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語文學習走向語文實踐“能力”

“知識就是力量。”我們往往樂於沉浸在“知識至上”的語文課堂,“語文知識”的教學目標易確定、內容易選擇、方式易實施、成效易顯現。漢字的結構、詞語的性質、句子的類型、段落的方式等語文知識,“講授”成為其主要教學方法,甚至是唯一方法。這種講授以單向的灌輸為主,把學生當作一個存儲器對待,教師在限定的時間內,將準備好的知識點“傳播”給學生,學生在短時間內通過“耳聞目睹”接受知識,儲存大腦。識得的知識其實仍以一種客體的形式與學生主體之間保持著或近或遠的距離。現代認知心理學普遍認為知識有三大類,即陳述性知識,是指“是什麼”的知識;程序性知識,是指“怎麼辦”的知識;策略性知識,是指學習者在學習情景中對學習任務的認識、學習方法的選擇和學習過程的調控。小學語文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漢語拚音、字詞句段篇、標點符號、工具書使用和文學常識。語文教學從“知識”走向“能力”並不是淡化或拋棄知識的教學,而是要強化程序性、策略性知識的教學。《語文課程標準》明確指出學生“初步掌握學習語文的基本方法,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具有適應實際生活需要的識字寫字能力、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口語交際能力,正確運用祖國語言文字。”顯然目標指向主要也不在傳授語文知識,而重在形成語文能力。今天的“教學”已不再是教師單向灌輸的行為,甚至也不是“教師教,學生學”雙邊授受關係,而是“教師教學生學”的一種“以學生學習為核心”的主體間的互動。教師的“教”是為學生的“學”服務的,這種服務的真正價值就在於富有成效的學法指導和能力培養。語文教學理應從“內容分析”走向“策略指導”,從“語文知識”走向“語文功能”,在言意兼得的基礎上,還要“得法”“得用”,即掌握學習語言和運用語言的方法和規律,形成和發展獨特的學習方式和良好的學習習慣,實現葉老所說的“不需要教”,學生能自主地運用語文於學習、生活和工作之中,獲得持續的良好的發展。

“實踐出真知”,人的正確認識來源於實踐,學生知識的掌握、能力的發展、習慣的養成和人格的塑造都離不開實踐。《語文課程標準》明確指出:“語文課程是實踐性課程,應著重培養學生的語文實踐能力,而培養這種能力的主要途徑也應是語文實踐。”“語用”的實踐取向就是強調讓學生動眼看、動口說(讀)、動手做(寫)、動腦想、動心悟,親身體驗,曆練學習語文的過程,在識字中學會識字,在書寫中學會書寫,在讀書中學會讀書,在習作中學會習作,在口語交際中學會口語交際,讓學生全體、全程、全麵、全心地投入在語文學習的實踐之中,自主、自由、自能、自動、自在地經曆語文學習實踐,全麵地培養、和諧地發展學生的語文素養。堅守“語用”,堅持“實踐”,讓語文之樹根深葉茂,生機勃勃。

(陳靜,蘇州市學科帶頭人,張家港市塘市小學校長;殷光黎,江蘇省特級教師,張家港市實驗小學副校長)