學解讀民間利用“國家話語”暗度陳倉的鮮活事例,更是從另一角度解讀當下節日被一些特殊群體不斷賦予特定內涵的事例。“上元節”被國家認可,堂而皇之,大張旗鼓,新老迭奏,舉族認同;“中元節”被民間認可,地方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其自繁自衍、自生自滅;唯獨性質上具有“慶豐”“祭祖”“祈神”的“下元節”,被逐出體製。然而,客家人沒有忘,巧借國家話語,往“新瓶”裏裝進了純烈的“舊酒”。頭腦與身體以及生活方式似乎一起“與時俱進”的客家人,小心翼翼地把傳統留在了當下,偷梁換柱,改頭換麵,把專設假期、舉國歡慶的“國慶”納入“慶豐”,使國家話語與民間話語,雙雙獲得體現。
如果用巴赫金的“狂歡理論”解讀,自然發現,作為“人民整體”的客家人,以自發方式“脫離體製”,“外在於並違背它所處於其中的整個現存的強製性社會經濟製度”,百折不移其誌地上演傳統。“民庶悅服,殊俗款附。自茲遂隆,九野清泰。”[晉]孫子荊:《為石仲容與孫皓書》,[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五)。李培南、李學潁、高延年、欽本立、黃宇齊、龔炳孫標點整理,龔炳孫通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934頁。客家人借中原舊俗鞏固集體記憶,原因自然是當今的節日排行榜上不再列入“慶豐”日程。於是,表麵是國慶節,實質是下元節;表麵是歡度國慶,實際是秋祈慶豐;表麵是國家話語,實際是民間表述;表麵是政府行為,實際是民間鄉俗;表麵是政府投資,實際是民間消費;表麵是全國一致,實際是地方自治;表麵是天下一統,實際是族群認同。一個儀式由此構成一係列頗有意味的解讀麵向,而作者寫作的觸角也就此接上了地氣。這也就是作者從廣場上與春節一模一樣的狂歡表演中(舞龍燈、耍火龍、唱采茶、跳儺舞、長杆、獅子隊)為我們解讀出客家人布下的“暗碼”和“隱喻”。
黃翔鵬說:
中國傳統音樂都不是一個狹隘的、全封閉的文化係統。它是在不斷的流動、吸收、融合和變易中延續著藝術生命的;同時,它又穿過無數岩石與堅冰的封鎖,經曆過種種失傳威脅,才得以流傳至今。黃翔鵬:《論中國古代音樂的傳承關係》,《黃翔鵬文存》(上),濟南:山東文藝出版社,2007年,第87頁。
看起來不是“一回事兒”實際上“是一回事”的“事兒”,當然是民族音樂誌應該大書特書而且應該認真解讀的。“當代客家文化”是集曆史記憶、地方知識、族群認同的綜合體,不考慮“變易”,並且把需要繞上個大彎子才能明白的“事兒”裝進去,就會阻斷發現本真的田野目光。
高丙中寫道:
國家征用民間儀式把民間儀式納入國家視線,成為它的組成部分。在這種情況下,國家提供舞台,或者說,國家就是現場,民間儀式應邀走出民間,參與國家的或附屬於國家的活動。眾所周知的例子是,民間的秧歌隊、龍燈對或獅子會被安排在國家慶典中表演。民間儀式被國家或國家部門及其代表所征用,主要取決於他們潛在的政治意義和經濟價值。國家在節日活動、重要慶典中讓民間花會表演最直接的功能在於借重他們製造熱鬧場麵……民間儀式在曆史上製造“普天同慶”、“與民同樂”的盛世氣氛的功能在今天實際上被用來表達對政府成就的肯定。高丙中:《民間的儀式與國家的在場》,《儀式與社會變遷》,北京:社會科學院文獻出版社,2000年,第327頁。
學者們發現了“國家”征用“民間儀式”的一麵,肖文禮則揭示了“民間”征用“國家儀式”的另一麵。一枚硬幣,缺一不可,執此兩端,左證國機,右振民情。這就是黃翔鵬所說的在“流動、吸收、融合和變易中延續著藝術生命的”機製,少了哪一麵,都不是當代的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