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武漢市財政資金績效審計淺析(1 / 3)

武漢市財政資金績效審計淺析

財經論壇

作者:朱倩 周盟農

【摘要】 財政資金的績效審計主要是圍繞政府部門在財政資源歸集、分配、管理、使用四個方麵履行職責的經濟性、效益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環保性進行審計監督,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本文主要分析了武漢市政府的財政資金使用現狀及效果,並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 財政資金 績效審計 環境效益

一、引言

從審計發展曆程來看,績效審計的理念已有70餘年的曆史,且審計在20世紀90年代完成了以財務審計為中心向以績效審計為中心的轉變。我國社會主義審計製度建立於1983年,發展至今已有30年的曆史,績效審計理念是在21世紀初期提出的,相對發達國家來說起步較晚。我國全麵推進績效審計則是在2008年,審計署在《審計署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指出:要全麵推進績效審計,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進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建立健全政府績效管理製度,促進提高政府績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責任追究製。目前,我國績效審計的範圍主要包括財政資金績效審計、投資項目績效審計、金融機構績效審計、企業績效審計、民生資金績效審計、政府外債績效審計,績效審計所涉及的領域和範圍不斷擴大,其重點是針對公共資金流出的使用進行相關審計。財政資金績效審計是績效審計的突破口,通過對財政資金進行審計,可以審查相關部門是否對財政資金進行了有效管理、資金使用是否得當,政府項目和政策是否實現了預期目標,滿足了社會需求。下麵以武漢市2012年的財政資金審計報告為例,對其存在的問題作簡要分析,以期更好地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優化資源配置,為深化政府公共財政資金績效審計,進一步提高我國地方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水平提供參考,從而實現財政資金效益最大化。

二、武漢市財政資金績效審計現狀

審計署的五年發展規劃指出,2012年將全麵推進績效審計,所有的項目都將納入審計範疇,基層政府也不例外,傳統的預決算收支審計已無法實現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改善財政目標,因而績效審計在全國如火如荼的展開。從武漢市審計局2012年的審計報告了解到,“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審計方麵,共審計了24個市直部門。報告顯示,2012年“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總體控製較好,24個市直部門“三公”經費實際支出5216.08萬元,比預算控製數減少34.28萬元;會議費實際支出3506.12萬元,比2011年減少22.5萬元。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三公”經費支出繼續呈總體下降趨勢。2013年1—6月份,24個市直部門“三公”經費實際支出1854.37萬元,同比下降9.2%。總體而言,財政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情況是較好的,像“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的比例在逐步下降,財政支出結構不斷優化,政府的公共職能得到體現,提高了民生和公共支出保障能力,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不過,在取得成績的背後還存在著諸多問題,2012年,武漢市的審計機關已向有關部門移送經濟案件線索14起,主要涉及涉嫌貪汙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虛假發票偷稅、濫用職權、違規招投標等問題。這些都是財政資金管理不善造成的效益差,決策失誤造成嚴重損失浪費和國有資產流失,所以在對政府財政資金績效審計中,財政支出是否有利於環境的保護和改善,財政資源分配不合理造成的社會不公平等問題也進入重點考慮範疇。下麵對武漢市財政資金使用情況做簡要分析。

1、部分項目配套資金不到位

從資源環境審計結果得知,2011—2012年,武漢市環保局共收到中央、省、市各類環保專項資金4.63億元,截至2012年底,已撥付使用3.91億元,重點實施節能減排、PM2.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監測等58項環保項目。審計發現,中心城市空氣質量專項、PM2.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監測等項目,因未完成政府采購程序或上級資金未到位等原因,造成當年執行率偏低,全年共安排環保專項資金2580.2萬元,實際執行654.15萬元,執行率僅有25%。由於資金的不到位,造成有些項目無法實施,或是形成半拉子工程,嚴重影響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