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財政轉移支付績效審計的含義。財政轉移支付績效審計是指:專門的獨立機構,依據特定的審計與評價標準,利用專門的審計方法,對被審計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利用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評價,並將其成果作為政府實現職能的評價指標和監督手段。它是以檢查和判斷各級政府對於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計劃、使用及結果和效益是否達到預期的目的,以及立法或財政機關確立的轉移支付目標是否適當為主要目標,績效審計的客體主要是各公共部門及各類項目、事務等的財政轉移資金流動與使用。
二、我國財政轉移支付的現狀
目前我國財政轉移支付製度有以下三個特點:
1、轉移支付總額呈上升趨勢。從2009年到2013年的中央公共財政預算情況來看,轉移支付總額總體呈上升趨勢,轉移支付總額5年將近翻一番。
2、轉移支付結構不斷調整。在近5年轉移支付中,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均有所增長,數額均呈上升趨勢。但在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的增長速度總體大於專項轉移支付增長速度,表現出轉移支付資金向一般性轉移支付傾斜。
3、稅收返還比重減少。近5年內,稅收返還的絕對數額基本保持不變,維持在5000億元上下。同時,在財政收入和財政轉移支付同步增長的情況下,稅收返還所占比重逐年下降。
三、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安排不完整。目前由於上級政府在安排補助下級專項補助資金時的預算不細化、用途較模糊,而且預算管理不透明、資金分配隨意性較大,在年初的預算安排中也無法準確編入上級補助的收入和支出,造成預算不完整,致使一個地方的財政總體情況得不到完整反映。
(二)滯留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上級財政部門下達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時,必須逐級撥付,才能到達用款單位,在這轉撥過程中,就容易發生滯留的問題。
(三)挪用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上級政府撥付專項資金都有特定的目的,使用資金的項目大都事關國計民生,隻有資金使用到位,做到專款專用,才能真正的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然而有的部門仍有挪用專款的現象,其具體表現形式多種多樣。
(四)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低。專項資金在下達到具體項目後,由於種種原因易形成“半拉子”工程、“爛尾樓”,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專項資金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財政轉移支付績效審計方法的設計
針對財政轉移支付績效審計,要在政府績效審計一般方法的基礎上,對財政轉移支付自身的特點加以考慮,製定出符合財政轉移支付績效審計特點的審計方法。下麵,就結合財政轉移支付績效審計的特點,對財政轉移支付績效審計方法進行探討。
(一)審計目標的製定。在財政轉移支付績效審計的審計目標方麵,是要對財政轉移支付的經濟性、效益性、效果性進行審計。同時,製定審計目標還需要考慮具體審計環境和審計對象。在目標製定階段,也需要考慮這兩方麵的因素。
(二)績效審計標準選取。當績效審計目標製定後,就需要設定一定的標準,以便進一步實施審計方法。在績效審計的標準選取方麵,對於財政轉移支付來說,需要首先考慮績效審計標準的選取因素,而選取因素最主要是依據財政轉移支付機製的影響因素。選取因素確定以後,就需要製定相應標準。標準的製定可以分為量化標準和定性標準。在定性和定量標準中,應當有一般標準和補充標準。一般標準的設定應當考慮財政轉移支付績效審計的普遍性和通用性,能在財政轉移支付績效審計領域廣泛適用;補充標準的設定應當具有靈活性和個別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