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曆史
作者:王亦高
恩格斯關注藝術,對音樂尤甚。據德文《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曆史考證版資料,青年恩格斯在不來梅(Bremen)和柏林(Berlin)期間就曾寫過大量信件,表明他對音樂的興趣,敘述他在德國生動的音樂生活。
較為全麵反映恩格斯音樂傳播思想的文章當屬《萊茵省的節日》,寫於1842年5月6日,發表於同年5月14日《萊茵政治、商業和工業日報》第134號。寫作該文的原因是:第24屆下萊茵河音樂節於1842年5月15-17日在德國西部的杜塞爾多夫舉辦。
恩格斯在該文中用生動鮮活的筆觸闡釋了他自己對音樂傳播的感受和觀點。他首先提出,現代諸多傳統悠久的大規模民間藝術慶典,大多發源於古代宗教性社會交往活動,特別是古代的宗教儀式。但隨著曆史的發展,其宗教意義逐漸式微而演變成以藝術活動為主的一般性社交活動。在各種藝術慶典中,恩格斯認為音樂藝術最受民眾青睞,他寫道:“在一切藝術中,正是音樂最適於構成這種友好的省城集會的核心。”(《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2卷437-439頁,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下同)顯然,恩格斯將音樂擺在了藝術活動最崇高的位置上。
恩格斯將音樂演奏和古代劇場表演進行了對比。他認為,在古代,悲劇演出能夠起到集會、協作、交流、傳播的作用,因為“手抄的悲劇劇本,隻有不多的人才能讀到”,因而對古希臘人來說,“隻有逢到重大節日,舞台才活躍起來”。但現在不同了,由於“印刷術使每一個新劇目都傳遍全德國”,因而“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劇院,每天晚上都有演出”。正是傳播手段的進步使得 “戲劇再也不可能成為重大集會的核心了”,於是恩格斯下結論說:“應當起用另一種藝術,而這隻能是音樂。”恩格斯用音樂代替了古老戲劇的地位,他明確地說:音樂“影響所及的範圍相當於古希臘的戲劇。”“隻有音樂才允許為數眾多的人進行協作,甚而由此獲得相當強的表現力;音樂是唯一使享受和生動的演奏協調起來的藝術。”
恩格斯所說的“音樂是唯一使享受和生動的演奏協調起來的藝術”這句話是對音樂傳播的精辟闡述,其意義在於,它指出了音樂的傳播過程有別於其他藝術傳播過程的特殊性,那就是:在音樂傳播過程中,傳播者和受眾必須緊緊捆綁在一起,須臾不能分離。作品的演奏與聆聽必須處在“同一時空”之中,構成“麵對麵”親切接觸的緊密關係。“演奏者”與“欣賞者”雖然占據著各自的位置,並不混同,但二者卻又互為表裏,不可或缺,成為一個傳-受統一體。在恩格斯看來,享受(即音樂信息的接受者)與演奏(即音樂信息的傳播者)必須處於同一時間點上和同一空間之中,因而,二者就因音樂的發生而緊密聯係在一起。
根據這個前提,恩格斯得出了重要的推論:“音樂隻有樂譜而不演奏出來讓人聽到,就不能使我們得到享受”。他在這裏指明,音樂是切實的聽覺藝術,音樂必須聆聽。
恩格斯談音樂的傳播,表達了他對人世間交往的一種理想境界的向往,那就是人與人之間通過音樂的傳播而達致的生動交流與親密溝通的歡樂境界。因此,恩格斯顯然又不是單純為音樂而傳播音樂的,他說:“音樂在這裏不是主要的。那什麼是主要的呢?音樂節才是主要的。圓心沒有圓周就不成其為圓,同樣,沒有愉快友好的生活,音樂也就不成其為音樂了,因為愉快友好的生活構成音樂這一中心的圓周。”音樂節是一種規模化的群體交往活動,正是這種群體交往,才需要音樂,為此,恩格斯補充道:“隻有音樂才允許為數眾多的人進行協作。”有了音樂,也就有了享受和演奏協調起來的藝術,也就有了演奏者與傾聽者之間,甚至於演奏者與演奏者和傾聽者與傾聽者之間最真摯而親切的溝通與交流。這正是音樂傳播的核心要義。
恩格斯還高度讚賞了德國人的音樂氣質:“德國人能讚美和扶植音樂,他們在各民族中是音樂之王,因為隻有德國人才能把人類情感中最崇高和最神聖的東西,即最內心的秘密從其隱匿的深處揭示出來,並且通過音樂表現出來,同樣,也隻有德國人才能極其充分地感受到音樂的力量,徹底地理解樂器和歌曲的語言。”這段話除了表現出青年恩格斯對祖國的熱愛之情外,還蘊含著一個深奧的命題——音樂到底傳達了什麼的問題,即音樂傳播的意義問題。顯然,恩格斯認為,音樂傳達了情感。這是某種“最崇高、最神聖、最內心”的東西。
恩格斯始終認為,在人的全麵發展的形態中,最高級的精神享受即藝術享受應當占據主要地位。而在藝術之中,又以音樂為其翹楚,這顯然是與音樂傳播的特點息息相關的。
(北京師範大學藝術與傳播學院博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