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還有一些因為內疚引起的記憶曲解。內疚感(是另一個惹人厭的自我認知)會刺激我們修改記憶,並將這些記憶編改成我們能夠接受的版本。我們年紀越大,則記憶修改得越多,也越不相信自己對記憶曾經做過任何修正。
一位心理治療師告訴我兩個有關此類記憶的例子:有一名患者,其父親在他四十六歲時過世。過去,這位患者與雙親的關係一直不佳,已多年未曾與父親交談,也沒有出席父親的喪禮。他的母親無法原諒他;他也無法原諒自己。多年來他的想法一變再變,從一開始說服自己的理由是“不參加喪禮情有可原”,轉變成“他原本應該會參加,但是知道父親並不希望他出現在喪禮上而作罷”,進而再修正為“他當時非常想參加父親的喪禮,但是他母親並不歡迎他出席”。這名患者帶著最後的想法在父親祭日當天與世長辭,與父親皆享年六十八歲。
這位心理治療師還有另一名患者(此患者也已不在人世,她永遠不會在患者在世時談論他們的病曆),這名患者住家的隔壁建築物曾經發生過火災;火災發生之際,這名患者正幫忙照看學齡前的孫子。當時他想去看看火災現場,於是就帶著孫子去了。火災現場的景象慘不忍睹,還包括一具正從火場中搬出的屍體,這幕景象讓那個小孩連做了數個月的噩夢。
對於讓他的孫子目睹火災現場,以及隨後引起的一切創傷,這位患者感到愧疚難當。於是,他改寫了整個故事的場景,簡單略去了故事中的孩子,讓故事變成:隻有他單獨前往火災現場。他是為了確定火勢不會蔓延擴大才去火場作了一番短暫的探視。他如此講述這個故事,自己也堅信不疑,並堅持這個孩子曾和他一起去探視火災現場的事實是他無中生有,是自己想象出來的;這名患者始終堅信事實就是如此,直到最終在心理治療師的引導下才迫使他麵對事實的真相。
事實上,我認為衰老還會帶來另一個現象,就是造成這一切自欺欺人的狀況。人們常聽說,年紀愈大就會變得愈成熟睿智——我不知道這究竟是誰說的,但這個說法卻一再甚囂塵上。我一點也不認同這個說法。正如我之前所說的,我認為當我們年紀愈大時,就會表現得愈接近我們剛出生時的樣子。
我問治療師:“這位祖父級的患者,是否就是那種永遠不會說‘我錯了’的那種人?”
“是啊,他就是那種人。”她回答。
這就是愧疚感引起的記憶轉變,而我們都會這麼做,但值得慶幸的是不是以如此誇張的方式。
被修改的記憶
我們開始以各種各樣的理由來粉飾記憶……嗯,像是為了交朋友、影響別人,或是得到一些高級聚會的邀請等理由,而去修改記憶。
我們喜歡講述動人的故事。一個動人的故事可以讓你成為宴會桌上受歡迎的賓客。而且身為道德意誌薄弱的高級動物,我們每說一次這個故事,可能就會添油加醋一次,於是事實真相漸行漸遠。我們會開始逐漸相信自己所說的故事嗎?這還要問嗎?隻要重複的次數夠多,你終將會在證人席上,手按著祖母的《聖經》,信誓旦旦地發誓所說一切屬實。
在能夠扭曲記憶的所有方式中,暗示性聯想是一種不可忽視的力量。暗示性聯想本身都可以(也已經是)寫成一本書了(事實上已經出過不少本書了)。你隻需回想九十年代發生過的那些案例就會明白我的意思——那時部分年輕女性突然間想起自己曾在孩童時期遭到父親性侵犯,在這場“恢複記憶”風暴的強勢帶動下,學齡前的兒童紛紛認定自己在幼兒園中也曾受到老師們的性侵犯。該風暴一發不可收拾,如傳染病般蔓延開來,然後也在突然之間,消失得無影無蹤。這些傳染病都去哪兒了?
實際上,與好萊塢製片們心中偏好的狀況完全不同的是,某些精神科醫師以及認知科學家壓根不相信弗洛伊德所謂的有關壓抑記憶的觀點。這場席卷九十年代的爭論,最後無疾而終,之後卻因為天主教神職人員被控性侵犯而再度被引發。一些不相信弗洛伊德理論的人士認為,記憶並沒有被強製壓抑,隻是被遺忘罷了;多年來,甚至數十年來,這些記憶蟄伏在擁擠不堪的大腦深處,直到受到某些事件觸發。
除了上述情況會影響記憶外,自尊與自我意識(就是渴望保護自身的自我意識)也會進一步扭曲記憶。我們來看看這個例子:一對新人結婚了。每個人都很快樂。你說:“我敢說這會是一樁白頭偕老的幸福婚姻。”
五年後,這對夫妻離婚了。你說(好吧,也許不是你說的,但我可能會這麼說):“我早就懷疑這場婚姻不會長久。”而且你也這麼相信。
倘若有個朋友雞婆地提醒:“當時你說這段婚姻會長久的,記得嗎?”你回答:“不,我可沒那麼說!”而且你也堅信自己沒這樣說。
這並不隻是時間與年齡所造成的影響。正確感知的需要同樣是影響我們如何記憶與如何遺忘的重要因素。自我防衛的兩麵性就是:“我從來沒有說過那樣的話!”以及“我就是知道會這樣!”
蒂蒂安在其精彩著作《奇想之年》中描述了一段高難度的任務:她試圖在不激怒醫生的情況下,說服這些頑固的醫生,在自己重病的女兒身上實行某種特定療法。“有個方法可以讓你確定是否已經成功達到目的。當一位你曾經向他提出這個或那個建議的醫生,在某一天認為這個想法是他自己的時候,你就成功了。”
不過,那位醫生“也許”(究竟如何你無從得知,但是他“可能”)已經說服自己,那麼做是他自己的想法。特別是當醫生有“對了”的感覺之後,也許這才是淩駕一切的因素啊!
一位曾經在度假勝地居住與工作的建築師朋友,帶著可以理解的憤怒情緒回想起一段往事。當時一對富有的名流夫妻,要求她為他們設計一棟滑雪度假屋:
當時我在廣告上看到那些從十八世紀英式穀倉拆下來的上好木材。我想著,若能讓這些舊木材在田野上重現,不是件很棒的事嗎?這些舊木材顯然無法用來支撐結構,但卻是做外部裝飾的極好材料。
我的客戶十分欣賞這個想法。所以我就這麼做了,而且成品的效果非常好。他們讚歎不已啊!一年後,我們一起坐在那房子的餐廳中閑聊,女主人不斷談論著自己多麼喜愛這棟房子,並且說道:“感謝老天,讓我當時有了使用英式穀倉木材的主意。”
我震驚得說不出話來。她應該不是真的這樣相信吧,對吧?
這完全有可能。我並不是說她確實這麼想,而是她有可能真這麼想,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她與這些木頭一同老去,她的信念無疑將更為堅定。自我意識再一次淩駕記憶之上。這種情況總是一再發生。
為什麼我們會遺忘?
遺忘往往隻是一種純粹的手段,也許發生在自覺的情況下,也許是無意識的,但總是刻意的,有些時候還十分難以理解,因為這是個很複雜的心理狀態。
我曾親眼見證一段長久而親密的友誼破裂,兩位主角是我認識多年的好友。暫且稱她們為珍與瑪莉。她們的問題與金錢有關,金錢幾乎就是麻煩的同義詞。珍需要錢,瑪莉向她伸出援助之手。盡管數目不大,但仍是一筆借款。幾個月過去了,珍絲毫沒有要還錢的意思。珍購買了一部新電腦,卻始終沒提到要償還這筆借款;而且她還去加拉巴哥群島旅行,不過仍然沒有還錢的意思,而瑪莉則愈來愈憤怒。
“當某人說‘這不是錢的問題’,你就知道這必定跟錢有關。”這句古老格言不僅智慧有趣,而且還精確無比。但在這個例子中,問題的確與金錢無關。問題在於瑪莉覺得自己被利用了——這是絕大多數人都無法平心靜氣接受的一種感受。
瑪莉告訴我:“我曾經向自己許諾,將耐著性子絕不提起這件事。但後來我還是提起這件事了,珍隻說了句:‘我忘記了。’而且看起來還很生氣。兩天之後還款支票就寄到了,這段友情也畫下了句號。”
珍忘記這筆借款了嗎?好像有點兒忘記了?還是完全認為這是應該的:“我需要錢,而你也有錢,所以無權期望這筆錢還會回來?”
究竟真相為何無從得知。但如果就某種程度不明的動機而言,你或許可以將它視為是一種策略。有些時候,這種策略是完全有意的。舉例來說,那些永遠記不住你是誰的人,無論曾與你見過幾次麵,她始終記不住你的名字。我認識一位女演員,她雖然不算是個天王巨星,但在演藝圈還算小有名氣;這位朋友每當聽到另一位女演員(名不見經傳,甚至沒什麼演藝天分)的名字時,就會十分惱火。
“那個大爛人,”她告訴我,“我已經見過這女人不下千百次,但同樣的對話卻一再發生在我倆之間——‘幸會!你好嗎?’——你知道的,仿佛我們之前從來就沒見過麵似的。我總是想告訴她:‘聽著,我們之前已經見過千百次了。你是不是有老年失憶症啊?’”
“為什麼不和她說呢?”我反問。
她聳了聳肩,“因為我擔心她可能的回應。”
“什麼樣的回應?”
“像是,‘你就是那種讓人記不住的人。’”
(倘若你對反擊這種狀況的策略有興趣,我認識的另一位女士倒是有個十分有效的方法。她會在慣犯以同一句“幸會!你好嗎?”打擊她之前先發製人。假設這位慣犯的名字為桃樂絲吧,我的朋友會以愉悅興奮的口吻說:“黛芬妮!很高興遇到你啊,黛芬妮!”然後滿臉笑容地從容離開。我曾經親眼目睹她這麼做。她表現得真是再自然不過了)
在完全(真希望是如此)不自覺的情況下,我們一直都在設法巧妙地對自身記憶的呈現方式予以影響。人們會一再地忘記某些事情,像打個義務性的電話、寫一封困難的慰問信,或是執行一項不愉快的任務。你不情不願地承諾去幫人家什麼,卻永遠不記得去做這件事。你被迫接受一個晚餐邀請,然後忘記赴約。(尤其是當主人問:“你什麼時候有空來晚餐”而不是“你十五號晚上有空來晚餐嗎?”的時候,這種狀況特別容易發生)
紐約心理學家史威爾博士說:“這種狀況常常發生。我有個患者有一次忘了診療時間,因為她仍然非常介意上一次我更改診療時間的事情。這是一種不自覺的反應,與‘去他的史威爾,我也要放她鴿子,她把我耍得團團轉’這樣的反應相當不同。當然像那樣的反應一樣也會發生。不過當我打電話給她時,她的反應是:‘噢,天啊,我有預約嗎?真是對不起……’而不是衝進我的辦公室並告訴我:‘我實在對你很生氣。’畢竟這樣的行為對她來說太難了,因為她是一個不容易對他人發火的人。”
“所以對懷著不愉快情緒而遺忘某些記憶的人來說,遺忘其實可以被當做一種良性發泄情感的方式。你之所以忘記某些人的生日,是因為你在生他們的氣,或是對他們感到失望,或者他們也忘記你的生日……隱藏在遺忘背後的原因,往往是因為你對那些事耿耿於懷。”
這兩種經驗我都有過:忘記其他人的生日,也得到自己生日被遺忘的報應。毫無愧疚地忘了出現在別人家裏,然後當他們忘記出現在我家門口時感到非常生氣。這直接喚起了我生命中一段塵封已久的最糟糕的回憶(如果我的記憶還算正確的話)。二十多年後的今天,每當我記起這段記憶時,仍然羞愧得無地自容。
我曾經舉辦過一場生日派對。生日主角是我已故的好友兼《暢銷雜誌》編輯契思勒。他是名優秀的編輯,多年來我曾經為他撰寫過許多文章。這是一個重要的生日(當然,我不記得那是多少歲的大壽,但一定是某個重要的歲數),於是我告訴他,我想幫他辦個慶生晚宴,於是我們共同擬定一個十二人的賓客名單。
晚宴舉辦的重要日子來臨了,賓客們也都悉數到達了。嗯哼!但發起人那個晚上卻不在家。我竟把宴會的日子標記在下個星期。那天晚上當我回家時,大廳的櫃台上留了張便條紙,上麵寫著:“我們都到了。你去哪了?”後麵還附著十一個賓客的簽名。我當時真想剖腹謝罪啊。
生日的主角寬容大度地原諒了我(而且當這群人聚集在我家樓下大廳等候,不知該如何是好的時候,他甚至還把這群人帶到一家中國餐廳用晚餐)。但是,我永遠不會原諒我自己,而我也永遠無法搞明白事情為什麼會變成這樣。這是場我自己想舉辦的晚宴,他也是我非常珍惜的朋友。我怎會把它搞得一團糟,我永遠無法搞懂——也真心不想明白個中緣由!
當然啦,除非這真的是一場意外(意外的確是會發生的),就如同弗洛伊德的名言:“雪茄就是雪茄。”事情就如表麵所見般單純,並沒有什麼深層涵義。純粹就是記錯行事日程,就是這樣,議題結束。
我想通過下麵這個例子來說明,由於心智變化多端,我們仍應保持警惕以免出現過度解讀的狀況。故事是這樣的:我過世丈夫的母親在中風後便住進療養院中調養。每次我們去探視婆婆時,李爾總是問她下次要幫她帶什麼東西來。有一次她說:“把我的結婚禮服帶來。”
“你的什麼?”
“我的結婚禮服、我的結婚禮服!”婆婆不耐煩地說,仿佛在說,這有什麼問題嗎?
護士小姐送藥來的時候,我們等在一旁。李爾一副垂頭喪氣的模樣,喃喃自語道:“我猜這就是阿茲海默症了。”
但李爾錯了,事實並不是他想的那樣。他母親的記憶毫無問題。原來療養院有個病人將在下周舉辦一場結婚周年宴會,而她真的想要她的結婚禮服——那是她的宴會服裝,她總是穿著那套禮服出席結婚喜宴。
這故事讓我上了寶貴的一課:不能因為一個東西看起來、走起路來,以及叫起來都像是一隻鴨子,就認定這東西是鴨子。千萬別妄下判斷,尤其是當談論的話題涉及記憶的時候。2,3,5,11,15,17,26,28,29,34,36,38,47,51,56,62,71,72,78,79,81,84,86,87,91,98,110,111,113,116,121,127,133,138,139,141,142,145,150,151,152,156,158,164,173,174,177,181,18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