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移動互聯網價值不在廣告(1 / 1)

移動互聯網價值不在廣告

特別策劃

作者:王宏鵬

客戶移動廣告投放多數隻占2%-5%,當量不大。

現在評估移動廣告的模式是展現、CPM、IMPACT,但這些都不是手機的強項,某種程度上對手機是不公平的。

移動互聯網更重要的價值是把很多細碎的用戶數據、行為貫穿起來,把用戶線上線下的行為串聯起來,成為一個更有價值的平台。因此,移動廣告平台不是(廣告主)信心問題,而是模式的問題:到底如何用手機?是不是抓對了手機的廣告客戶?

如果依賴傳統的品牌廣告主,手機很多功能沒法釋放出來。現在,傳統品牌廣告主的銷售額不怎麼增長,他們用於營銷的錢已經不夠分了,而手機對於品牌客戶還是其次的事情,分流的預算肯定不會太大。因此,移動廣告要重新轉變廣告主瞄準的方向,把廣告當做開啟數字營銷的通路。

為什麼現在手機廣告當量還比較小?這是因為支付端用戶數據庫的獲取,以及後期的收集整理、再次利用和維護,都需要前期做好工作,這是一個係統工程。大規模使用移動廣告平台的時候,企業要考慮自己是否已做好準備。

廣告主對數字營銷的期望值應該有所變化,應該從銷售鏈、物流鏈、客戶關係管理鏈角度把他們和手機整合。這不是教育廣告主的問題,而是需要他們自己作出改變。在經濟下行的時候,這有點難。

不能忽略資本的力量,必須有人埋單,才能把產業鏈條串聯起來。如果他們對移動廣告還是看好的,大部分資金都在往這部分湧,就是對傳統模式的顛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